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14 November 2019

成观法师: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一 (2)


【慧句非慧句(50)。涅槃句非涅槃句(51)。尔焰句非尔焰句(52)

  外道句非外道句(53)。荒乱句非荒乱句(54)。幻句非幻句(55)。梦句非梦句(56)。焰句非焰句(57)。像句非像句(58)。轮句非轮句(59)。揵闼婆句非揵闼婆句(60)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慧句非慧句”:“慧”指前第四十七问之“诸智有几种?”及第九十问之“云何智慧佛?”

  “涅槃句非涅槃句”:“涅槃”指前第九十三问之“善逝般涅槃”。

  “尔焰句非尔焰句”:“尔焰”指前第四十六问之“云何尔焰净?”

  “外道句非外道句”:“外道”指前第二十九问之“云何佛外道,其相不相违?”

  “荒乱句非荒乱句”:“荒乱”指前第三十七问之“云何国土乱?”及佛偈答中之“荒乱及一佛”。

  “幻句非幻句、梦句非梦句、焰句非焰句、像句非像句、轮句非轮句、揵闼婆句非揵闼婆句”:“幻”、“梦”、“焰”、“揵闼婆”指前第三十五问之“何因如幻梦,及揵闼婆城?世间热时焰?”“像”,为镜中像。“轮”,为旋火轮,是拿着火把旋转,看起来便成一个火轮一样,其实火并未成轮,只是自心幻相而已。镜中“像”与旋火“轮”为世尊再加进去的譬喻,以加强诸法本无,唯心妄执而有之义。

  【义贯】

  佛智(“慧句”)、凡愚(“尔焰句”、“外道句”)、乃至涅槃、生死(“荒乱句”、如“幻”等“句”),皆情执而有,于理实无,若能忘情,则恢恢如虚空,故皆立“非句”以遣之。最后连“非句”亦遣,方才真实独露。

  【天句非天句(61)。饮食句非饮食句(62)。淫欲句非淫欲句(63)。见句非见句(64)

  波罗蜜句非波罗蜜句(65)。戒句非戒句(66)。日月星宿句非日月星宿句(67)

  谛句非谛句(68)。果句非果句(69)。灭起句非灭起句(70)。治句非治句(71)

  相句非相句(72)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天句非天句”:“天”指前第五十九问:“诸天有几种?”

  “饮食句非饮食句、淫欲句非淫欲句”:此指前第五十五及五十六问:“云何生饮食,及生诸爱欲?”

  “见句非见句”:“见”指前第二十四问之“云何见已还?”及第二十八问之“云何为断见,及常见不生?”

  “波罗蜜句非波罗蜜句”:“波罗蜜”指前第四十三问:“几波罗蜜心?”

  “戒句非戒句”:指前第四十八问:“几戒众生性?”

  “日月星宿句非日月星宿句”:“日月星宿”指前第六十问之“云何名为地,星宿及日月?”

  “谛句非谛句”:“谛”为真理,谛有三种:()、二谛:真谛(胜义谛)、俗谛;()、三谛:空谛、假谛、中谛:()、四谛:苦谛、集谛、灭谛、道谛。又,法相宗将真谛、俗谛各开为四,合成八谛。

  “果句非果句”:由修圣谛,可证道果,故立“果句”。谛与果是大慧菩萨所没问的。

  “灭起句非灭起句”:“灭起”指前第十五问之“云何为想灭?何因从定觉?”

  “治句非治句”:“治”,为治病,指前第一○五问:“云何医方论?”唐译作“医方句”。

  “相句非相句”:“相”,此处指前第八十问之“何相何像类?”乃诸趣之形相也。

  【义贯】

  所言“天”、“饮食”、“淫欲”乃至“日月星宿”,以及“波罗蜜”、“戒”、圣“谛”、道“果”等漏与无漏法,皆依缘而起,本无自性,故皆立“非句”以遣之。然于真实理地,并此“非句”,亦不立,斯乃纤尘不著,尔焰方尽。

  【支句非支句(73)。巧明处句非巧明处句(74)。禅句非禅句(75)。迷句非迷句(76)

  现句非现句(77)。护句非护句(78)。族句非族句(79)。仙句非仙句(80)

  王句非王句(81)。摄受句非摄受句(72)。宝句非宝句(83)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支句非支句”:“支”,为七觉支,指前第三十六问之“何因说觉支?”

