Thursday 14 November 2019

成观法师: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三 (2)


  【复次大慧,此及余,凡愚众生自妄想相续,以此相续故,凡愚妄想,如蠶()作繭(),以妄想丝,自缠缠他,有、无有相续相计著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、无有相续相计著”:“有、无有”,即有与无。谓乃至执著有相续相,或无相续相之妄想计著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此”等相续计著,“及”其“余”之计著相,皆为“凡愚众生”由“自”心“妄想”,而得“相续”不绝,“以”有“此”等“相续故,凡愚”之“妄想”,即“如蚕作茧,以妄想丝,自缠缠他”,乃至执著“有”相续相,或“无有”()“相续相”之遍“计”执“著”,堕入邪见之言说戏论。

  【复次大慧,彼中亦无相续及不相续相,见一切法寂静,妄想不生故,菩萨摩诃萨,见一切法寂静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彼中亦无相续及不相续相”:“彼”,指一切法。谓一切法中,本无相续相或不相续相,以相续与不相续,只在心取著与不取著,法由心生,而外性实无一法可得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彼”一切法“中”实“亦无相续”相“及不相续相”,之所以能如是了知者,以彻“见一切法”本来“寂静”,无有生灭来去,因而“妄想不生”之“故”,是名为“菩萨摩诃萨”如实“见一切法”皆“寂静”不生法门。

  【诠论】

  从这节以下,佛即广示修断了悟之相。此节为以寂静不生,缚脱双遣,来答前面解脱之问。一切法中,本无相续与不相续;相续与否,只在心之取著与否,若心取著,即使所取著的是圣法,亦堕为凡情,则为生死相续;若心不取著,即在妄法,亦不染著,而成圣智,当体无缚,当念解脱。故知缚脱在人,不在于法,是以菩萨摩诃萨不生妄想,观法寂静,故无缚脱之名,是为真解脱。

  【复次大慧,觉外性非性,自心现相无所有,随顺观察自心现量,有无一切性无相,见相续寂静故,于一切法无相续不相续相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觉外性非性,自心现相无所有”:觉了一切外法之性皆非有自性,一切自心所现之相续与不相续相,皆实无所有;“相”无所有,即是无相。此为观境唯心,则境空。

  “随顺观察自心现量,有无一切性无相”:观境唯心,达境本空后,于是随顺反观能现此境之心,则见此心亦本来空寂,无若有若无等一切相,皆了不可得,皆是无相。

  “见相续寂静故,于一切法无相续不相续相”:以彻见一切相续相本寂静故,则于一切法如实知见实无相续与不相续相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觉”了一切“外”法之“性”皆“非”有自“性”,一切“自心”所“现相”皆实“无所有”,了达境空、唯心、从而“随顺观察”一切法皆唯“自心现量”,则见“有”性与“无”性等“一切性”皆是“无相”,以如是彻“见”一切“相续”相本“寂静”无相“故”,则“于一切法”如实知见实“无相续”与“不相续相”,即得真解脱。

  【复次大慧,彼中无有若缚若解,余堕不如实觉知,有缚有解;所以者何?谓于一切法有、无有,无众生可得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彼中无有若缚若解”:“彼”,指相续与不相续之一切法,其中实无系缚与解脱,缚与脱皆自心现。

  “余堕不如实觉知,有缚有解”:“余”,指除佛与菩萨外之凡外权小之人。谓凡愚之人以堕于不如实觉知,故妄见诸法有缚有解,如见空华。

  “于一切法有、无有,无众生可得故:谓于一切法之有、无等相之中,皆无众生可得。此即是言:人法无我。若无众生相可得,则谁缚谁脱?若是无众生于其中,则缚但法缚,脱但法脱,其中无人,是故言:无有作者、受者,以无人故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彼”相续与不相续之一切法“中”,亦本来“无有若”系“缚、若解”脱,然而除佛及菩萨摩诃萨外,其“余”一切愚夫,以“堕”于“不如实觉知”,故妄见诸法实“有缚有解;所以”说诸法实无缚无解之原因“者何?谓于一切法”之“有”及“无有”等相中,皆“无众生”相“可得故”,法中既无人,是故无有缚脱。

  【复次大慧,愚夫有三相续:谓贪恚痴,及爱未来有、喜爱俱。以此相续,故有趣相续,彼相续者续五趣。

  大慧,相续断者,无有相续不相续相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谓贪恚痴,及爱未来有、喜爱俱”:“贪恚痴”,为过去之发业无明。“爱未来有”,即爱来生,此为现在之润生无明。“喜爱俱”,即与喜爱共俱,谓若来世投生时,即生喜爱,此为未来之润业无明。此句谓:由现在之爱水,润过去三毒业,而希求未来之果,将来业熟之后受生,于入胎之际,起喜爱之心,而受五阴相。以此三种于三世相续不断,故有生死相续不断相。

  “以此相续,故有趣相续”:“趣”,指五趣,或六趣。若言五趣,则将阿修罗趣属天道摄,以阿修罗之福报似天,而其男丑女美,故又称非天;又,以其不似天人不论男女皆美故称非天。此句谓:以有此三种相续,故令众生有诸趣相续不断之事。

  “彼相续者续五趣”:谓所谓相续者,不是指其他而是指众生相续于五趣受生而言。

  “相续断者,无有相续不相续相”:若达烦恼三毒性空,爱心顿息,则彼相续相实不可得,不相续相亦不可得,是故无有相续与不相续相。又,须得缚脱皆无,方为真解脱;若单是无相续,或单是无不相续,则仍是相续!必须缚脱两忘,方达真无相续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愚夫有三”种法“相续:谓贪恚痴,及爱未来”之“有”(爱未来生),以及受生时与“喜爱”之情共“俱。以”有“此”三种法于三世中“相续,故”令众生“有”于诸“趣相续”不断之事。“彼相续”之义“者”,乃指众生相“续”于“五趣”受生。“大慧,”若真“相续断者”,则见本来“无有相续”与“不相续相”可得。

  【复次大慧,三和合缘,作方便计著,识相续无间生,方便计著,则有相续。三和合缘识断,见三解脱,一切相续不生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三和合缘,作方便计著,识相续无间生”:以根境识三者和合为缘,所作之方便,产生之幻相,于此而计著,便有诸识相续无间地生起。

  “方便计著,则有相续”:若于此等心境方便和合所生之法,更起计著,则有相续相产生。

  “三和合缘识断,见三解脱”:识既从缘而生,故了本无体,因而三和合缘所生之识便不断而断;识断,便现真智,见一切法空、无相、无愿之三解脱门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”,由根境识“三”者“和合”为“缘”所“作”之“方便”而现之诸幻相,若于此而生“计著”,便有诸“识相续无间”地“生”起;若于此等心境“方便”和合所生之法,更起“计著,则有”诸趣“相续”相产生。若“三和合缘”所生之“识断”,则“见”一切法空、无相、无愿之“三解脱”门,于是“一切”生死“相续”相便“不”再“生”。

  【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

  不真实妄想,是说相续相;若知彼真实,相续网则断。

  于诸性无知,随言说摄受,譬如彼蚕虫,结网而自缠。

  愚夫妄想缚,相续不观察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真实妄想”:“不真实”,即是虚妄。

  “是说相续相”:是则名为相续相。

  “若知彼真实”:若能了知彼一切虚妄法之实相,皆是无所有。

  “于诸性无知,随言说摄受”:“诸性”,诸法。“摄受”,取著。谓凡愚之人于诸法之实性无所知,只是随言说而取著。

  “愚夫妄想缚,相续不观察”:愚夫为妄想所缚,相续不断,而不能以智观察照破疑网而自出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”

  取著虚妄“不真实”之“妄想”分别,“是”则我所“说”名为“相续相”者;“若”能如实了“知彼”一切虚妄法之“真实”之相,本无所有,“相续网则断”。

  凡愚之人“于诸”法之真“性无”所“知”,不能观察相续体空,故但“随言说”而“摄受”取著,“譬如彼蚕虫,结网而自缠”,诸“愚夫”为自心“妄想”所“缚”亦如是,其妄想无间“相续”而“不”能以智“观察”照破自心所现之虚妄相续网而自出。

  【大慧复白佛言:如世尊所说,以彼彼妄想,妄想彼彼性;非有彼自性,但妄想自性耳。世尊,若但妄想自性,非性自性相待者,非为世尊如是说烦恼、清净无性过耶?一切法,妄想自性非性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以彼彼妄想,妄想彼彼性”:“彼彼”,种种、各各。以种种妄想心,去妄想分别种种法之性,因而有种种依他起之境界现起。

  “非有彼自性,但妄想自性耳”:“但”,只。“耳”,而已。然非实有彼诸法之自性,只是自心妄想自性所现而已。

  “若但妄想自性,非性自性相待者”:若一切法只是自心妄想性所现,而并非外之诸法有实自性,与自心之妄想性相对待而存者。

  “非为世尊如是说烦恼、清净无性过耶”:“非”,岂非。“烦恼”,染法。“清净”,净法。“无性”,空无所有性,即断灭之义。此谓:若如是者,世尊岂非变成在说凡夫之烦恼染法,与诸佛之清净法,皆是空无所有,而成断灭了吗?

  “一切法:妄想自性非性故”:因为佛说,一切依他起诸法,皆是遍计妄想,而现有自性,非有实自性故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复白佛言:如世尊所说:以彼彼”(种种)“妄想”心,去“妄想彼彼”(种种)法之“性”,因而有种种依他之境界现起;然而“非”实“有彼”诸法之“自性,但”是自心之“妄想自性”(妄想性)所现“耳”。

  “世尊,若但妄想自性,”而“非”外在诸法有实“性自性”与自心之妄想自性“相”对“待”而存在“者”;若真如是者,岂“非为世尊如是说”,就等于说:众生之“烦恼”染法,与诸佛之“清静”法,皆空“无”有“性”,而堕断灭之“过耶?”何以故?

  以佛说“一切”依他起诸“法”,皆是遍计“妄想”而现有“自性”,并“非”诸法有实自“性故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《华严经》云:“第一义者,所谓无性,无性真如,为诸法体。”故知无性即是真如。而大慧在此之疑者,为疑无性即落断灭,故有此问。

  【佛告大慧:如是如是,如汝所说。大慧,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实,此妄想自性,非有性自性相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实”:谓一切法非如愚夫所想,愚夫堕于性自性之妄想分别,而计著诸法之自性为真实。

  “此妄想自性,非有性自性相”:“妄想自性”,即妄想性。“性自性相”,即实自性、自相。此谓:而此自心之妄想性,亦非实有自性、自相。亦即,不但所妄想之外境之性为虚妄不实,(外性非性,唯心所现),即此能妄想之心,亦无实自性。因此,能想、所想皆无实自性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如是如是,如汝所说”:诸法唯是妄想,无有实性。“大慧”,一切法“非如愚夫”之堕于“性自性妄想”者所计著为有“真实”自性。(所妄想之外法无性、外性非性,唯心所现)。而“此”自心能“妄想”之“自性”,亦“非”实“有性自性相”(非实有自性、自相:能妄想之心亦非有实自性——依境而起故。)

  【然,大慧,如圣智,有性自性;以圣知、圣见、圣慧眼,如是性自性知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然”:然而。

  “如圣智,有性自性”:“性自性”,在此指圆成实自性。此谓:如以圣智观照,则知诸法皆有圆成实自性。此为:一切法皆为实性所显。

  “圣知、圣见、圣慧眼,如是性自性知”:然此非为凡愚之境界。而圣人何以能知见诸法皆有圆成实自性?唯依圣知、圣见、圣慧眼,故能如是了知一切诸法皆有圆成实性自性。“圣知、圣见、圣慧眼”,即佛知、佛见、佛眼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然”而,“大慧,如”以“圣智”观照,则知诸法皆“有”圆成实“性自性”,但此非为凡愚之境界;而圣人何以能知见诸法皆有圆成实自性?“以”圣人依“圣知”、依“圣见”、依“圣慧眼,如是”故于一切法之圆成实“性自性”皆能了了“知”见。

  【诠论】

  前两节在于显一切相皆是虚妄:心相、境相皆然。此节则在返相归性,而见一切性相如如。

  【大慧白佛言:若使如圣,以圣知、圣见、圣慧眼,非天眼,非肉眼,性自性如是知,非如愚夫妄想;世尊,云何愚夫离是妄想?不觉圣性事故。

  世尊,彼亦非颠倒,非不颠倒;所以者何?谓不觉圣事性自性故,不见离有无相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若使如圣,以圣知、圣见、圣慧眼”:“若使”,假使。谓假使如佛所说:圣人是以圣人之知、见、慧眼,而见诸法有圆成实性者。

  “非天眼、非肉眼,性自性如是知”:而非以凡夫之肉眼或天眼,能得知见诸法有圆成实性。

  “云何愚夫离是妄想?不觉圣性事故”:既然知见诸法有圆成实性,为佛之境界,非凡愚妄想分别之境界,则愚夫如何能离此妄想,而见实性?因为凡夫不具佛眼及佛之知见,故不能觉知圣人所见之实性事。大慧之意为:因此,凡夫如何能成圣?若不具佛眼,不离凡夫之知见妄想,则不能见真性,岂非成佛无望?而佛曾说一切众生皆毕竟成佛,故有此疑。

  “彼亦非颠倒,非不颠倒”:“彼”,指凡夫。“颠倒”,谓虚妄。

  “谓不觉圣事性自性故”:因为不能觉知圣人所知之事与圆成实自性,故是颠倒,而“非不颠倒”。

  “不见离有无相故”:不见诸法离有无相,故非颠倒,以若有所见,即是颠倒故:若有所见,不论是见真,见妄,皆是虚妄,皆是颠倒见;因此大慧说:凡夫以不见真故亦不颠倒。而上面一句则正好相反:以凡夫不见真,故成颠倒!如是则凡夫究竟是颠倒、还是不颠倒?若凡夫不颠倒,则凡圣相滥;若凡夫是颠倒,则以此句所见,并不颠倒(以不见真故。)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白佛言:若使”(假使)“如”佛所说:“圣”人为“以圣知、圣见、圣慧眼”,而了了知见诸法有圆成实性,而“非”以凡夫之“天眼”,亦“非”以“肉眼”见。诸法之圆成实“性自性”既是“如是”方能“知”见,即“非如愚夫”以天眼肉眼“妄想”分别之所能知见者;“世尊”,若如是者,则“云何愚夫”得“离”于“是”()依于肉眼天眼所得之种种“妄想”,而见实性?以愚夫并无佛之慧眼,因此“不”能“觉”知“圣”人所知见之实“性事故”,是故凡夫岂非成佛无望?