  “巧明处句非巧明处句”:此句重出,以显世间人贪著其所“创造”之种种工艺、技术、学问等,所谓世智也,亦以显此等世间学术之繁多。

  “禅句非禅句”:“禅”指前第八问之“何等禅境界?”

  “迷句非迷句”:“迷”,为迷惑,指前第二问之“云何见痴惑?云何惑增长?”

  “现句非现句”:“现”指前第八十四问之“如来云何于,一切时刹现?”

  “护句非护句”:“护”指前第五十八问之“云何守护国?”

  “族句非族句”:“族”,为释迦之氏族,指前第八十二问之“何因有释种?”等。

  “仙句非仙句”:“仙”指前第八十三问之“云何长苦仙?”

  “王句非王句”:“王”指前第五十七问之“云何名为王,转轮及小王?”

  “摄受句非摄受句”:“摄受”即捕取,指前第七十三问:“云何而捕取?”此句魏译作“捕取见”。

  “宝句非宝句”:“宝”指前第四十九问之“谁生诸宝性?”

  【义贯】

  如来所说之七觉支、如来化现之身及其氏族,贤圣之禅境、凡夫之迷惑、世间之仙人、帝王、珍宝等,此皆依迷而现,悟时一无可得,故皆有“句”之立,以显妙有之境:然妙有之境即是非有,是则真空,故立“非句”以遣之,最后,一真之中,此“空”亦不立,斯则清净,真无所得,名如来地。此则为本节之奥义也。

  【记句非记句(84)。一阐提句非一阐提句(85)。女男不男句非女男不男句(86)

  味句非味句(87)。事句非事句(88)。身句非身句(89)。觉句非觉句(90)

  动句非动句(91)。根句非根句(92)。有为句非有为句(93)。无为句非无为句(94)

  因果句非因果句(95)。色究竟句非色究竟句(96)。节句非节句(97)

  丛树葛藤句非丛树葛藤句(98)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记句”:“记”,记莂、授记,指前第九十三问之“善逝般涅槃,谁当持正法?”此为问记莂身后之事。

  “一阐提句非一阐提句,女男不男句非女男不男句”:“一阐提”及“女男不男”指前第七十六及第七十七问之“云何一阐提,男女及不男?”

  “味句”:“味”指肉味,应前第八十五问“何因故食肉?”盖凡夫执肉味为味中之胜,故因贪味而杀生,今特举“味”以禁,令人勿以贪味而杀生。

  “事句”:“事”为世间之所作,指前第十六问“云何所作生?”唐译作“作句”。

  “身句”:“身”指如来之三身。

  “觉句”:“觉”指前第四十问之“云何觉世间?”

  “动句”:“动”指前第八十问之“众生生诸趣”。盖众生往来即是动。亦是涵摄前第三十四问“云何世不动”之义。

  “根句”:“根”为六根,众生以执持根身为我我所,故有往来诸趣之事。

  “有为句”:“有为”指前第一百问之“云何世俗通?”世俗通为五地菩萨涉世利生之用,故句“有为”。

  “无为句”:“无为”指前第一○一问之“云何出世间?”

  “因果句”:大慧菩萨百八问所问世出世间一切法,大部分是问“何因”、“何故”、“云何”,也就是即果问因。因此可说百八问中最重要的,就是问世出世间一切法的因果,因此有“因果句”之立。

  “色究竟句”:“色究竟”指色究竟天,为报佛成佛之所,此为应前第九十二问“何故色究竟,离欲得菩提?”

  “节句”:“节”为时节,指前第七十五问:“云何六节摄?”

  “丛树葛藤句”:“丛树葛藤”指前第七十一问之“云何为林树?云何为蔓草?”

  【义贯】

  所谓如来授记,及如来所作化世之行(“事句”、“()身句”、“觉(世间)句”),佛于色究竟天成佛,与菩萨度生、修证之事(“有为句”、“无为句”),以及众生种种相、种种根性、种种贪著、轮转(“一阐提句”、“女男不男句”、“味句”、“根句”、“动句”),及器世间种种现象(“节句”、“丛树葛藤句”),以及一切凡圣因果,这一切皆因众生翳眼所见故现有,故皆有“句”立。若以净眼观之,则这一切本自非有,翳除则见净,故有“非句”之立,以明第一义谛。然则,“句”与“非句”相待而生,依他无性,若证究竟觉者,则“句”与“非句”并皆不立,权实双泯,乃入如来之无相大涅槃海。

  【杂句非杂句(99)

  说句非说句。毗尼句非毗尼句。比丘句非比丘句。处句非处句。字句非字句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杂句”:“杂”,为异之义,指前第三十问中“云何当来世,种种诸异部?”之“异部”。此句唐译作“种种句”,魏译作“种种见”。

  “说句”:指前第一○八问之“何不一切时,演说真实义?”