  “世尊,”凡圣所见虽然有别,然“彼”凡夫“亦非颠倒,非不颠倒;所以者何?谓不”能“觉”知“圣”人所见之圆成实“事”之“性自性故”,所以非不颠倒(以凡夫不见真性,故是颠倒,非不颠倒);又,凡夫以“不见”诸法为“离有无相故”,所以亦非颠倒,以若有所见即是颠倒,而凡夫不见,故不颠倒,(此为:凡夫不见真,故不颠倒——如是则正、倒不分,凡、圣相混:因凡愚于正理常有此疑,故大慧提出此问)

  【世尊,圣亦不如是见,如事妄想,不以自相境界为境界故。

  世尊,彼亦性自性相,妄想自性如是现,不说因无因故,谓堕性相见故,异境界,非如彼等,如是无穷过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圣亦不如是见,如事妄想”:圣人亦不如是生分别见,亦不随幻化所现染事而生妄想分别。

  “不以自相境界为境界故”:由于圣人不以自心所现幻染相之境界为真实境界故。

  “彼亦性自性相,妄想自性如是现”:然而彼诸圣人亦实见诸法有圆成实性自性相,若如是者,则妄想自性亦如是而于圣智中现。如是则变成说:圣人亦有妄想!以有所见即是妄想,如前所说。

  “不说因无因故”:而世尊并不说凡与圣之境界为有相异之因,或无相异之因,因此我说:圣人亦有妄想,如是圣人即堕成凡夫!以世尊不说凡圣相异因之有无,因此,等于是世尊默许说:圣人亦见凡夫之所见者,亦即,圣人亦见妄相,故亦有妄想。

  “谓堕性相见故”:世尊为何不说?以世尊若说(不论是说有因、或无因,而令凡圣相异)便堕于诸法性相之分别见。

  “异境界,非如彼等,如是无穷过”:世尊若说:圣人所行者,为异于凡愚之境界,非如彼等凡愚之妄想分别,世尊若如是说,则有无穷之过失。何以故?以圣人之境界既不同于凡愚,而一作如是说,即是落有所分别,若圣人与凡夫有分别,则圣人便是有妄想分别,如是岂非凡圣皆为有妄想分别?如是则染净、凡圣、一切法皆坏,岂不是有无穷之过失?

  【义贯】

  “世尊”,一切“圣”人“亦不如是”生分别“见”,亦不“如”幻化所现染“事”而生“妄想”分别,此为由于圣人“不以自”心所现幻染“相”之“境界为”真实“境界故”。

  “世尊,”然而“彼”诸圣人“亦”见诸法有圆成实“性自性相”,若如是者,则“妄想自性”亦“如是”而于圣智中“现”,即圣与凡皆有妄想;何以故?以世尊并“不说”成凡或作圣,为有相异之“因”,或并“无”相异之“因故”。为何不说凡圣之因为有、为无?“谓”若说有无者,则“堕”于诸法“性相”之分别“见故”。若世尊说:圣人所行者,为“异”于凡愚之“境界,非如彼等”凡愚之妄想分别,世尊若作“如是”说者,则有“无穷”之“过”失。(以圣人既有别于凡夫,则是圣人自心亦有分别,如是则凡圣同有妄想分别,一切法则乱、坏。)

  【世尊,不觉性自性相故,世尊,亦非妄想自性、因性自性相,彼云何妄想非妄想,如实知妄想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觉性自性相故”:谓凡夫以不觉知圣人所知之性自性相。

  “亦非妄想自性、因性自性相”:既不知有性自性相,则不可说“妄想自性”是由“性自性相”而生。“因”,由于。以知则有分别,有分别方生妄想;今不知:则无从分别,既不分别,应不生妄想。

  “彼云何妄想非妄想,如实知妄想”:彼凡夫人云何能知妄想实非妄想,而能如实了知妄想所起之端?

  【义贯】

  “世尊,”凡夫以“不觉”知圣人所知之“性自性相故”,故实无妄想分别;“世尊”,因为凡夫既不知有性自性相,则“亦非”可言凡夫之“妄想自性”是“因”为对“性自性相”起分别而生的,以不知则无从分别之。若如是者,则“彼”凡夫之人“云何”能得知“妄想”实“非妄想”,而“如实”了“知妄想”所起之端?

  【世尊,妄想异,自性相异。世尊,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,彼云何各各不妄想,而愚夫不如实知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妄想异,自性相异”:由于愚夫之妄想分别有异,则其所见之自性相亦各异。

  “不相似因,妄想自性相”:“不相似”,即相异。谓:这是因为众生各依不相似(相异)之因,故令自心妄想所现之诸法自性相,有种种差别。“不相似因”,如凡外邪小之种种见皆不同。

  “彼云何各各不妄想,而愚夫不如实知”:“彼”,指一切诸法。谓彼一切诸法本身本来各各皆自不生妄想分别,而作是念言:我等为一为异、为常为断等;然而彼自不分别之诸法,如何却能令诸愚夫堕于不如实知,而生妄想?简言之:自不妄想之诸法,云何能令众生生妄想?这可见妄想在于人,不在法;在心,不在境。因此,若心静则境寂,人法双忘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世尊”,由于凡夫之“妄想”分别有所差“异”,故其所见之诸法“自性相”亦各“异”(心异则所见境异)。“世尊,”这是因为众生皆各依“不相似”(相异)之“因”去取著,所以令自心“妄想”所现之诸法“自性相”有种种差别(或现一、异,或现断、常、有、无等等相)。“彼”一切诸法,“云何”本来皆“各各”自“不”生任何“妄想”分别,谓我等为一、为异、为常、为断(法本无言),“而”却能令诸“愚夫”堕于“不如实知”,以致生种种妄想分别?这岂非因与果不相当?(以因性不妄想,果性亦应不妄想,才相当。)

  【然为众生离妄想故,说如妄想相,不如实有;世尊,何故遮众生有、无有见事自性计著,圣智所行境界计著,堕有见?说空法非性,而说圣智自性事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然为众生离妄想故,说如妄想相,不如实有”:然佛说法,皆为欲令众生得离于妄想,了知诸法皆非实有,而说如自心妄想所现之一切相,皆不如实而有。

  “何故遮众生有、无有见事自性计著,圣智所行境界计著,堕有见”?:“遮”,遮断、遮止,令不起。“有、无有见”,即有无二见。“事自性”,指世间及出世间种种事,佛法与非佛法。此谓:世尊何故遮止众生令不依有、无二见,因此不对世出世种种幻事之自性起计著为实有实无——然后,却又于别处说圣智所行境界为实有,令人计著,因此反而堕于有见?

  “说空法非性”:谓世尊又说空法亦非有自性,而令人堕于无见。以若连空法都无,则一切法皆都无。

  “而说圣智自性事”:而后却又说圣智自性事为实有,复令人堕于有见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然”而佛说法皆“为”欲令“众生”得“离”于“妄想”,了知诸法皆非实有“故”,而“说如”自心“妄想”所现之一切“相”,皆“不”是“如实”而“有”;既然如是,则“世尊何故”要先“遮”止“众生”妄想,令不依于“有、无有”之二妄想“见”,致令不对世出世种种幻“事”之“自性”起“计著”;然后世尊却又于他处说“圣智所行境界”为实有,反而又令人“计著”,因此复“堕”于“有见”之妄想,此为何故?世尊又“说空法”(之理)“非”有自“性”(空法亦空),因此再令人堕于无见之妄想;“而”后世尊却又再“说圣智自性事”为如实而有,复令人堕常见妄想,世尊云何一再自语相违?

  【佛告大慧:非我说空法非性,亦不堕有见说圣智自性事;然为令众生离恐怖句故,众生无始以来,计著性自性相,圣智事自性计著相见,说空法;大慧,我不说性自性相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非我说空法非性”:并非我说空法非有自性,而堕于断见、无见。

  “亦不堕有见说圣智自性事”:亦不是因为堕于有见,而说圣智自性事。

  “然为令众生离恐怖句故”:然为令众生离于对甚深法之恐怖故,因而以种种方便而曲示真理。

  “众生无始以来,计著性自性相”:以众生自无始以来,即遍计执著诸法之性自性体相为实有、实无,以此执著故,若闻诸法实相为离有无,即生恐怖:著有者怖空,著空者厌有。

  “圣智事自性计著相见,说空法”:于圣智事之自性计著起有、无相之见者,为令彼离于有无见故,因此说究竟真空之法。

  “我不说性自性相”:是故我实非说一切法性自性体相为有为无,以法离有无,故不可说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”并“非我说空法非”有自“性”,而堕于断见、无见;“亦不”是因为“堕”于“有见”,而“说圣智”所知诸法“自性”之“事;然”而我“为令众生离”于“恐怖”诸法究竟实相之“句故”,而以种种方便,曲示真理,以诸“众生”自“无始以来”,遍“计”执“著”诸法“性自性”体“相”为实有、实无,若闻实相离相,离于有无,则生恐怖(以上为对世法起计著者);又有众生,于“圣智事自性”起“计著”有、无“相”之“见”,我即为之“说”究竟真“空”之“法”,令彼离于对圣事起有无之妄想计著(以上是对圣法起计著者);是故“大慧,我”实“不说”一切法“性自性”体“相”,为有为无,以法离有无,故不可说。

  【大慧,但我住自得如实空法,离惑乱相见,离自心现性非性见,得三解脱,如实印所印,于性自性,得缘自觉观察住,离有、无事见相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我住自得如实空法”:我安住于自得圣智、如实真空之法,亦即是本住毕竟妙空。此为证真。

  “离惑乱相见”:即不堕一切邪倒,常居中道。此为离妄。

  “离自心现性非性见”:“性非性”,有性无性,亦即有、无。谓离于分别自心所现之法为有为无之妄想见。此为达境唯心。

  “如实印所印”:彻见所证之法性,皆为真如实际之法印所印定无误。“印”者,吻合,印证。亦即证明是一,唯一实相。

  “于性自性,得缘自觉观察住”:于诸法之性自性相,得缘自觉圣智,而任运观察安住。

  “离有、无事见相”:离于有、无事二见之相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但我”则安“住自得”圣智“如实”真“空”之“法”,证于一相无相、“离”于一切“惑乱相”之邪“见”、倒见,及“离”于分别“自心”所“现”之法为有“性、非”有“性”之妄想“见”;以如是证真、离妄、达境唯心,故证“得”一切法性毕竟空寂、无相、无愿之“三解脱”门,得已,彻见所证法性皆为“如实印”(真如实际之印)“所印”定不谬。于是“于”一切诸法之“性自性”相,皆“得”以“缘自觉”圣智而任运“观察”及安“住”,因此毕竟“离”于“有、无事”二边“见”之行“相”;是故我实不说诸法自性相为实有实无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节为佛依自证而释成不堕有无的原因。

  【复次大慧,一切法不生者,菩萨摩诃萨不应立是宗;所以者何?谓宗一切性非性故,及彼因生相故。说一切法不生宗,彼宗则坏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一切法不生者”:此为斥邪见不生之宗,非真不生者。

  “菩萨摩诃萨不应立是宗”:谓菩萨不应如外道而建立此宗。

  “谓宗一切性非性故”:谓彼外道乃宗一切法为有性、无性,而立此不生宗,而菩萨须离有无,以既有“有性”、“无性”,即非真无生,故不可立,此其一。

  “及彼因生相故”:谓彼宗之因性,乃为以“生相”为因,方得建立是宗。换言之,即是:彼之不生实是根据“生”而来,因此“生相”是彼不生之因:若无此“生相”,何来彼不生?彼之不生既然是由生而来,则非真不生,这是很明显的,因此外道之不生宗不得成立,以其因生而有故。此其二。

  “说一切法不生宗,彼宗则坏”:谓才立“不生”,“不生”即自坏,以“不生”既立,则生矣!又,不生即不可立,有法可立即有生,而非不生;故若立“不生”,即是自破坏自宗之宗旨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一切法不生者,菩萨摩诃萨,不应”如外道而建“立是宗”旨;“所以者何?谓”彼乃“宗一切”法为有“性”与“非”有“性”(见一切法为有无),而立此不生之宗旨“故”,既以性非性而立者,则有性非性生,而非不生,故不可如是妄立,此其一。“及彼”宗之“因”性乃为以“生相”为不生之因“故”,然不生须以不生为因,方是真不生,此其不可立之二也。因此,才“说”立“一切法不生宗”,当下“彼宗则”自“坏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上面佛说妄想与圣智皆空、无相,乃真妄俱遣,是真不生之义;佛恐菩萨见此正理,便立之为宗,因而与外道所计之“不生”相混,故说此以破之。若言一切法不生,则言思俱绝,倘再言之已成非,而况妄立宗乎?又,无一法可立,朗朗真空,方是自觉圣智境界;若如彼外道起见而立“不生宗”,则反堕于情见。故佛说“不立”,是所以立!

  又,不生有三种意义:一、诸法寂灭,当体不生,此为任运,无功用智;二、以般若观照,诸法不生,此为有功用行;三、为外道所计之无句及双非之“不生”。大慧在前面,一直以诸法无性之义,来难佛是倡染净皆悉断灭之论,这就变成双非不生的邪见了。后来佛回答时,作结论说:“我住自得如实空法,离有无相”,便是开示当体不生之义。佛在此恐大慧以当体不生之见,雷同外道所邪计之不生,所以在此特别诫云:外道所执之一切法不生者,凡我弟子,皆不应立是为宗。为什么呢?因为若以“不生”为不生,则为取著此“不生”法之相,如是则其生炽矣。所以《十地经》说:“此菩萨不见少法生,不见少法灭,一切分别念智皆息,二行相行,悉不现前。”这便是心智俱泯的境界,那还容得立宗呢?所以菩萨摩诃萨不应见有少法可立,是故不立,此为真不生,是乃合于不生之旨。

  【彼宗一切法不生,彼宗坏者:以宗有待而生故:又彼宗不生,入一切法故;不坏相不生故。立一切法不生宗者,彼说则坏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彼宗一切法不生,彼宗坏者”:彼宗由于立一切法不生,反而令彼宗自坏其说。以下佛再举出三个自坏的原因。

  “以宗有待而生故”:“有待”,有所待,有所对待,即有所依。“生”,即立。此谓以彼所宗之不生,系有待于“生”而生,故其说自坏,此其一。

  “又彼宗不生,入一切法故”:又彼宗以立不生之论,故反令彼说入于一切生灭之法,以有所立,即入有为生灭之法,是故其说自坏,此其二。

  “不坏相不生故”:“不坏”,即不坏灭,亦即不生不灭。谓毕竟不坏灭之相,乃从本不生;今外道所计之不生,实为有生,故非不坏,亦非不生,是故其说自坏,此其三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彼宗”以立“一切法不生”故,反而令“彼宗”自“坏”其说“者”,有三原因:一者,“以”彼“宗”之不生系“有待”于生“而生故”,此为其说自坏者一;“又”,二者,“彼宗”以立“不生”之论,反令彼说“入”于“一切”有为生灭之“法”中“故”,此为其说自坏之因者二;三者,毕竟“不坏”不灭之“相”,乃从本“不生故”,不可言有所立,今既有立,必是有坏灭之法;有坏灭,则非不生,此为其说自坏之因者三。因此“立一切法不生宗者,彼说则”是自“坏”其宗。

  【大慧,有无不生宗,彼宗入一切性,有无相不可得。

  大慧,若使彼宗不生,一切性不生而立宗,如是彼宗坏;以有无性相不生故,不应立宗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无不生宗”:又有外道立“有”、“无”种皆不生之宗。前面所说,只是以“无”为不生,现在这派,更转计有、无皆不生。

  “彼宗入一切性”:彼宗所计之有种、无种,亦入于一切生灭性中。

  “若使彼宗不生,一切法不生而立宗”:“若使”,假使。假使外道以所计之有种、无种皆不生,而言一切法皆不生,因而立宗,如是则龟毛兔角亦可立宗,以其所计之有种、无种,但有言说,并无实体,同于龟毛兔角,云何而可依之立宗?

  “以有无性相不生故,不应立宗”:以有种、无种唯是自心妄想所现,其性相皆实不曾生起,故不应以之立宗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又有外道立“有”种、“无”种皆“不生”之“宗”旨,而“彼宗”所计之有种无种实亦“入”于“一切”生灭“性”中,然而其“有、无相”实“不可得”,有无相既不可得,如何能以之而立宗?

  “大慧”,退一步而言,“若使彼宗”以本无有体之有种无种皆“不生”,而言“一切”法“性”皆“不生”,因“而立宗”则龟毛兔角亦可立宗,因此若“如是”立论,“彼宗”则自“坏”其说;“以有”种、“无”种之“性相”,皆实“不”曾“生”,同于龟毛兔角,但是自心妄想,“故不应”以之“立宗”。此为不应立之因者三。

  【五分论多过故,展转因异相故,及为作故,不应立宗分。谓一切法不生,如是一切法空,如是一切法无自性,不应立宗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五分论多过故”:“五分论”,宗、因、喻、合、结,又名三支比量,为外道议论之虚妄架构。“多过”,五分论之过为:一、“宗”有相量相违等九过;二、“因”有遍是宗法性等十四过;三、“同喻”有所立不成等五过;四、“别喻”有能立不遣等五过,合共三十三过。

  “展转因异相故”:以其展转而得之生因,一再变异为他相,非为同品自相因。

  “及为作故”:“为”,有为。“作”,有作。谓又堕于有为、有作。若有为、有作,即是无常生灭,非真不生也。

  “谓一切法不生,如是一切法空”:谓既然外道于一切法不生论,不应立宗,则于一切法空,亦不应立宗,以立则非空。

  “如是一切法无自性,不应立宗”:同样的,于一切法无自性,亦不应立宗,以立则成妄有自性。

  【义贯】

  一者,因外道虚妄架构之“五分论”有“多”种“过”失“故”;二者,以其“展转”而起之生“因”变“异”为他“相故”,非为同品自相因;“及”三者,以其为堕于有“为”、有“作故”——若是有为有作,则是无常生灭,非是不生;以如是等因,故其“不应”有“立宗”之“分”;此为不应立宗之因者四。是故“谓”既然外道于“一切法不生”不应立宗,“如是”,同样的,菩萨于“一切法空”亦不应立宗,以立则非空;“如是,一切法无自性”,亦“不应立宗”,以立则成妄有自性。

  【大慧,然菩萨摩诃萨,说一切法如幻梦,现不现相故,及见觉过故,当说一切法如幻梦性,除为愚夫离恐怖句故。

  大慧,愚夫堕有无见,莫令恐怖,远离摩诃衍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然菩萨摩诃萨,说一切法如幻梦”:一切法不生固不应立宗,然而菩萨亦可应机而为执境实有实无者,说一切诸法皆悉如幻如梦,令离执著。

  “现不现相故”:一切法如幻如梦,乃由迷悟不同,而有“现”与“不现”;以执之即现,不执即不现相,然皆非实有,如是开示,令离实有实无之执。

  及见觉过故:“见觉”,见闻觉知。上面为对执“境”为有无者说,此为对执“心”为实者说见闻觉知亦皆如幻如梦,令了唯心无性。

  “除为愚夫离恐怖句故”:除了为令愚夫不生恐怖,则不说外,其余皆可视机而广说或略说。

  “愚夫堕有无见”:以愚夫之堕有无恶见者,一闻离于有无、究竟中道之如幻如梦法,即大恐怖。

  “莫令恐怖,远离摩诃衍”:“摩诃衍”,全名为摩诃衍那(Mahayana),义为大乘,即佛道义;以大乘甚深,小心量人不能容受,是故须循序渐进,令根机渐渐成熟长大,而后为说深妙大法,勿于非机而说深法,令彼恐怖,不能忍受,而远离大乘道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”,一切法不生固然不应立宗,“然菩萨摩诃萨”,亦可应机而为执境实有、实无者,“说一切法如幻”如“梦”,一切诸境,乃由迷悟不同,而有“现”与“不现相”之别,然皆非实有,为欲令离有无之执著“故,及”为令执心为实者离于“见”闻“觉”知之“过”,晓了唯心无性“故”,若如是者,即“当”为“说一切法如幻”如“梦性;除”了“为”令小根智之“愚夫离”于“恐怖句故”,则不说。

  “大慧”,以诸“愚夫”之“堕”于“有无”恶“见”者,无始来,为恶见所熏,一闻离有无、究竟中道之如幻如梦法,则生恐怖,菩萨说法,“莫令”彼因“恐怖”,而“远离摩诃衍”。

  【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

  无自性无说,无事无相续,彼愚夫妄想,如死尸恶觉。

  一切法不生,非彼外道宗,至竟无所生,性缘所成就。

  一切法不生,慧者不作想,彼宗因生故,觉者悉除灭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无自性无说”:一切法本无自性,亦无言说。

  “无事无相续”:实无生灭事,亦无五阴相续相。

  “彼愚夫妄想,如死尸恶觉”:“恶觉”,恶知恶觉,即邪见。谓而彼愚夫妄想分别,立不生宗,其恶知恶觉即犹如死尸之无知。

  “一切法不生,非彼外道宗,至竟无所生”:谓正理之一切法不生,乃当体不生,非如彼外道所立之宗,谓须至于究竟断灭之无所生,方成其所谓之“不生”。

  “性缘所成就”:“性”,胜性。“缘”,作者等缘。谓外道之胜性及作者等缘所成就之不生,非佛所说缘空之不生。

  “一切法不生,慧者不作想”:谓一切法不生,有智之人尚不作不生之想,岂作“不生”为有生而立宗乎?

  “彼宗因生故,觉者悉除灭”:彼不生宗乃因“生”而有故,觉者于此妄想则悉除灭,不起心立少法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:”

  一切法本“无自”体“性”,亦“无”言“说”,实“无”生灭“事”,亦“无”五阴“相续”相,然而“彼愚夫妄想”分别,而立不生宗,却“如死尸”一般,落于无知之“恶觉”。

  正理之“一切法不生”者,乃当体不生,并“非”如“彼外道”所立之“宗”,谓须“至”于究“竟”断灭之“无所生”,方成不生。外道之胜“性”、及微尘、作者等“缘所成就”之不生,非佛所说缘空之不生。

  “一切法不生,”有智“慧者”于是中尚“不作”不生之“想”,而况以不生为有生,而建立不生之宗乎?“彼”不生“宗”乃“因生”而有“故”,然而“觉者”于此妄想则“悉除灭”,不起心立少法。

  【譬如翳目视,妄见垂发相;计著性亦然,愚夫邪妄想。

  施设于三有,无有事自性;施设事自性,思惟起妄想。

  相事设言教,意乱极震掉;佛子能超出,远离诸妄想。

  非水水想受,斯从渴爱生;愚夫如是惑,圣见则不然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施设于三有,无有事自性”:“施设”,建立。“三有”,三界。谓以假名施设于三界,而三界乃凡夫妄想所现,其实无有实事之自体性。

  “施设事自性,思惟起妄想”:然愚夫却由此假名施设事之自性,而思惟分别,横起妄想计度。

  “相事设言教,意乱极震掉”:“相”,名相。“意乱”,心意动乱。“震掉”,“掉”同“悼”,震惊悲悼。此谓,以假名相所施设之言教,凡愚由起意妄想分别,而动乱心识,极其震惊或悲悼,以非其境界故。

  “佛子能超出”:唯有佛子能当体超出。“佛子”,菩萨。

  “非水水想受,斯从渴爱生”:谓阳焰非水,而群鹿却起实水之想与觉受。如是之妄想与觉受,为从自心之渴爱生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譬如”人以“翳目”而“视”,则“妄见”空中有五色“垂发”(毛轮)之“相”现;妄想“计著”诸法之“性”为实有实无“亦然”,此乃“愚夫”依“邪”见而“妄想”分别者。

  假名“施设于三有”,而三界乃凡夫妄想所现,并“无有”实“事”之“自”体“性”;然愚夫却依此假名“施设事”之如幻“自性”,而“思惟”分别,横“起妄想”计度。

  以假名“相事”所施“设”之圣“言教”,凡愚于此起“意”分别、动“乱”心识,因而“极”其“震”恐悲“掉”(),以非其境界故,坏其邪见故。唯有“佛”之真“子能”当体究竟“超出”一切,而“远离诸妄想”。

  阳焰“非水”,而群鹿却起实“水”之“想”与觉“受”,如“斯”之妄想与觉受,乃“从”自心之“渴爱生;愚夫”见境而起“如是”妄“惑”,若以“圣”智照“见则不然”。

  【圣人见清净,三脱三昧生,远离于生灭,游行无所有;

  修行无所有,亦无性非性,性非性平等,从是生圣果。

  云何性非性?云何为平等?谓彼心不知,内外极漂动;

  若能坏彼者,心则平等见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圣人见清净”:最初八句为重颂“我住自得空法”。“清净”,因圣人安住真空之法,达境唯心,心亦不取,故名清净。又圣人以正智,观见三界之相,无有烦恼生死,故云清净。

  “三脱三昧生”:由见清净无著,而三解脱之三昧妙门生起。“三昧”,定慧等持。

  “游行无所有”:“无所有”,即真空、无相之境界。

  “修行无所有,亦无性非性”:“性非性”,有性无性,亦即有、无。谓圣人如是修行真无所有之无相境界,然亦不堕有、无之妄计,以一堕有、无性,即非无所有。“修行无所有”,凡所修行皆空无相,故云“无所有”。

  “性非性平等”:圣人彻见有无悉皆平等。

  “云何性非性?云何为平等”?:谓凡夫云何而见三界诸法有性与非性之别?而圣人云何而得见一切法平等?

  “谓彼心不知,内外极漂动”:这是由于彼凡夫人心不了知诸法一相,而妄想分别,则见内根身、外器界一切法,皆极其漂荡动乱无常,以其心不寂,故所见亦不寂,此乃心生法生也。

  “若能坏彼者,心则平等见”:若能坏彼妄想,其心则能生平等之见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圣人”之知“见清净”无著,故“三”解“脱”之“三昧”妙门从是而“生”,因此而得“远离于生灭”之妄想,“游行”于“无所有”、真空无相之境界。圣者如是“修行”真“无所有”之无相境界,“亦无”有“性”与“非性”之妄计,究竟远离有无之见,彻见有“性”与“非”有“性”悉皆“平等,从是”而“生”一切“圣”智之“果”。

  凡夫“云何”而见三界诸法有“性”与“非性”之别?圣见“云何”而“为”当念“平等”,无有妄想分别?“谓彼”愚夫以“心不”了“知”诸法平等一相,故见“内”根身、“外”器界一切诸法“极”其“漂”荡“动”乱无常,以其心不寂,故所见亦不寂。“若能坏彼”妄想分别“者”,其“心则”生“平等”之“见”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:世尊,如世尊说,如攀缘事,智慧不得,是施设量建立施设;所摄受非性,摄受亦非性;以无摄故,智则不生,唯施设名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如攀缘事,智慧不得”:“攀缘”,所攀缘。“事”,境界。“不得”,不可得、不可取。此谓:心所攀缘之境界,以智慧观察,悉不可得。

  “是施设量建立施设”:唯是假名施设量所建立施设者。施设即前面所说妄想所建立之境界。

  “所摄受非性,摄受亦非性”:不但所摄受之境非有自性,连能摄受之心亦非有自性。

  “以无摄故,智则不生”:“无摄”,无能摄、所摄。“摄”,即取。谓以实无能、所取,心境皆亡,故智实不生。此为离能离所、心量亦亡之究竟寂静境界。于此境界,智相亦不可得,故言“不生”。

  “唯施设名耳”:如是心境无性,故唯是妄想施设之假名而已。此即达真了妄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曰:世尊,如世尊”所“说”者:“如”于心所“攀缘”之境界“事”上,以“智慧”观察,皆“不”可“得”,唯“是”假名“施设量”所“建立施设”耳;如是观察已,则见不但“所摄受”之境“非”有自“性”,连能“摄受”之心“亦非”有实自“性;以”彻见实“无”能“摄”、所摄,心境俱泯“故,智”相“则”亦“不生”,湛然常寂,是则心境无性,“唯”是妄想“施设”之假“名耳”。

  【云何,世尊,为不觉性自相、共相异不异故,智不得耶?为自相共相,种种性自性相隐蔽故,智不得耶?为山岩、石壁,地、水、火、风障故,智不得耶?为极远、极近故,智不得耶?为老、小、盲、冥,诸根不具故,智不得耶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云何”:从这以下,是不得如来真意者之问难。在“云何”之下,唐译有“何故彼智不得于境?”魏译有:“若言智慧不能取者”。根据此问难之意,为指无境以当智,亦即,没有境界可以为智所取,称为“智不得”,而非说智体亦无,称为“智不得”。

  “为不觉性自相、共相异不异故,智不得耶”:“性”,法,指阴界入等诸法。“异不异”,一、异。此谓:抑或因为不能觉知阴界入等诸法之自相与共相之一或异故,因而令彼智不能得于境?

  “为老、小、盲、冥,诸根不具故,智不得耶”:还是因为太老、太少、眼盲、心昏冥、诸根不具等原因,而令彼智不能得于诸境?