  “毗尼句”、“比丘句”:指前第九十七问之“毗尼比丘分,云何何因缘?”

  “处句非处句”:“处”指前第十九问中“破三有者谁?何处身云何?”之“处”。以如来说法,旨在令人破三有之执,乃究竟度脱三有,故特在此百八句欲结束时,予以总破,而立“非处句”,令达“三有”无有定处,乃在一心。

  “字句非字句”:“字”者,文字言说之义。此对句为诸佛百八句之总结,亦为最精妙深奥之处,亦为总遣一切文字言说,连此百八句,亦一并遣之。盖一切诸法本离言说相,离能所相;然诸佛世尊起于大悲,立种种言说,教修善法,是故众生皆以如来方便言说,依教修行,而得悟入、解脱,故立“字句”。然若执持如来言说之相,则不得究竟,是故立“非字句”,以荡其执。其执既去,“非字句”亦不立,斯则泯绝一切能所,入不思议。

  【义贯】

  所言种种异部(“杂句”)、如来说法不一(“说句”)、毗尼律藏与比丘之身份、阿罗汉破三有之处所(“处句”),以及一切文字言说(“字句”),凡此皆依迷有,若一念悟时,大千顿空,能所俱亡,凡圣情忘,寂灭一心,真如现前。故有“非句”之立。

  在此再谈一下诸佛如来之百八句之密意(以其不明宣,故称密。)首先,如来随顺世谛而建立妙有之“句”,令众生依教而修善法,令离苦故;再次,如来观机成熟而立真空之“非句”,令离执得上妙之智慧故。如是则真空与妙有、世谛与真谛、凡与圣、权与实,皆能兼顾不遗,并时两立。然此诸佛百八问之无上密意者,不但在以“非句”遣“句”,而更重要的一层奥旨则在默示:此“句”与“非句”,并皆化城,此乃诸佛百八句之无上深义。若以为此百八句但在以句遣句,而仍存“非句”,则非诸佛本意。盖真如法中,法犹不净,无一法可立,无少法可得,是故经云:“离一切诸相,即名诸佛。”此则佛佛相传之正法眼藏,冀真修者,宜三复之,冀得如来本心。此则无上顿教之密旨也。如是则可得离念、无念之心体。

  【大慧,是百八句,先佛所说,汝及诸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先佛所说”:义谓:先佛皆如是说,我亦如是说,以明“佛佛道同”,法本无殊。故本经云:如来若出世,若不出世,法界常然也。

  “汝及诸菩萨摩诃萨”:盖此经为大菩萨,及根熟众生所说,故言“诸菩萨摩诃萨”。

  “应当修学”:“修”与“学”常合言。盖修而不学,则落盲修,不得正要;学而不修则徒务多闻,如数他人财宝,自终不受益。故修与学必并举。

  【诠论】

  以上第一部份为本经之总论,包括大慧菩萨的百八问,世尊的偈答,及诸佛所共说之百八密句;此为总问总答,乃为接引上上圆顿之根者说。自此以下,第二部份,即为长行经文,别问别答,此则为大慧再将百八问题,以长行的形式条条别问,世尊再依自证境,如诸佛所为,一一别答,详细、深入发挥每个问题,令学者于一切法之性与相,皆能解了、通达。因此,第一部份实为总纲,第二部份则为别目,或细目,此则为如来之大悲所现,欲令普皆悟入也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:“世尊,诸识有几种生住灭?”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诸识”:“识”即是心,心依大乘法言,有八识。为何大慧问“诸识”,而不直接问八识有几种生住灭?因尚未蒙佛开示,尚不知心识共开为几种,待后面如来开阐方知。

  “生住灭”:简言之即是生灭二相;生住灭是分别较细。“住”是法生起后,暂时维持不动的状况,但为时非常短暂,唯有佛及大菩萨方能了知。

  【诠论】

  诸识的生、住、灭是别答中的第一个问题,因此须深为考究。为何大慧在此要问诸识的生住灭?因为在上面总答中,佛已开阐了离言无念之心体,而当机不了,为何于此离念之心体中,还会有诸识生生灭灭不已,所以方问诸识有几种生灭,以便起而修断之,证入究竟无生灭之心体。又,识乃迷与悟之根本,凡圣之源,欲由迷转悟,由凡入圣,皆须由识着手,所以最先便问识的问题。

  【佛告大慧:“诸识有二种生住灭,非思量所知。诸识有二种生,谓流注生及相生;有二种住,谓流注住及相住;有二种灭,谓流注灭及相灭。”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非思量所知”:“思量”,是思虑、度量,含有测忖、臆测之义,唯识家所说的比量,亦属于此,因为是从比喻、比较而来,非从亲见、亲证得知的“现量”,因此比量是不可靠的。再者,思量通常用的是第六意识,而第六意识所得的,也都是攀缘分别前五识而来的,因此说用第六意识思量,常具虚妄分别之义。

  “诸识有二种生,谓流注生及相生;有二种住,谓流注住及相住;有二种灭,谓流注灭及相灭”:简言之,诸识的生住灭各有流注与相两种(把它重组一下,也许比较容易明白:)流注生、流注住、流注灭;相生、相住、相灭。

  “流注生”:“流注”一词含有潜在、微细难知、及不断之义。尤其是“不断”这个意义最为重要。诸识的流住生灭相,有如涓涓细流,流注不断,微细难觉,又有如潜在地底的伏流,流注不断,沉潜难知,非有大智慧,是无法知见的。又,诸识的流注生灭,是由无始以来的无明业力造成,是故从无始来未曾间断过,念念相续,所以流注也就是相续的意思,因此唐译作“相续”。再者,由于诸识的流注生灭是由无始来的无明业力造成,因此也就非常难以改变,除非以佛所教的大智慧修断之。

  “相生”:“相”含有表相的意思,表示诸识比较表面的生灭现象,这生灭现象是由心缘外的六尘境界而起,此心如海,六尘境界如风,境风鼓动心海,造成海面上的惊涛骇浪;这海面上的惊涛骇浪起起伏伏、生生灭灭的现象,便叫做识的“相生”、“相灭”,只是表相上的生灭而已:因为仅管(尽管)海面上的浪涛有多大,海的本体始终是不动的,不受它的影响。相同的,诸识由外境风所鼓动而成的相生、相灭,对于心体的本体,也是丝毫没有影响的,只是诸识表面妄有生灭而已!

  “流注住”、“相住”、“流注灭”、“相灭”:解释了流注生与相生,住与灭二者,学者可比类而知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诸识”都各“有二种生住灭”,(这是非常深奥的问题),“非”以第六意识比度“思量”之“所”能“知”。“诸识”皆各“有二种生”,称为潜在不断的“流注生”,“及”表面上的“相生”;诸识皆各“有二种住”,称为潜在不断的“流注住”,“及”表相上的“相住”;诸识亦皆各“有二种灭”,称为潜在不断的“流注灭”,“及”表相上的“相灭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综上所说,简言之,八识的每一识,都各有表面的及底层的两种生住灭。表面的比较粗而易见,潜在的则行相非常深细,非诸佛如来无法究尽了知。

  这表面及潜在的生住灭,又好比河水的流速,皆有水面上的流速,与水底下的流速两种。水面上的流速比较明显易见,潜流之速则深细不现,非深通当地水性的人,不能得知。(附及,常有人游水出事,就因为不通水底潜流之速与水面不同的关系,因而受殃。相同的,修行人若不知诸识的生灭有表面的相与潜在的流注的不同,不但不能达于究竟,而且常会有危险。)水面上的流速(比如相生、相住、相灭),是由风力造成;水底下的潜流之速(比如流注生、流注住、流住灭)是由地形造成。风力有如六尘境,地形地势有如无始的无明业力。风速、风向是会随时改变的,因此水面上的流速也时时不同,且能造成种种大小不同的波涛、浪花或涟漪。而地形是不会一下子改变的,因此水底潜流之速也是不会常常改变的,因此,潜在的流注生住灭时时都在以同样或一定的步调进行,很少骤然改变。诸识潜在的流注生灭虽然深细难查,但并不是说它的力量就不大;相反的,它的力量才大!因为它是由无始来的无明业力在推动的,而业力的力量是胜过一切的。这潜在的流注生灭,有如海底下的冰山,虽然看不到,但它才是冰山的主体。相同的,潜在的“流注生灭”虽然难以看到,但它才是众生生灭真正的主体,而“相生相灭”,只是表相的而已。