  【义贯】

  “云何”而说智不得于境?“世尊,”是否因“为不”能“觉”知阴界入诸“性”(诸法)之“自相”与“共相”为“异”或“不异故”,因而令彼“智不”能“得”于境“耶”?抑“为”因诸法“自相、共相”及“种种性”(种种法)之“自性”互“相隐蔽故”,而令“智不得”于诸境“耶”?或“为”因“山岩、石壁,地、水、火、风”等之“障”蔽“故”,而令“智不”能取“得”诸境“耶”?抑“为”因“极远”或“极近故”,而令“智不”能“得”于境界“耶”?抑“为”因太“老”、太“小”、目“盲”、心昏“冥。诸根不具故”,而令“智不”能“得”于诸境“耶”?

  【世尊,若不觉自共相异不异,智不得者,不应说智,应说无智,以有事不得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以有事不得故”:“事”,境界。以有境界而却不能得知,故不能说是有智;因为智以了境为功,今既有境界,而智却不能了知,即不能说有智,应名无智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世尊,若”因“不”能“觉”知诸法之“自共相”为“异”与“不异”,种种不同之相,而令“智不得”境“者”,则“不应说”有“智,应说无智,以”实“有”境界“事”,而于彼却“不”能“得”知“故”。

  【若复种种自共相、性自性相隐蔽故,智不得者,彼亦无智,非是智。

  世尊,有尔焰故智生,非无性;会尔焰故名为智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尔焰故智生,非无性”:“尔焰”,所知境。谓以有所知境故能引智生,然而并非无所知境之性。

  “会尔焰故名为智”:以智去会合所知境,而了知之,即名为智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若复”因阴界入诸法之“种种自共相”与“性自性”(种种性、相)互“相隐蔽故”,而令“智不得”于境“者,彼亦无智,非是”有“智”。

  “世尊,”以确“有尔焰”(所知境)存在“故”应能引“智生”,然而并“非无”所知境之“性”,而却于彼不能了知,因此是无智;以用智去“会”合“尔焰”境,而了知之,“故名为智”。

  【若山岩、石壁,地、水、火、风,极远、极近,老、小、盲、冥,诸根不具,智不得者,此亦非智,应是无智,以有事不可得故。】

  【义贯】

  或者、“若”因“山岩、石壁,地、水、火、风,极远、极近”,太“老”、太“小”、目“盲”、心“冥,诸根不具”等种种内外障碍,而令“智不”能“得”于诸境“者,此亦非”有“智,应是无智,以”实“有”境界“事”,而却于彼“不可得”知“故”。

  【佛告大慧:不如是;无智应是智,非非智,我不如是隐复说攀缘事。智慧不得,是施设量建立,觉自心现量,有、无有外性非性,知而事不得;不得故,智于尔焰不生,顺三解脱,智亦不得;非妄想者,无始性非性虚伪习智,作如是知;是知彼不知,故于外事处所,相性无性,妄想不断。自心现量建立,说我、我所相,摄受计著,不觉自心现量,于智尔焰而起妄想,妄想故,外性非性观察不得,依于断见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如是;无智应是智”:并非如此,并不如你所说的无有智慧,应是有智。

  “非非智”:并非非有智;亦即并非无智。

  “我不如是隐复说攀缘事”:我不如是由于前境隐蔽,令凡夫不能了知,即说:实有所攀缘之境事,然却无智。以上为总斥大慧所说之执“有境无智”。

  “智慧不得,是施设量建立”:我所说之智慧不得于境者,是指了悟一切法皆是假名施设量之所建立,并无实体;亦即,以智慧观之,不执境为实有,故说智不得,并非有而不得,而是以其非实有而不得;以非实有,故不可得,是名“不得”。此则大异于大慧所误解者,大慧以为境为实有,只因种种因缘所障而不能得,故称不得;而反以此谬误之智“不得”而说成是“无智”。简言之,“不得”是智,是圣人以甚深智慧观察,了法无相、无实自性,皆不可得,因此在这“不得”之圣言量本身,即是甚深智慧。而凡夫不了此,见相,计著,欲有所得,反而计“有所得”名智;若说“不得”,彼反以为是无智,如是颠倒见,故生流转。

  “觉自心现量,有、无有外性非性”:觉了一切诸法皆是自心现量,有与无等一切外法皆非有自性。“外性”,外法之性,即外法。

  “知而事不得”:以如是了知,知一切境界皆不可得,以无自性故。“事”,即心所攀缘之境界。

  “不得故,智于尔焰不生”:以了境不可得,故境不牵心,心不缘境,心境两忘,因此圆明寂照之智于尔焰境便不生妄想攀缘计著,亦即不于境上生心,于相离相,如如不动。

  “顺三解脱,智亦不得”:因此随顺法性而入三解脱门,然于此解脱门,智亦不取得:以有取得,即非空、无相、无愿解脱。以上为如来开阐以无所得而了妄、契真、证三脱门的自证境界。

  “非妄想者”:谓如是圣智不得之境界,非如愚夫之所妄想者。

  “无始性非性虚伪习智,作如是知”:“性非性”,有无。“习”,熏习。“智”,虚妄分别之智,非真智。谓凡愚由无始世来,对诸法之有性非有性,以虚伪熏习,妄分别智计著,而作如是知解。

  “是知彼不知”:如是之知解,即显示彼实不了知。

  “故于外事处所,相性无性,妄想不断”:由于不了知此无知之知,故于外事境处所,及其相之有性无性,妄想分别不断。

  “自心现量建立,说我我所相,摄受计著”:谓如来为令凡愚觉了一切诸法皆是自心现量之所建立,故为之说:凡夫以著我我所相,而摄受计著计法。

  “于智尔焰而起妄想”:“智”,能知。“尔焰”,所知。谓愚夫于能知之智,及所知之境,起妄想,种种计著。

  “妄想故,外性非性观察不得,依于断见”:以妄想计著故,于外之性非性,观察分别而不能取得,遂起邪见,依著于断灭恶见,言智为无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”并“不如是”,并非如你所说的“无智”,而“应是”有“智”,并“非非”有“智;我”并“不如是”以前境“隐复”,令智不得,而“说”实有所“攀缘”之境界“事”,然却无智。

  我所说之“智慧不得”者,是指了悟一切诸法皆“是”假名“施设量”之所“建立,觉”了一切诸法皆是“自心现量”,所见之“有”与“无有”等一切“外”法之“性”皆“非”有自“性”。

  此即是如实了“知而”见一切“事”境界皆“不”可“得”,以了境实“不”可“得故”,境不牵心,心不缘境,故“智于尔焰”境“不生”妄想,心境皆寂,因此能随“顺”而入“三解脱”门,然于此解脱,以“智”观察“亦不得”其量。如是之圣智究竟不得少法之境界,“非”凡夫“妄想”所及“者”,以愚夫由“无始”世来,对一切诸法之有“性、非”有“性”,以“虚伪”熏“习”所成之妄分别“智”计著,而“作如是知”解;而如“是”之“知”解,即显示“彼”实“不”了“知”;由于不了知此知之妄,“故于外事”境“处所”,及其“相”之有“性无性,妄想”分别“不断”。如来为令凡愚觉了一切诸法皆唯“自心现量”之所“建立”,故为“说”凡夫以著“我、我所相”,而“摄受计著”诸法,“不”能“觉”知唯是“自心”所“现量”,致“于”能知之“智”及其所缘之“尔焰”境“而起”种种“妄想”计著;以“妄想”计著“故”,因而于“外”法之“性非性”(有无)“观察”分别,然而却“不”能“得”知其究竟,遂起邪见,于是“依”著“于断”灭恶“见”,言智为无。

  【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语:

  有诸攀缘事,智慧不观察,此无智非智,是妄想者说。

  于不异相性,智慧不观察,障碍及远近,是名为邪智。

  老小诸根冥,而智慧不生,而实有尔焰,是亦说邪智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诸攀缘事,智慧不观察,此无智非智”:“事”,境界。谓若言实有所攀缘之境界,而智慧不能观察见之,即说此为无智,或非有智。“智慧不观察”即颂上“智不得”。

  “是妄想者说”:是为妄想计著见者说,非智者之言。以计有外境可缘著,是凡夫之智;了境唯心者,是正智之智。

  “于不异相性,智慧不观察”:“相”,自共相。谓若于阴界入诸法异、不异之自共相之性,智慧不能观察而得者。此即颂上“若不觉自共相异不异,智不得者。”

  “障碍及远近,是名为邪智”:或由于种种障碍、及太远、太近等所致,而不得者,亦是无智。作如是说者,名为邪智,非真智。

  “老小诸根冥,而智慧不生”:或言由于年纪太老、太小,及诸根不完具,或心昏冥等,而令智慧不生,因此说无智。

  “而实有尔焰,是亦说邪智”:而同时却言实有所知之尔焰境界,如是说者,亦是邪智妄计。盖以随境有无,但是妄想;真智者,即不随境生灭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”:

  若言实“有诸”所“攀缘”之境“

  事”,而“智慧不”能“观察”而见,即说“此”为“无智”、或“非”有“智,是”为“妄想”计著见“者说”,非智者所道。

  若复言“于”阴界入诸法,异、“不异”之自共“相”之“性,智慧不”能“观察”而得者,即说是无智,或由于种种“障碍及”太“远”、太“近”等所致,而不得者,亦是无智;如“是”说者,“名为邪智”,非为真智。

  或言由于太“老”、太“小、诸根”不具、及心昏“冥”等,“而”令“智慧不生”,因此说无智慧,“而”同时却言“实有”所知之“尔焰”境界,“是亦说”名为“邪智”,非圣言也,以正智不随境生灭故。

  【复次大慧,愚痴凡夫,无始虚伪恶邪妄想之所回转,回转时,自宗通及说通,不善了知,著自心现外性相故,著方便说,于自宗四句清净通相,不善分别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回转”:回向转变,谓回内向外,转智为识,转净为染。

  “自宗通及说通”:即自心本具足之宗通及说通。

  “著自心现外性相故”:执著自心所现外法,为实有实无,这是因不善了知宗通相所致。

  “著方便言说”:执著如来以智慧方便所立之言说之教,此为以不了说通之所致。

  “于自宗四句清净通相”:“四句清净”,即离于四句之义,以离四句,故得四句皆净,而不染著之。谓于自心宗本离四句法之清净通相,不能了知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愚痴凡夫”,由于“无始”世来,为自心“虚伪恶邪妄想之所回”向“转”变,当其“回转时”,即令其于“自”心本有之“宗通及说通,不”能“善了知”:一者,以不了自宗通,而执“著自心”所“现”之“外”法“性相”为实有实无“故”;二者,以不了说通,因而执“著方便”言“说”教中之名字章句,而“于自”心“宗”本离“四句”法,离过绝非、“清净”无相之“通相不”能“善分别”明了。

  【诠论】

  这是如来作结论说,由于不善宗、说二通,才会如是谬兴问难。大慧方才举智不得之义为问,不知所谓智不得,是说心境既空,智体亦寂,称为智不得;反而说是智不能觉知诸法之一异等相,或由于山壁等外障、老小盲冥等内障,智不知境,称为“智不得”。如来答以:知“无得”之知,方是真知。因此在此作结论说:凡夫之所以不知圣智之知,而谬以为无智者,盖由于凡愚自无始来,由虚伪妄想分别之所回转,因而于本有之自宗通与说通,变成不能了知,以不了知故,而执著自心所现境界,及著言说,因此不能善入离过绝非,清净之实相境界。

  【大慧白佛言:诚如尊教;惟愿世尊为我分别说通及宗通,我及余菩萨摩诃萨,善于二通,来世凡夫声闻缘觉,不得其短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来世凡夫声闻缘觉,不得其短”:“不得其短”,“短”,偏废之义。谓于宗通而于说不通,则其短在于不能善化导他人;于说通而于宗不通,则其短在于自行不得其旨;二者俱通,则无有短少。此谓于未来世,教化凡夫,二乘,令于此二通无有偏废之短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白佛言:诚如尊教;惟愿世尊为我分别”开示“说通及宗通”相,令“我及”其“余”诸“菩萨摩诃萨,善”通达“于”此“二通”法,而于未“来世”,以此二通法,教化诸“凡夫、声闻、缘觉”,令于此二通平等修学,“不得其”偏废之“短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前面大慧菩萨已问过宗通与说通,此处为什么再问?前面的宗说二通,是通于三乘的,如前经文所说:“一切声闻、缘觉、菩萨,有二种通相,谓宗通及说通。”而此处的宗说二通,即是佛所自证,不共三乘的,如下面经文所说;“三世如来有二种法通,谓说通及自宗通。”上面已达三乘之通相,此处更进一步,求于如来自行之境界,以期达于究竟。

  【佛告大慧:善哉善哉,谛听谛听,善思念之,当为汝说。

  大慧白佛言:唯然受教。佛告大慧:三世如来有二种法通,谓说通及自宗通。

  说通者,谓随众生心之所应,为说种种众具契经,是名说通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说通”:有二义:一、于一切言说之教皆通达之义;二、说了令人通达之义。说通旨在利他。

  “随众生心之所应”:“应”,相应。为随顺众生心之所相应者。

  “为说种种众具契经”:“众具”,众善具足,所谓初善、中善、后亦善。“契”契理契机。契理者,谓妙符中道;契机者,谓巧应三根。又,众具之义,亦为理无不赅,机无不摄之义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善哉善哉”汝能作是问,“谛听谛听,善思念之”,吾“当为汝”解“说”。

  “大慧白佛言:唯然受教”。

  “佛告大慧:”过去、未来、现在“三世”诸佛“如来,有二种法通”:所“谓说通及自宗通。

  “说通者,谓”能“随众生心之所”相“应”者,而“为说种种众”善“具”足之“契经,是名说通”。

  【自宗通者,谓修行者离自心现种种妄想,谓不堕一、异、俱、不俱品,超度一切心意意识,自觉圣境界,离因成见相,一切外道声闻缘觉堕二边者,所不能知,我说是名自宗通法。

  大慧,是名自宗通及说通相,汝及余菩萨摩诃萨,应当修学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自宗通”:通达自心地之佛心宗。

  “离因成见相”:“因”,因缘。离于诸因缘所成妄见之相,亦即心境皆离。

  “汝及余菩萨摩诃萨,应当修学”:因如来自证之法,非为邪外偏小,著空有二边者之所能知能入,唯大乘菩萨能修能证,故诫云:应当修学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自宗通者,谓修”真实“行者,离”于“自心”所“现”之“种种妄想”分别:即“谓不堕”于“一、异、俱、不俱”等四句之“品,超”越“度”过“一切心意意识”,入于内证“自觉圣”智所行“境界,离”于诸“因”缘所“成”妄“见”之“相”,此为“一切外道、声闻、缘觉堕”于“二边”恶见“者,所不能知”之境界。“我说是名”为诸佛之“自宗通法”。

  “大慧,是名”为如来所行“自宗通及说通”之行“相,汝及”其“余”诸“菩萨摩诃萨,应当修学”。

  【尔时世尊欲重此义,而说偈言:

  我谓二种通,宗通及言说,说者授童蒙,宗为修行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我谓二种通”:“谓”,说也。

  “说者授童蒙”:“童蒙”,愚夫也。“蒙”,蒙蔽也,以愚夫为自心所现内外境界之所蒙蔽,不见真性,故称“蒙”;以其智如是受蒙蔽,于正理一无所知,如孩童之无知,故称“童”。又,以说通,种种方便,渐令启蒙,渐修渐入,以愚夫之无始积习,非一时可启故。

  “宗为修行者”:“修行”,修如实行,证如实理者。此为大根利智者,故可为之说宗通,令其顿修顿证,不假方便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”:

  “我”正法中“谓”有“二种通”法,即“宗通及言说”通。“说”通“者”,为教“授童蒙”,令渐去执而了知;“宗”通者“为”开示“修”真实“行者”,令顿证悟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:世尊,如世尊一时说言:世间诸论,种种辩说,慎勿习近,若习近者,摄受贪欲,不摄受法。世尊何故作如是说?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世间诸论”:即路伽耶陀,外道之顺世论者。亦即顺世外道,乃随顺世间凡情所计,而说诸法是常,是有等邪论,又称恶论,亦称世论。《法华经嘉祥义疏》曰:“路伽耶陀者,如此方礼仪名教儒墨之流也。……又言,路伽耶陀者,翻为世间行。”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:世尊,如世尊”曾有“一时说言:世间”之“诸”言“论”,及其“种种辩说”,为佛弟子者“慎勿习”学亲“近,若习”学亲“近者”,则但“摄受”世间“贪欲”,而“不”能“摄受”正“法。世尊何故”而“作如是说?

  【诠论】

  佛在前面偈中即说:“说者授童蒙”,大慧因此疑:既要授童蒙,为应其机,是否要学习世论?

  【佛告大慧:世间言论,种种句味、因缘、譬喻,采集庄严,诱引诳惑愚痴凡夫,不入真实自通,不觉一切法,妄想颠倒,堕于二边;

  凡愚痴惑而自破坏,诸趣相续,不得解脱,不能觉知自心现量,不离外性自性妄想计著;

  是故世间言论,种种辩说,不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,诳惑迷乱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种种句味”:种种文句趣味。

  “不入真实自通”:不能入于真如实在自性宗通之法。

  “凡愚痴惑而自破坏”:谓以痴惑,而自破坏正见,自失正道,亦令他失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世间”种种“言论”,但以“种种”文“句”趣“味”,说“因缘、譬喻”,广为“采集”,矫饰“庄严”,以“诱引诳惑愚痴凡夫”,而令“不入”于“真”如“实”在“自”性宗“通”之法,“不”能“觉”了“一切”诸“法”唯心现量境界,而落于“妄想颠倒,堕于”有无断常等“二边”妄见;

  此皆是“凡愚”以“痴惑”故,“而自破坏”正见,自失正道,因此于“诸趣相续”受生,永“不得解脱”,何以故?以“不能觉知”一切法皆唯“自心现量”故,“不”能“离”于“外”法“法自性”之“妄想计著;”

  以“是”之“故,世间”之“言”说戏“论,种种”诡“辩”言“说,不”能解“脱”三界“生老病死、忧悲苦恼”一切苦聚,但令自他“诳惑迷乱”而已。

  【大慧,释提桓因,广解众论,自造声论。彼世论者,有一弟子,持龙形像,诣释天宫,建立论宗,要坏帝释千幅之轮:随我不如,断一一头,以谢所屈。作是要已,即以释法摧伏帝释,释堕负处,即坏其车,还来人间。

  如是大慧,世间言论,因譬庄严,乃至畜生,亦能以种种句味,惑彼诸天及阿修罗,著生灭见,而况于人?

  是故大慧,世间言论,应当远离,以能招致苦生因故,慎勿习近。

  大慧,世论者,唯说身觉境界而已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释提桓因”:帝释天,为三十三天主。

  “声论”:又称声明记论。有两种:

  一、婆罗门所计者,以其崇奉四吠陀论,谓其论之声,为诵诸法实义之梵王声,故是常住,他声不契实义,故为无常。

  二、婆罗门以外之声论师,此又有二派;声显论与声生论:

  ()声显论——谓音声之性,乃本来实有、且常住,然须待名句文等诸缘方显于世,而其名句文之音响,即是无常。

  ()声生论——谓非有本来实有之声性,须待众缘始生,此性生已,则常住不灭。又,声论,梵文为毘伽罗论。简言之,声论师之言,不外计著音声性为常或无常而已。

  “持龙形像”:即现为龙身。

  “建立论宗”:建立自论之宗旨。

  “要坏帝释千幅之轮”:“要”,誓约。

  “随我不如”:我若不如。

  “作是要已”:“要”,约。

  “即以释法摧伏帝释”:即以帝释所造论之法问难,而摧伏帝释。

  “释堕负处”:帝释堕于败负处。

  “还来人间”:彼世论弟子还来人间。

  “乃至畜生”:乃至以畜生之形。“畜生”,指龙。

  “而况于人”:而况于人而能不受迷惑?

  “以能招致苦生因故”:以能招致众苦生起之因故。以世论堕于断常有无,如是起惑造业,故是三界生死苦因。

  “唯论身觉境界”:唯说现前身心见闻觉知之境界,故是生灭法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”,帝释天“释提桓因,广解”世间“众论,自造声”明记“论”。一时“彼世论者,有一弟子”,变化其身而“持龙”之“形像”,往“诣”帝“释”之“天宫”,“建立”其自所造声“论”之“宗”旨,作是“要”约言欲击“坏帝释千幅之轮”,且言:“随我”之立论若“不如”于你,则愿“断一一头,以谢所屈”负者。“作是要”约“已,即以”帝“释”所造论之“法”,举以问难,而“摧伏帝释”,以帝“释堕”于败“负”之“处”,彼世论弟子“即坏其”千幅轮“车”,然后复“还来人间”。

  如是大慧,世间言论”,以“因”缘“譬”喻等巧饰“庄严”,虚伪不实,“乃至”连以“畜生”之形,“亦能以”彼“种种”不实文“句”趣“味”,来诳“惑彼诸天”众,“及阿修罗”,令其执“著生灭见,而况于”凡夫“人”,怎能不受其迷惑?

  “是故大慧,世间”之“言论,应当远离,以”其“能招致”众“苦生”起之“因故,慎勿习”学亲“近。

  “大慧,世论者,唯说”现前“身”心见闻“觉”知之“境界而已”,是生灭法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节主要是举事例,以明世论之恶,不应习学亲近;若习学者,即连帝释之尊,都要被畜生以花言巧语迷惑,更何况是人而能不受迷惑?再者,世论者不现畜生身,而现人身,岂不更惑人?可见世论惑人之深。

  【大慧,彼世论者,乃有百千。但于后时后五百年,当破坏结集,恶觉因见盛故,恶弟子受。

  如是大慧,世论破坏结集,种种句味,因譬庄严,说外道事,著自因缘,无有自通。

  大慧,彼诸外道,无自通论,于余世论,广说无量百千事门,无有自通,亦不自知愚痴世论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乃有百千”:乃至有百千种之多。

  “但于后时后五百年”:于末后世时,后五百年;指第五个五百年。以正法千年,像法千年,“后五百年”即是末法时期开始后的五百年,因此即指第五个五百年,也正是指我们现在这时代:佛历二千五百多年时。

  “破坏结集”:谓邪见将破坏正法。

  “恶觉因见盛故”:以当世人之恶觉、恶因、恶见炽盛故。

  “恶弟子受”:因此佛弟子之恶者,乃摄受习学外道世论。

  “著自因缘”:坚著自已所创立的邪因邪缘。

  “亦不自知愚痴世论”:亦不自觉知自宗所言乃为愚痴之世论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彼世论者,乃”至“有百千”种之多。“但于”末“后”世“时”(末法时)“后五百年”(佛历两千五百多年顷),世论邪见“当破坏”已“结集”之正法,以当世人之“恶觉”、恶“因”、恶“见”炽“盛故”乃为我“恶弟子”所习学摄“受”。

  “如是大慧,世论”之所以能“破坏”已“结集”之正法者,为以“种种”巧“句”趣“味”,运用种种“因”缘、“譬”喻,文饰“庄严”,而“说外道”虚妄邪见之“事”,坚“著自”所创立之邪“因”邪“缘”,而“无有自”性宗“通”之道理,一味邪说,所以害正。

  “大慧,彼诸外道”,以“无自”性宗“通”之“论”,只对“于”其“余”之“世论,广说无量百千”邪见“事门”,互相攻伐诋毁,莫衷一是,而“无有”一言及于“自”性宗“通”之理,“亦不”曾“自”觉“知”自宗乃为“愚痴”之“世论”。

  【尔时大慧白佛言:世尊,若外道世论,种种句味因譬庄严,无有自通,自事计著者,世尊亦说世论,为种种异方诸来会众,天人阿修罗,广说无量种种句味,亦非自通耶,亦入一切外道智慧言说数耶?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白佛言:世尊,若外道”之“世”间言“论”,为以“种种”巧“句”趣“味、因”缘“譬”喻文饰“庄严”,而“无有自”性宗“通”之理,但于“自”宗虚妄“事计著者”,若如是者,则“世尊亦说世”间言“论”,亦“为种种异方”(他方)“诸来”与“会”大“众”,乃至“天人、阿修罗”等,“广说无量种种”文“句”趣“味”,而“亦非”是开演如来自证“自”性宗“通”之言“耶”?如此说来,如来“亦入”于“一切外道”邪妄“智慧”世论“言论”之“数耶”?

  【诠论】

  此因世尊亦随顺众生根机,而说世间悉檀,以成熟、教化之,大慧因此疑如来之世间悉檀,同于外道世论。此为不解如来之世间悉檀其意不为世间,乃在第一义悉檀;易言之,如来以自证之自宗通,而出生种种悉檀方便,所谓:一切所说,皆为一佛乘故,非二非三,更何况是为世间贪著之世论,何能比拟于佛之无上说?

  【佛告大慧:我不说世论,亦无来去,唯说不来不去。

  大慧,来者趣聚会生,去者散坏;不来不去者,是不生不灭:我所说义,不堕世论妄想数中,所以者何?谓不计著外性非性,自心现处,二边妄想,所不能转,相境非性,觉自心现,则自心现妄想不生;妄想不生者,空、无相、无作,入三脱门,名为解脱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亦无来去”:“来去”者,生灭也。谓我法中亦无来去生灭。

  “来者趣聚会生”:所谓来者,为诸因缘趣向聚会而生。

  “去者散坏”:去者则是因缘离散而坏灭。

  “不堕世论妄想数中”:谓佛所说法实不堕于世论妄想计著之数中。“数”,属之义。

  “不计著外性非性”:“外”,外法。“性非性”,有性无性,亦即有、无。谓不计著外法为有、无。

  “自心现处”:谓了达自心现处所生之法,本离有无。

  “二边妄想,所不能转”:“转”,动也。

  “相境非性”:觉知一切外相外境非有自性,此即是境不生。

  “觉自心现,则自心现妄想不生”:觉了一切诸法皆唯自心所现,则见自心所现之妄想实亦不生,此乃心不生也。

  “空、无相、无作”:“空”,即性空。“无相”,即相空。“无作”,即无能作、所作,能所空;以性相皆空,故无作,能所空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我不”演“说世论”;我法中“亦无”生灭“来去”,我“唯说”诸法“不来不去”。

  “大慧,”所谓“来者”,为诸因缘“趣”向“聚会”而现有“生”,而“去者”则是众缘离“散”而现“坏”灭,以计实有去来生灭,故名世论;然而“不来不去者”则“是”如来所说之“不生不灭”,此乃我之自宗通:是故“我所说”法之“义”,实“不堕”于“世论妄想”计著之“数中;所以者何?谓”以我所说者,“不计著外”法之有“性”或“非”有“性”(而外道计著有无即堕妄想之数)。我所说法,乃了达“自心现处”所生之法,本离有无,故“二边”之“妄想所不能”动“转”;以觉知一切外“相”外“境”皆“非”有自“性,觉”了此唯“自心”所“现”,如是“则”彻见“自心”所“现”之“妄想”亦实“不生;妄想”心“不生者”,则证得“空、无相、无作”而“入三”解“脱门”,是“名为解脱”。(而外道世论堕于生死缠缚,我法乃为得大解脱,岂可说我法堕于彼邪论哉?)

  【大慧,我念一时于一处住,有世论婆罗门来诣我所,不请空闲,便问我言:瞿昙,一切所作耶?

  我时答言:婆罗门,一切所作,是初世论。

  彼复问言:一切非所作耶?

  我复报言:一切非所作,是第二世论。

  彼复问言:一切常耶?一切无常耶?一切生耶?一切不生耶?

  我时报言:是六世论。

  大慧,彼复问我言:一切一耶?一切异耶?一切俱耶?一切不俱耶?一切因种种受生现耶?

  我时报言:是十一世论。

  大慧,彼复问言:一切无记耶?一切记耶?有我耶?无我耶?有此世耶?无此世耶?有他世耶?无他世耶?有解脱耶?无解脱耶?一切刹那耶?一切不刹那耶?虚空耶?非数灭耶?涅槃耶?瞿昙,作耶?非作耶?有中阴耶?无中阴耶?

  大慧,我时报言:婆罗门,如是说者,悉是世论,非我所说,是汝世论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婆罗门”:是梵语,义为净裔或净行。以自计其祖先为从梵天口中生,为梵天之苗裔,而梵天者,净也,故称净裔。又以其洁白操履,故称净行。婆罗门唯五天竺有,其他国无。婆罗门种有经书世代相传,从事其业,或在家或出家,自恃其学术而性倨傲。

  “不请空闲”:并不先请问我安好。足见其我慢之盛。

  “便问我言”:便遽然问我。这问,不是讨教,而是来问难的,欲以其学来驳倒如来。换言之,即是来“挑战”辩论的。这种风气在印度很盛。

  “瞿昙”:又释为乔达摩(Cautama),为释尊在俗家之姓。释尊俗姓乔达摩,名悉达多,直呼佛在俗之姓,是很不礼貌的。

  “一切所作耶”:一切法是梵天所作耶?