  再者,水底与水面上的流速也并非毫无相关,两者也会互相影响的:水底的流速会带动水面的流速——可说水面的流速原是水底流速的一部分:这有如七转识原是阿赖耶识的一部分一样,两者不能绝然而分为二,但两者也不是同一个。有时水面流速也会牵动水底的流速,这就有如七识原是由阿赖耶受无明熏变而来,但七识也会反熏阿赖耶。

  简言之,“相生”、“相住”、“相灭”是由于现前外在的六尘境风,激荡内心而造成;“流注生”、“流注住”、“流注灭”则由无始来内在的无明业力造成。因此,凡夫即使能因修行而心不缘外境,制令六识不起现行,但由于无始无明业力未断的关系,其心识仍在不断的生灭。这也就是为什么凡夫的非想非非想定仍在分段生死之中,而二乘的灭尽定也还在变异生死之中的原因。

  再者,《起信论》中说生灭有三细及六粗两种,三细等于流注,六粗等于相。《起信论》的三细是:一、无明业相,二、能见相,三、境界妄现相。六粗是:一、智相(分别爱憎),二、相续相(觉苦乐),三、执取相(任持苦乐),四、计名字相(分别假名言),五、起业相(造业),六、业系苦相(受报)。有人说三细之流注生灭比较微细,只在阿赖耶;六粗之相生灭比较明显,随境有无,只在七识。若依本经看来,这是不正确的,因为经文明明说诸识都有流注与相二种生住灭。这就是为什么注者在前面比喻说:水面的流速也是水底流速的一部分,且两者会互相影响,两者非一非异的原因。

  【大慧,诸识有三种相,谓转相、业相、真相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转相、业相、真相”:“转相”为诸识受熏而转变之相;“业相”,就是阿赖耶的无明业相;“真相”,就是如来藏真如之相。这是由果至因,因粗至细说。善知识请注意,佛在这里所说的三相,与《起信论》所说的三细之相,虽然名称很相近,但实不同,不可混为一谈。《起信论》的三细(无明业相、能见相、境界相,亦称:业相、转相、现相)是指阿赖耶识如何由最初一念无明心动所熏而成八识之过程,亦即,这三细完全是指阿赖耶,并没有包括真如在内,真如之理,只是隐含在其中,因此比较偏重赖耶如何成染方面,以便令行者知而离染;这是因为《起信论》是为信位菩萨说的(包括信位中人、十信满心者,以及未入初信的初发意菩萨),因此对象与《楞伽经》的根熟地上菩萨当然不同,故目标也就不同,因此须偏重去染、离染方面。而《楞伽经》的对象是根熟的大菩萨,皆已久远修习,已离粗重之垢染,因此不用再偏重离染方面的发挥;相反的,这时须由妄返真,因此《楞伽》一经比较注重归真方面,故佛在此所举的诸识中的三相,便有一项是真如之相,用意在此,行者不可不详。下面将再对这三相,分别加以解说一下,但为了程序上的方便,姑且把次序倒过来,先讲真相:

  “真相”:即是真如无变、无动、无起、无灭之相。这个真如之相,也就是一切法的真相。故《起信论》云:“心真如者,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。”即是此义。这真如之相又是怎样呢?《起信论》上又说:“是故一切法,从本以来,离言说相,离名字相,离心缘相,毕竟平等,无有变异,不可破坏,唯是一心,故名真如。以一切言说,假名无实,但随妄念,不可得故。”伟哉斯言!又说:“言真如者,亦无有相,谓言说之极,因言遣言,此真如体,无有可遣,以一切法悉皆真故。”又说:“亦无可立,以一切法皆同如故;当知一切法不可说、不可念,故名真如。”这是“真相”最好的诠释,欲复一真者,必于此用力。