  “是初世论”:是第一种世论。

  “一切因种种受生现耶”:一切皆由因缘而有种种受生现耶?

  “有他世耶”:“他世”,后世。

  “一切刹那耶”:一切法是刹那生灭耶?

  “虚空耶?非数灭耶?涅槃耶”?:此即问三无为。“非数灭”,即非择灭。谓一切法皆归于虚空耶?或归于非择灭?或归于涅槃?

  “作耶?非作耶”?:一切法是作成者,还是非作成者?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我念”过去某“一时,于一处住,有”一习“世论”之“婆罗门来诣我所”,并“不”先“请”问我“空闲”安好否,“便”遽然“问我言:瞿昙,一切”法是梵天“所作耶”?

  “我”当“时答言:婆罗门”,若言“一切”法是梵天“所作”者,则“是初世论”(第一种世论)之言。

  “彼复问言:一切”法“非”是梵天“所作耶”?

  “我复报言。”若言“一切”法“非”是梵天“所作”者,此“是第二”种“世论”。

  “彼复问言:一切”法是“常耶?一切”法是“无常耶?一切”法“生耶?一切”法为“不生耶”?

  “我”当“时报言:”这些“是六”种“世论”。

  “大慧,彼复问我言:一切”法是“一耶?一切”法是“异耶?一切”法是“俱耶?一切”法是“不俱耶?一切”皆由“因”缘而有“种种受生耶”?

  “我”当“时报言:”此“是”第“十一”种“世论”。

  “大慧,彼复问言:一切”法是“无记耶?一切”法是有“记耶?有我耶?无我耶?有此世耶?”(今世)“无此世耶?有他世耶?”(来世)“无他世耶?有解脱耶?无解脱耶?一切”法是“刹那”生灭“耶?一切”法“不”是“刹那”生灭“耶?”一切法归于“虚空耶”?归于“非数灭耶?”归于“涅槃耶?瞿昙,”一切法是“作”成者“耶?”还是“非作”而有者“耶?有中阴耶?无中阴耶?”

  “大慧,我”当“时报言:婆罗门,如是说者,悉是世论,非”是“我所说”,皆“是汝”之“世论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节为佛叙述昔时说法答问之事,以明示佛法与世论,有天渊之别,令诸菩萨及佛弟子知所抉择,不为邪见迷惑,亦是确定答大慧前疑佛法亦堕世论之问。自“所作”到“中阴”,共有三十问,如来以三十世论为答,以外道邪见妄想分别已炽盛,故暂不为作详细分别解说,但以一语破之,令知自省。足见如来度生之善巧!

  【我唯说无始虚伪妄想习气,种种诸恶,三有之因,不能觉知自心现量,而生妄想,攀缘外性;如外道法:我、诸根、义,三合知生——我不如是;婆罗门,我不说因,不说无因,惟说妄想摄所摄性,施设缘起,非汝及余堕受我相续者,所能觉知。

  大慧,涅槃、虚空、灭,非有三种,但数有三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我唯说无始虚伪妄想习气”:我唯说由于无始来之虚伪戏论,妄想计著习气。此即起惑。

  “种种诸恶”:妄造种种诸恶。此即造业。

  “三有之因”:成三有之因,感三有苦果。此即受报。

  “不能觉知自心现量”:不能觉知此因与此果唯是自心现量,本无实体。

  “如外道法”:如外道法所说。

  “我、诸根、义,三和合知生”:“我”,神我。“诸根”,五根。“义”,外境。“知”,识。谓神我、诸根与外境,三者和合而生识。此为外道所说。

  “我不说因,不说无因”:“因”,谓神我作者之因。“无因”,谓计自然而生,无因而生。佛法不如是妄计邪因或无因。

  “惟说妄想摄所摄性,施设缘起”:佛惟说由于自心妄想分别,见有能摄之心,所摄之境,假名施设而有缘起诸法,并无实体。

  “非汝及余堕受我相续者,所能觉知”:“受”,摄受取著。“我”,我相、我执。谓此法非汝及其他堕于摄受取著我相相续不断者,所能觉知。

  “涅槃、虚空、灭”:涅槃无为、虚空无为、择灭无为,此为三无为。因婆罗门曾问及此,故在此再进一步解说。

  “非有三种,但数有三耳”:谓三无为,体非有三种,只是名数现有三种。以无为体寂,离名绝相,一相无相,岂有三种?只是空不碍假,因缘幻有,现有三相,而其相本空,故名无为,但有假名。以名假立故,其数亦非实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我唯说”由于“无始”来之“虚伪”戏论“妄想”计著“习气”,而妄造“种种诸恶”,形成“三有之因”,致感三有之果;凡此皆由“不能觉知”一切诸法唯是“自心”所“现量”,本无实体,“而生妄想,攀缘外”法之“性”,执为实有所致,因此令三有妄现。“如外道法”所说:神“我、诸根”、及“义”(外境),“三”者和“合”而令能觉“知”之识“生”起;“我”则“不如是”说;“婆罗门,我不说”由作者等“因”能生诸法,亦“不说无因”能生诸法,“惟说”由于自心“妄想”分别,妄见有能“摄”取之心及“所摄”取之境,执其“性”为实有,继而假名“施设”,故有“缘起”诸法现起。然此甚深法“非”是“汝”婆罗门“及”其“余堕”于摄“受”取著“我”相“相续”不断“者”,“所能觉”悟了“知”。

  “大慧,”所谓三无为之“涅槃”无为、“虚空”无为、及择“灭”无为,体“非有三种”,以无为体寂无相故,“但”名“数”现“有三耳”,名数本无实体,一切名相皆复如是。

  【诠论】

  佛在此,最后提到三无为法,是因为婆罗门曾问到三无为,故特此提出,以为总破外道世论对于名相之妄想计著。如来之意盖为:既然连三无为的名相都非有实体,唯心妄现,不可执著,更何况彼婆罗门所问之种种有为法之名相,而可执著乎?又,连无为法之名相皆无实体,更何况生灭之有为法而有实体可得?若如是知,则不堕世论之邪见戏论矣。

  【复次大慧,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:痴爱业因故,有三有耶?为无因耶?

  我时报言:此二者,亦是世论耳。

  彼复问言:一切性皆入自共相耶?

  我复报言:此亦世论;婆罗门,乃至意流妄计外尘,皆是世论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痴爱业因故,有三有耶”:“痴”,即无明。谓是否以愚痴无明爱业之因,而有三有?

  “此二者”:指因与无因。

  “一切性皆入自共相耶”:“一切性”,一切法。“入”,归于。谓是否一切法皆归于自相、共相?亦即:是否一切法最终皆可以自共相来归类?都有自共相可寻、可得?

  “乃至意流妄计外尘”:“意流”,意识流动。乃至微有意识流动,妄计外尘境,皆是世论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尔时”彼“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:”是否为以愚“痴”无明“爱业”之“因”缘“故”,而“有三有耶?”抑“为无因”而有三有“耶”?

  “我”当“时报言:此”有因无因“二者,亦是世论耳”。

  “彼复问言:一切性”(一切法)“皆”归“入自”相与“共相”之类别“耶”?

  “我复报言:此亦”是“世论;婆罗门,乃至”只要稍微有“意”识“流”动、虚“妄计”著“外尘”之性,“皆是”堕于“世论”邪见妄想。

  【复次大慧,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:颇有非世论者不?我是一切外道之宗,说种种句味,因缘譬喻庄严。

  我复报言:婆罗门,有;非汝有者,非为非宗,非说,非不说种种句味,非不因譬庄严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颇有非世论者不”:“颇有”,可有?“不”,同否。问答至此,此婆罗门已稍微有点自省世论非正。

  “我是一切外道之宗”:我所习者是一切外道之宗。亦即:一切外道世论之学我莫不尽知,难道除此之外,还有别的道理?此婆罗门虽已少自省世论非正,然由于其倨傲之习气过重,仍是不甘落后,还是自逞其能。

  “有;非汝有者,非为非宗”:的确有法非是世论,然而并非为汝所有者;其法乃非有为,亦非建立论宗。

  “非说,非不说种种句味”:非关言说,亦非不依第一义而方便说种种法句妙味。亦即:虽无说示,亦不碍说示,不堕断灭,以真空不碍妙有也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大慧,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:颇有”法“非世论者不?我”所修习者乃“是一切”世论“外道之宗”主,我善“说种种”文“句”趣“味”,以种种“因缘、譬喻”而“庄严”一切所说,何以不契你意,而皆斥为世论?

  “我复报言:婆罗门,”的确“有”法非是世论,然“非”是“汝”所“有者”;其法“非”有“为、非”建立论“宗,非”关言“说”,亦“非不”依第一义而方便“说种种”法“句”妙“味”,亦“非不”随顺众生而以种种“因”缘、“譬”喻而“庄严”之。

  【婆罗门言:何等为非世论,非非宗,非非说?

  我时报言:婆罗门,有非世论,汝诸外道所不能知。以于外性,不实妄想,虚伪计著故。

  谓妄想不生:觉了有无自心现量,妄想不生,不受外尘,妄想永息,是名非世论。此是我法,非汝有也。

  婆罗门,略说彼识,若来若去,若死若生,若乐若苦,若溺若见,若触若著种种相,若和合相续,若爱,若因计著;

  婆罗门,如是比者,是汝等世论,非是我有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非非宗,非非说”:“非非”,双重否定,即是肯定。“非非宗”,非如外道世论之不正宗,亦即是正宗。“非非说”,非不正之说,亦即是正说。

  “以于外性,不实妄想,虚伪计著故”:谓以汝等世论者,于诸外法,作不实妄想,虚伪计著,故不能知非世论之正法。

  “谓妄想不生”:此即非世论正法之主旨。以下为解释此正法如何得起之大要。

  “觉了有无自心现量,妄想不生”:以觉了有与无皆是自心所现之量,故了知妄想实不生。以外道世论特著有无,起种种戏论言说妄想,迷惑自他,因此佛在此破之。此处的“妄想不生”为理上悟。

  “不受外尘,妄想永息”:以了妄想无体,实不生起,因此不摄受取著外尘境界,而妄想永息。此处的“妄想永息”是事上证。然理上悟与事上证中间,亦无绝然分际,以此为无上法门,乃上上根人之顿悟顿证者也。

  “略说彼识,若来若去,若死若生”:今我略说外道所计之彼妄识之相:例如彼外道计妄识有或来或去,或死或生之相。“若”,或也。

  “若溺若见”:或沉溺于戏论,或计著种种邪见。

  “若和合相续”:乃至或计著和合及相续相。

  “若爱,若因计著”:或爱著不舍,或妄立众邪因而计著之。

  “如是比者”:“比”,类也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婆罗门言:何等”法“为非世论”耶?亦即:“非”如外道之“非”正“宗”,亦“非”如外道之“非”正“说?”(而离于外道之非正宗、非正说)

  “我时报言:婆罗门,有”法“非世论”,但为“汝诸外道所不能知”者。“以”汝等“于外”诸法“性”,作“不实”之“妄想,虚伪计著故,”不能知此非世论之正法。

  此非世论之正宗正说者“谓”一切“妄想不生:”以“觉了有、无”皆唯“自心”所“现量”,故了知“妄想”实“不生”,因此“不”复摄“受”取著“外尘”境界,而“妄想永息,是名非世论。此是我”正“法,非”是“汝”所“有”者“也”。

  “婆罗门,”今我“略说”外道所计之“彼”妄“识”之相,举如彼计著其“若来若去,若死若生,若乐若苦,若”沉“溺”于戏论、“若”计著种种邪“见,若”接“触、若”恋“著种种相”,乃至“若”计“和合”及“相续”相,以致“若爱”著不舍,“若”妄立众邪“因”而“计著”之;

  “婆罗门,如是”之“比”()“者”,皆“是汝等世论”计著之说,“非是我、正法所“有”,(此为佛正宗正说与外道非宗非说之别。)

  【大慧,世论婆罗门作如是问,我如是答,彼即默然,不辞而退,思自通处,作是念言:沙门释子,出于通外,说无生、无相、无因,觉自妄想现相,妄想不生。

  大慧,此即是汝向所问我:何故说习近世论,种种辩说,摄受贪欲,不摄受法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辞而退”:此显其我慢难改。

  “思自通处”:思其自所通之处,仍计以为是。

  “出于通外”:出于我通之外。

  “说无生、无相、无因”:但说一切法无生、无相、无因,断灭之法。此为故意枉曲佛所说,以其慢覆心,不愿承认过错,改邪归正,可见慢心障碍修行之大!

  “此即是汝向所问我”:“向”,方才。

  “何故说习近世论,种种辩说,摄受贪欲,不摄受法”:为何如来说习学亲近世论之种种诡辩言说,便会摄受贪欲,而不能摄受正法,便是这个道理;以此婆罗门为例,便很明显,以其广习众世论,故其贪欲、邪见过于炽盛,故不能摄受正法,乃至其憍(“憍”同“骄”)慢亦难以减损。

  【义贯】:本节从略。

  【大慧白佛言:世尊,摄受贪欲及法,有何句义?

  佛告大慧:善哉善哉,汝乃能为未来众生,思惟咨问如是句义。谛听谛听,善思念之,当为汝说。

  大慧白佛:唯然受教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摄受贪欲及法,有何句义”:摄受贪欲及摄受正法,于句义上,有何差别?

  【义贯】 本节从略。

  【诠论】 此节所问者,为邪正所行之分际。

  【佛告大慧,所谓贪者,若取若舍,若触若味,系著外尘,堕二边见,复生苦阴,生老病死,忧悲苦恼,如是诸患,皆从爱起,斯由习近世论,及世论者,我及诸佛,说名为贪。是名摄受贪欲,不摄受法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复生苦阴”:“阴”,集聚。复因此而生起众苦之阴。

  “斯由习近世论,及世论者”:而斯等贪爱,不自生起,皆由于习近世论,及亲近倡世论者而起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所谓”摄受“贪”欲“者”,谓于诸境界,“若”因爱而摄“取,若”因憎而“舍”弃之,“若”接“触、若味”著,如是“系”缚执“著”于“外”在“尘”境,而“堕”于“二边”之邪“见,复”因此而“生”起众“苦”之“阴”集,“生老病死,忧悲苦恼,如是诸”苦之“患,皆从”贪“爱”而“起”;然而“斯”等贪爱,并不自生,皆“由习近世论,及”新近倡“世论者”而生,“我及诸佛”,皆“说”此习近“名为贪,是名”为“摄受贪欲,不摄受法”之义。

  【诠论】

  为何习近世论,为摄受贪欲之因?

  其道理为:以贪爱是业,而业不自生,乃由惑而起,以起惑,故造业;所言惑者,指惑于理及惑于境,以众生对于理与境起惑,故迷;迷故造业。是故三界众生之生死,莫不由惑而生。

  而众生之惑源,率皆在于世论。而彼世论者,以美妙之文词章句,庄严文饰,且自称智者、贤圣,因而诳惑愚夫,而堕于其邪见,令人于理于境起惑;彼更以其邪论,作为摄受种种贪欲之理论上的藉口、根据、后盾,故使贪欲合理化,从而迷惑益盛,因而无智愚夫依彼世论皆摄受贪欲而不自知:不但不知其非,且以为若不如是,反而是错;甚至尊之为“道”。如道家之练丹求长生,乃至练精、气、神,皆是令人于此无常败坏之五蕴身上起计著、贪求,舍本逐末,变成练身而不练心,凡此皆是世论者令人摄受贪欲,不摄受法之例。其他东西方之种种外道世论,及等而下之者,如占卜、风水、扶乩之类,亦皆令众生起种种迷惑妄想贪爱,而执著不舍,妄造诸业,枉受生死,受世论之害者,比比皆是。

  是故佛欲出众生于生死海,即先破外道世论之种种妄计执著,如是妄见破则惑破,惑若破,即不复依之而妄造种种恶业,自坏坏他;惑破、业息,生死苦轮便顿息止。是故,有缘修习此无上顿法者,于佛殷切之教,应善随顺,俾能自利利他,自熟熟他,在此末法时期,建正法幢,摧破众魔妖孽,令正法显现、长住。

  【大慧,云何摄受法?谓善觉知自心现量,见人无我,及法无我相,妄想不生,善知上上地,离心意意识,一切诸佛智慧灌顶,具足摄受十无尽句,于一切法,无开发自在,是名为法,所谓不堕一切见、一切虚伪、一切妄想、一切性、一切二边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无开发”:无功用。以功行纯熟,其用若不开不发,不涉功用,自在显现故。

  “不堕一切见、一切虚伪、一切妄想、一切性、一切二边”:“一切性”,即一切有无、断常等性。此谓若能不堕一切见,即得正知见;以得正知见故,即能离于一切虚伪不实之相;若离虚伪之相,则不复妄想;若不妄想分别,即得离于一切有无断常等性,而见法无性;见法无性,即一切二边之见不生;二边之见既离,即入于一相之智,因此修学正法之要,必须能不亲近摄受世间言论。离妄乃所以顺正也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云何”为“摄受法?谓”能“善觉知”一切诸法皆唯“自心”所“现量”,如实“见人无我,及法无我相”,以照见人法空故,“妄想不生”;妄想不生,故能速“善知”见菩萨“上上”诸“地”行相,尔时即能“离”于“心意意识”之境界,超凡入圣,得法性身,而为“一切诸佛”如来以佛萨婆若“智慧”之水“灌”其“顶”,授佛职位;于是“具足摄受”菩萨摩诃萨“十无尽句”之大愿行,“于一切法”得“无开发”之功用,“自在”无碍,“是名为”摄受“法”。而此摄受法者,乃由不近世论而来,即“所谓不堕”外道世间“一切”诸“见、一切虚伪”不实、“一切妄想”分别、“一切”有无断常一异等“性”,及“一切二边”邪见。

  【大慧,多有外道痴人,堕于二边,若常若断,非黠慧者:受无因论,则起常见;外因坏,因缘非性,则起断见。

  大慧,我不见生住灭故,说名为法;大慧,是名贪欲及法,汝及余菩萨摩诃萨,应当修学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非黠慧者”:“黠”,音xiá,亦慧也,含有狡猾、小聪明之义。

  “受无因论,则起常见”:其中若摄受外道之无因论者,则起常见;以受无因论者,则计四大性常,无因而生,不从因缘,自然而有,常住不变,故成常见。

  “外因坏,因缘非性,则起断见”:若见外境之因缘离散而坏灭,于是计因缘皆无,则起断见。“非性”,即无义。

  “我不见生住灭故,说名为法”:我因不见法有生住灭、来去等相,而如实见不生不灭,离诸贪欲取著,其心寂静,是故说名为正法。而外道见有生灭、断常、来去等相,复于是等相中妄生取著,贪爱不舍,是故堕于二边者,即不见正法,而摄受贪欲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多有外道”之愚“痴人”,以愚痴故,令自他“堕于二边”之邪见,“若常若断”,皆“非黠慧者”之所为:其中摄“受”其“无因论”者,“则起常见”;若见“外”境之众“因”缘离散而物归“坏”灭者,便计一切“因缘”皆悉“非性”(无有),“则起断见。大慧,我不见”法有“生住灭”、来去等相,如实见不生不灭,其心寂静,远离一切贪欲取著,“故说名为”正“法”;

  “大慧,是名”摄受“贪欲及”摄受正“法”之别,“汝及”其“余”诸“菩萨摩诃萨,应当修学”。

  【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

  一切世间论,外道虚妄说,妄见作所作,彼则无自宗。

  惟我一自宗,离于作所作,为诸弟子说,远离诸世论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唯我一自宗”:“一”,单独。唯我独一证得自性宗通。以此自性宗通唯佛能证,故说“唯我一自宗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”:

  “一切世间”之言“论”,皆是“外道虚妄”不实之“说”,以其“妄”想而“见”有能“作、所作”,“彼”世论者实“则无自”性“宗”通之法。

  “惟我”独“一”证得“自”性“宗”通之无上理,而能究竟“离于”能“作所作”之妄想分别,不著能所,故称实而“为诸弟子说”此无上深法,令得“远离”于“诸世”间邪“论”。

  【心量不可见,不观察二心,摄所摄非性,断常二俱离。

  乃至心流转,是则为世论;妄想不转者,是人见自心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心量不可见”:一切心量皆不可以俗眼而得见,以心量无相故。“心量”,心、心所法也。

  “不观察二心”:“二心”,二见之心。谓外道之人,由于无智眼故,不能如实观察有无等二见,乃自心所现之相。

  “乃至心流转,是则为世论”:“心流”,即意识之流。“转”,生起。乃至有微少意识之流生起,皆是世论妄想。

  “妄想不转者,是人见自心”:若觉此妄想当体不生者,此人则明见自本心本性。

  【义贯】

  一切“心量”乃无相,“不可”以俗眼而得“见”;外道人则“不”能“观察”有无“二”见皆为自“心”所现相。唯佛与诸菩萨能观察了知能“摄”取之心及“所摄”取之境,皆“非”有自“性”,因而于“断常二”见悉“俱”远“离”。

  如是“乃至”照见有些微意识“心流转”生起,“是则”仍“为世论”之妄想。若能觉此“妄想”当体“不转”(不生)“者,是人”则明“见自心”本性。

  【来者谓事生,去者事不现;明了知去来,妄想不复生。

  有常及无常,所作无所作,此世他世等,斯皆世论通。】

  【义贯】

  所谓“来者”即“谓”见“事”境“生”起,所谓“去者”为谓见“事”境灭而“不现”;若能如实“明了知”一切法“去来”生灭等,乃妄现之相,“妄想”分别即“不复生”起。

  若见法“有常及无常”,见有“所作”法及“无所作”,及见有“此世”与“他世等,斯皆”是“世论”者之所“通”,非真实自性宗通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:世尊,所言涅槃者,说何等法,名为涅槃?而诸外道各起妄想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而诸外道各起妄想”:而诸外道却各起妄想,皆谓自己证涅槃。

  【义贯】 本节从略。

  【佛告大慧:谛听谛听,善思念之,当为汝说。如诸外道妄想涅槃,非彼妄想随顺涅槃。

  大慧白佛言:唯然受教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如诸外道妄想涅槃”:如诸外道所妄想分别之涅槃,非真正之涅槃,只是其妄计耳。

  “非彼妄想随顺涅槃”:非以彼如是之妄想分别,而得随顺涅槃之真相;以离心意意识、五法、三自性等种种妄想分别,方得名为真涅槃故。

  【义贯】 本节从略。

  【佛告大慧:或有外道,阴界入灭,境界离欲,见法无常,心心法品不生,不念去来现在境界,诸受阴尽,如灯火灭,如种子坏,妄想不生,斯等于此,作涅槃想。大慧,非以见坏,名为涅槃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或有外道,阴界入灭”:“有种外道,已达无粗想,而以无想定压伏六识,令不现行;盖彼见诸法无常,不可顾恋,故灭阴界入等一切境界。此种外道所修之涅槃,极似小乘人之所行。可知邪小所行,皆非得其正。

  “境界离欲”:即不贪境界。

  “心心法品不生”:即心心所法不生。

  “诸受阴尽”:即五受阴皆令灭尽。五受阴,即五蕴,又称五取蕴;“受”,取也。

  “如灯火灭,如种子坏”:谓外道之取灭尽者,有如灯火之息灭,不复燃烧;如种子之败坏,不复发芽、抽枝、开花、结果。

  “妄想不生”:因此依于六识之妄想分别不复生起现行。虽六识不生现行,然只是受无想定禁伏而不起,其实不断,且其八识之习气全在,仍未明未净,故离真实涅槃尚远。

  “非以见坏,名为涅槃”:并非以见诸法现坏灭之相,名为涅槃,以外道及二乘人,见五阴灭尽,名之为涅槃。而相反的,如来之涅槃者,为见诸法不生不灭,是故称邪小皆是倒见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或有”类近二乘之“外道”,言令“阴界入”究竟“灭”尽,名为涅槃:乃谓于诸“境界”舍“离”贪“欲”,以其“见”诸“法”实为“无常”故;由离境故,“心、心”所“法”诸“品不生”起现行,“不念”过“去”、未“来、现在”三世一切“境界”,如槁木死灰,沉空滞寂,令“诸受阴”(五受阴)皆归灭“尽”,有“如灯火”之息“灭”,不复燃烧;亦“如种子”之败“坏”,不复生芽开花结果,因此依于六识之“妄想”分别,“不”复“生”起现行。而“斯等”外道,“于此”偏空断灭之境界,却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“大慧”,佛正法者,并“非以见”法现“坏”灭之相,“名为涅槃”,而是以见不生不灭,方名涅槃故。

  【大慧,或以从方至方,名为解脱,境界想灭,犹如风止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或以从方至方,名为解脱”:此指计方之外道。“方”,即方所。此种外道,计方所为能生一切法,计一切法皆从方所生。众生之罪福等等,皆复如是,从方所生,非众生自造。此土之风水,可谓计方外道之亚流。是故,依计方外道之所言,众生生时从方所来,死后若能复归于方所,即是归源,归源故称涅槃。“解脱”,即涅槃义。

  “境界想灭,犹如风止”:“境界”,外境。“想”,心想,即内心。故“境界”及“想”,即内心、外境,依报正报一切法。计方外道计一切内心外境之灭,有如风之止息;因风从方所生,风息时,亦复归于方所,一切依正之法,其生灭亦复如是,故说有如风起、风止一般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或”有计方之外道,“以”众生“从方”所生,死而回“至”于“方,名为”大涅槃之“解脱”,以其计外“境界”及众生心“想”之息“灭,犹如风”之“止”息,皆复归于方所。

  【或复以觉所觉见坏,名为解脱。或见常无常,作解脱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觉所觉见坏”:“觉所觉”,能觉之心,所觉之境。“见坏”,即不见。此以不见能觉所觉为涅槃。而涅槃者,实圆明寂照之义,故知彼之所计,实非涅槃,此外道见,乃有类老氏之弃圣绝智,浑沌无知以为道源。

  “或见常无常,作解脱想”:此为双计断常之外道,计断常二者皆为涅槃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复”有计著无知无觉之外道,“以”能“觉所觉”之“见”悉归“坏”灭,“名为”涅槃“解脱”。

  “或”有双计断常见之外道,“见”法为“常”或“无常”,而“作”涅槃“解脱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或见种种相想,招致苦生因,思惟是已,不善觉知自心现量,怖畏于相,而见无相,深生爱乐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或见种种相想,招致苦生因”:“相”,外之境相。“想”,内之心想。谓或有外道,见种种外境之相,及内心之想,皆是招致未来苦生起之因。

  “不善觉知自心现量,怖畏于相”:不能善于觉知这一切内外之相,皆是自心所现之量,本无一法可得;因而于彼内外虚妄之相妄生怖畏。这就是:自己画鬼,还自吓出病来!

  “而见无相”:而见实有无相之境界可欣可得。而不知一切相皆是虚妄。又,既无相,何有可得?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”有外道,“见种种”外境之“相”及内心之“想”,乃为“招致”未来“苦”果之“生因”,彼“思惟”如“是”事“已”,以“不”能“善觉知”此内外一切相,皆是“自心”所“现”之“量”,因而妄生“怖畏于”彼种种内外虚妄之“相,而”妄“见”实有“无相”之境界可欣可得,且于此无相之境界“深生爱乐”,而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或有觉知内外诸法自相共相,去来现在,有性不坏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性不坏”:“性”,即法。谓有法常住不坏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有”外道虚妄“觉知内外”根尘一切“诸法”,皆有“自相”与“共相”,且于过“去”、未“来、现在”三世之中,见“有”法“性”常住“不坏”,而以此不坏之自共相性,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诠论】 此为计法之自共相常住不坏,以为涅槃。

  【或谓我、人、众生、寿命一切法坏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”有外道“谓我、人、众生、寿命”四相等“一切法”皆“坏”尽,以此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诠论】 此为计四相断坏为涅槃。

  【或以外道恶烧智慧,见自性及士夫,彼二有间,士夫所出名为自性。如冥初比,求那转变,求那是作者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或以外道恶烧智慧”:“恶烧”:为恶见所燃烧,以邪见能焚烧一切善根,令尽无余,故称“恶烧”。此谓或有愚夫,持外道为恶见所燃烧之邪智邪慧。

  “见自性及士夫,彼二有间”:“自性”,即冥性。“士夫”,即神我。“有间”,有别,此派外道见冥性及神我,二种有别,不是一物。因为有外道计冥性与神我为同一。

  “士夫所出名为自性”:即此派计冥性为从神我而出,神我为能生,冥性为其所生,言这是有情世间的生起之法。

  “如冥初比,求那转变”:“比”,类。谓正如从冥初之自性生出“觉”来,因此而造成有情世间一样,器世间之生起,则是从微尘依缘转变而生。“求那”,即微尘。

  “求那是作者”:此派外道因此计求那(微尘)是器世间之作者,以其谓求那为能变,故能生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”有愚夫,妄“以外道恶”见所燃“烧”之邪“智”邪“慧”为宗师,妄“见”有冥初“自性及士夫”(神我),且谓“彼二”者“有”所“间”异,非同一物,并谓从“士夫”(神我)“所”生“出”者,“名为”冥初“自性”(冥性),神我为能生,冥性为所生。(此为有情世间生成之法)

  正“如”从“冥初”自性生觉之“比”(),“求那”(微尘)依缘“转变”,而生器世间一切法,亦如是,因此计能变之“求那是”器世间法之“作者”,彼外道即如是于士夫与求那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为心物二元论之外道,也就是计众生世间与器世间,来源不同,二者并行,而形成一切世间法。故此派即是双计神我及微尘者。神我指一切精神之来源,微尘指一切物质最小之单位,也是物质之基础,外道计一切物质(器世间法)从此而生。且其计著:若能证见此一切精神与物质的本源——神我及求那——便是证得涅槃。

  【或谓福、非福尽;或谓诸烦恼尽;或谓智慧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或谓福、非福尽”:“非福”,即罪。“尽”,空。此为拨无因果者之言,谓罪与福皆空,造善无福,造恶无罪,以因果空故。

  “或谓诸烦恼尽”:或有计烦恼自尽,不假修治,以此为涅槃。

  “或谓智慧”:或有谓智慧灭尽而为涅槃。如老氏之言“智慧出,有大伪”,而以“绝圣弃智”为教,便是与印度之此派外道相近。近代所谓之“原始主义者”皆属于此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”有拨无因果之外道“谓福”与“非福”()皆“尽”空,无所有,以达此境界为涅槃。

  “或”有外道“谓诸烦恼”自“尽”,不假修治,即得涅槃。“或”有外道“谓智慧”灭尽,而为涅槃。

  【或见自在是真实作生死者,作涅槃想。或谓展转相生,生死更无余因;如是即是计著因,而彼愚痴,不能觉知,以不知故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或见自在是真实作生死者”:“自在”,即大梵天。有外道以大梵天是真实造作众生之生死者。彼因大梵天为能生万物,无有滞碍,故称其为自在。魏译作:“见自在天造作众生”。此为计大梵天为能生。

  “展转相生,生死更无余因”:彼外道谓众生之生死,乃展转相生,并非由于业果,或其他原因。如劫初一男一女,彼二和合,展转相生,而至于今,亦复如是相生。而众生之生死,除如是展转相生之因外,更无其他因。

  “如是即是计著因”:如是即是计著邪因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”有外道妄“见”大“自在”天“是真实”造“作”众生之“生死者”,而于自在天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“或”有外道“谓”众生乃“展转相生;”一切“生死”乃以此为因,“更无”其“余”之“因;如是即是计著”邪“因,而彼愚痴,不能觉知”众生之生死因,为其各有善恶业缘,非是众生自相转生。“以不”能觉“知故”,故于彼邪因,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或有外道言得真谛道,作涅槃想。或见功德、功德所起,和合一异俱不俱,作涅槃想。

  或见自性所起,孔雀文彩,种种杂宝,及利刺等性,见已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得真谛道”:谓觉冥初真谛之道。

  “功德、功德所起”:“功德”,即微尘;以计微尘具足一切功德,而能生万物,故名。“功德所起”,微尘所生之法。

  “和合一异俱不俱”:微尘与微尘所起之法,能生所生二者互相和合,成一、异、俱、不俱等性。

  “自性所起”:“自性”,自然之性。谓一切法皆是自然之性所生起。

  “孔雀文彩,种种杂宝,及利刺等性”:例如孔雀羽毛上之文彩,绚烂美丽,种种珍宝,光辉灿烂,乃至荆棘之利刺等,皆是自然而有,非有生因。“孔雀文彩”,代表有情正报之身。“种种杂宝”,代表器世间的矿物。“利刺”,代表器世间的植物。如是,有情(动物)自身、矿物、植物,一切世间之性,皆是自然而有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有外道”自“言”已证“得”冥初“真谛”之“道”,而虚妄分别,于彼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“或”有外道妄“见功德”(微尘)为能生,及“功德所”生“起”之法,能生所生二者互相“和合”,而成“一”性、“异”性、“俱”性、“不俱”性,而于此四句之性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“或”有计自然之外道,妄“见”一切诸法皆是“自”然之“性所”生“起”:如“孔雀”羽毛之“文彩”(动物界),自然而有,不假因缘;“种种杂”色珍“宝”(矿物界),亦是自然而有;以“及”甚至如荆棘之“利刺等性”(植物界),如此微小之物,都是自然而有。如是虚妄“见已”,即于自然性,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大慧,或有觉二十五真实;或王守护国,受六德论,作涅槃想;或见时是作者,时节世间,如是觉者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觉二十五真实”:“二十五”,即《金七十论》中所列之二十五谛:谓从冥生觉,从觉生我心,从我心生五唯量,从五唯量生五大,从五大生十一根,是为二十五谛,若觉知此者,名为真实涅槃。

  “或王守护国,受六德论,作涅槃想”:“六德论”,即胜论师之六句义:谓()实,()德,()业,()大有,()和合,()同异。此派外道计若为王守护国土,及受持六德论,即得涅槃。

  “或见时是作者”:“时”,时节,或时间。此派外道计时节为实有,且具诸功德,能生世间一切诸法。此土之相命,算生辰八字,谓八字能生人之祸福,亦类似印度之计时外道。

  “时节世间”:谓时节生出世间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或有”外道,以“觉”知“二十五”谛为“真实”之涅槃。“或”有外道计若为“王守护国”土,并“受”持胜论师之“六德论”,而于此等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“或”有外道,妄“见时”节或时间“是”一切法之“作者”(生因),谓从“时节”生出“世间”一切法,而以得“如是”之妄“觉者,作”为其已证得“涅槃”之妄“想”。

  【或谓性;或谓非性;或谓知性非性。

  或见有觉,与涅槃差别,作涅槃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或谓性”:“性”,有性。有外道计有性为涅槃者。

  “或谓非性”:“非性”,即无性。有外道计无性为涅槃者。

  “或谓知性非性”:或谓以觉知有性及非有性为涅槃。此为双计有无者。

  “或见有觉,与涅槃差别”:“觉”,冥觉。有外道妄见有其所谓之冥觉,为与其他宗派之涅槃皆有差别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或”有外道“谓”有“性”为涅槃;“或”有外道“谓非”有“性”为涅槃;“或”有外道,双计有无,而“谓”觉“知”有“性”及“非”有“性”为涅槃。“或”有外道,妄“见有”所谓之冥“觉”,自谓“与”其他宗派之“涅槃”皆有“差别”,而于此冥觉“作涅槃”之“想”。

  【有如是比,种种妄想,外道所说,不成所成,智者所弃。

  大慧,如是一切,悉堕二边,作涅槃想。如是等外道涅槃妄想,彼中都无若生若灭。

  大慧,彼一一外道涅槃,彼等自论,智慧观察,都无所立,如彼妄想,心意来去,漂驰流动,一切无有得涅槃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如是比”:“比”,类也。

  “不成所成”:不能成就其所欲成就之涅槃。

  “彼中都无若生若灭”:于彼妄想之中,实都无一法若生若灭。

  “彼等自论”:乃彼等自以为是之论。

  “都无所立”:实都无一法可成立,但有虚妄名言。

  “如彼妄想,心意来去,漂驰流动”:如彼所妄想计著者,只徒令妄想之心意,来去攀缘奔驰不定,如野马、如暴流,以此生灭动荡之心念,如何能证得湛然常寂之涅槃?

  【义贯】

  “有如是”众多之“比”(),“种种妄想”计著,皆为“外道所说”,而皆“不”能“成”就其“所”欲“成”就之涅槃,故为“智者”之“所弃”。

  “大慧,如是一切”外道之论“悉堕”于“二边”,而彼等却“作涅槃”之“想。如是等外道”所作“涅槃”之“妄想”计著,于“彼”妄想“中”,实“都无”一法“若生若灭”。

  “大慧,彼一一外道”所说之“涅槃”,乃“彼等自”立自是之“论”,若以正“智慧观察”,实“都无所”成“立”,但有虚妄名言。何以故?以“如彼”所“妄想”计著者,实皆徒令妄想之“心意”攀缘“来去,漂”荡如浮萍、奔“驰”如野马、“流动”不定犹如瀑流。以如是生灭动荡之心念,如何能证得湛然常寂之涅槃?是故彼“一切”外道“无有”能“得涅槃者”。

  【大慧,如我所说涅槃者,谓善觉知自心现量,不著外性,离于四句,见如实处,不堕自心现妄想二边,摄所摄不可得,一切度量,不见所成,愚于真实,不应摄受;弃舍彼已,得自觉圣法,知二无我,离二烦恼,净除二障,永离二死,上上地、如来地、如影幻等诸深三昧,离心意意识,说名涅槃。

  大慧,汝等及余菩萨摩诃萨,应当修学,当疾远离一切外道诸涅槃见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一切度量,不见所成”:一切依于心意意识分别计度之量,不见其有所成立或成就者。

  “愚于真实,不应摄受”:诸愚夫于真实迷而不解之妄论,菩萨不应摄受。

  “如影幻等诸深三昧”:得如影、如幻等诸甚深三昧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如我所说”之“涅槃者”,系“谓善”能“觉知自心现量,不”取“著外”法之“性”,远“离于四句”之妄想计著,彻“见”真“如实”在之“处,不堕”于“自心”所“现妄想”之“二边”邪见,悟了能“摄”之妄心与“所摄”之妄境悉“不可得”,于凡愚“一切”分别计“度”之“量”,皆“不见”其有“所成”立者,诸“愚”夫“于真实”迷而不解之妄论,菩萨“不应摄受;”如是“弃舍彼”诸邪见“已”,即“得自觉圣”智“法”,而了“知”人法“二”种“无我”,脱“离”根本、枝末“二”种无明“烦恼,净除”理事“二”种“障,永离”分段、变异“二”种生“死”,如实知菩萨“上上”诸“地”之行相,入“如来地”,证“如影”如“幻等诸”甚“深三昧”,超“离心意意识”之微细生灭,如是者,我“说名”为无上大“涅槃”。

  “大慧,汝等及”其“余”诸“菩萨摩诃萨”,于此“应当修学”,汝等“当”速“疾远离一切外道”所立之“诸涅槃”妄“见”。

  【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

  外道涅槃见,各各起妄想,斯从心想生,无解脱方便。

  愚于缚缚者,远离善方便,外道解脱想,解脱终不生。

  众智各异趣,外道所见通,彼悉无解脱,愚痴妄想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愚于缚缚者”:以愚痴故不解于能缚与所缚者。

  “众智各异趣”:“趣”,向。谓外道众多之邪智,其所趣向皆各不同。如有趣有、趣无,趣一、趣异,及趣俱、不俱等,各各别异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”

  诸“外道”之“涅槃见,各各”皆是“起”于“妄想”计著,“斯”等悉为“从”自“心”妄“想”而“生”,以是妄想故,故彼并“无”真实“解脱”之“方便”。

  以“愚”痴故不解“于”能“缚”与所“缚者”皆为自心所现,因而“远离”诸“善”巧“方便”;是故“外道”虽, 于涅槃之究竟“解脱”依自心所现而作种种妄“想”,然真实“解脱终不”因此等妄想而“生”。

  外道“众”多之邪“智各异”其“趣,外道所”妄“见”妄认之自“通,彼”等“悉无”真实“解脱”,以其皆是“愚痴妄想”计著“故”。

  【一切痴外道,妄见作所作,有无有品论,彼悉无解脱。凡愚乐妄想,不闻真实慧,言语三苦本,真实灭苦因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无有品论”:有与无有二品之邪论。

  “言语三苦本”:“三苦”,苦苦、坏苦、行苦。虚妄计著言语,是为三苦之根本生因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一切”愚“痴外道”,皆“妄见”有能“作”及“所作”者,且于彼所作之诸法,悉以“有”与“无有”二“品”之“论”计之,是故“彼”等“悉无”真实之“解脱。凡愚”之所以“乐”著于“妄想”分别者,咸以“不”能得“闻真实”之智“慧”,而证真实涅槃,是故但知计著虚妄之“言语”,而成“三苦”之根“本”,唯有“真实”智慧方能“灭”此三“苦”之“因”。

  【譬如镜中像,虽现而非有,于妄想心镜,愚夫见有二。

  不识心及缘,则起二妄想;了心及境界,妄想则不生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于妄想心镜,凡夫见有二”:“心镜”,自心如镜,能现一切法,故称心镜。“见有二”,见实有能缘、所缘二法之分别。

  “不识心及缘”:“识”,了也。“心”,能缘之心。“缘”,所缘之境。谓不了能缘之心,及所缘之境,皆本一如。

  “则起二妄想”:则起能所二法差别之妄想。

  【义贯】

  一切诸法“譬如镜中”之“像,虽现而非”实“有,于”自“妄想”习气之“心镜”中,“愚夫”妄“见”实“有”能缘所缘“二”法分别。

  以“不识”能缘之“心及”所“缘”之境,皆本一如,“则起”能所“二”法差别之“妄想;”若“了”能缘之“心及”所缘之“境界”,皆唯自心妄现,“妄想则不”复“生”起,而得无住涅槃。

  【心者即种种,远离相所相;事现而无现,如彼愚妄想。

  三有惟妄想,外义悉无有,妄想种种现,凡愚不能了。

  经经说妄想,终不出于名;若离于言说,亦无有所说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心者即种种”:自心者即是种种诸法。“种种”,指诸法。

  “相所相”:能相、所相,亦即能、所二相。

  “事现而无现,如彼愚妄想”:“事”,境相。一切诸法虽有境相显现,而实无所现,诸境之性非,如彼愚夫之所妄想分别而认为实有者。

  “外义悉无有”:“外义”,外境。

  “经经说妄想,终不出于名”:佛于诸经中皆一再阐说妄想之相,令人了知妄想终不出于名言之计著。

  “若离于言说,亦无有所说”:若离于一切言说,则了亦无有所说之妄想,及对治之理。真妄二者皆是所说。离言则一切皆寂。

  【义贯】

  自“心者即”是“种种”诸法,种种诸法即是自心,了无二相,本无实体,如是了知则得“远离”能“相、所相”(能所二相);一切诸法虽有“事”境之相妄“现,而”实“无”所“现”,诸境之性并非“如彼愚”夫所“妄想”分别而认为之实有者。

  “三有惟”是自心“妄想”所现,一切“外义”(外境)“悉无有”实,以依“妄想”故见有“种种”境界“现”起,然“凡愚”于此“不能”觉“了”。

  佛于“经经”中阐“说妄想”之相,令人了知妄想“终不出于”对“名”言之计著;“若离于”一切“言说”,则了“亦无有所说”之妄想及对治之理。

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卷三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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