  “业相”:这与《起信论》所说的“业相”相同。本来是一真如之相,由于一念无明妄动,便把真相转为业相。所以业相又称无明业相。又,这“业”是什么意思?一切的动或作(心动、造作)都叫业。因此《起信论》上解释说:“以依不觉故心动,说名为业。”所以心动,或一念妄动就是业。为什么会心动?因为无明(《起信论》称“不觉”)。这业相一成,便转真如体为阿赖耶体;或者说:就把真如熏成阿赖耶,把真变成妄,净变成染。一切众生生死的转折点在此,迷与悟的关键也在此。

  “转相”:“转”,是转变或转化之义。通常是指阿赖耶的三细相中之“能见相”,或“相分”之生起:无明把真如体熏成赖耶体,而成无明业相之后,再继续熏,便把本来无能无所的赖耶体,转成能见的见分,所以称为“转相”。但在本经,这“转相“不全指阿赖耶的见分之转化生起,而是说诸识都有此受熏或互熏而转变之相(因为经文中说:诸识皆有转相、业相、真相三种相),这是与一般狭义的“转相”不同,也是比较究竟的说法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诸识”都各“有三种相”状或性质:一、展“转”变化的“相”状与性质,二、无明动作“业”用的“相”状性质,三、“真”如无变动起灭的“相”状性质。

  【诠论】

  本节经文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指出:“诸识都有真相”。因为据一般所了解的,唯有真如才有真相,而诸识全是妄相,因此想灭妄求真,而不知妄中有真,这也就是迷与悟的转机。因此,这也就是为什么大慧菩萨第一个问题就问诸识有几种生灭;而佛唯恐会众以为诸识只有生灭之相,而不了在这生灭之中,实有不生灭而与之为体:相有生灭,体不生灭。亦即:在这一切表面的生灭之中,其背后都有一个不生灭的本体在——否则这“生灭”在一刹那之间灭后,便应什么都没有了,怎么还会有接下来的“生灭”生起?!这样便落于断灭,而一切法实不断,而能令这一切法于生生灭灭中不断的,是什么?那就是不生灭的本体:真如,由于一切法皆有真如,皆为真如之变现,所以一切法能流注不断。

  再进一步言之:诸识在一刹那间生灭之后,若背后没有一个不生灭的本体,便应什么都没有了,不应再有下面的诸识生灭,这样,便不应有众生,也不应有世间及一切法,更不会有因有果,一切悉归断灭,而实不然。这个背后不生灭的本体就是真如,因此,虽然诸识念念生灭,而真如不灭,故一切法常得相续不断:因此众生不断,生死的业果亦不散失,修道之业果亦不可坏,其因在此。

  举喻以明之:譬如明镜中有像现,镜中之像会变,但镜中像变时,镜子本身寂然不变不动。这镜子就好比真如,而镜中像有如八识,八识于真如镜上生起,刹那生灭不住,但真如却不跟着坏灭变动,真如本身恒久不坏不变——以其不变,故能容八识不断地变;因此八识之变,实变而无变,因为丝毫不能影响真如本体——因为只有影子而已!并无实物。虽变而无变,但一切法还是如是因缘如幻而起,不变而变,这就是真如不变而能随缘,虽随缘而常不变的性质。又如波浪,水面起波浪,荡漾不止,风平时浪便静;浪虽止,而水并不消灭。水比如真如,浪比如八识。于真如海中,由一念无明起八浪,八识浪止后,真如海水不灭。因为浪是由水造成的,或说:浪的本质是水,因此“八识全体即是真如”即是此义。海浪的本质是水,浪止,浪复归于水:八识的本质是真如,八识浪止,其本质复归于真如,不增不减。又如电视萤光幕上现像,亦复如是,兹不赘述。因此,本经最紧要的一点,就在令行者了知:于诸识表相的生灭中,都有一个不生灭的“真相”在内,全妄即真。然凡夫之所以生死者,以见妄不见真,见浪不见水;以见妄不见真,故欲灭妄以求真,或离妄以求真,而不知浪即是水,妄即是真!离浪无水,离妄无真,不一不异。若能了此,方能不迷“本真”;若不迷此“真”,则归真有望,否则累劫修行,仍是权化。因此古德说:“六根门头,有一无位真人,放光动地。”便是契入真相之语。

  再者,本节经文即是讲诸识皆有真、妄二相:“真相”是诸识之真,“业”、“转”二相是诸识之妄。“业相”是无明,“转相”是因无明所起的能所相;诸识以有无明力推动,所以有能、有所。而真如则无能无所。换言之,诸识之妄指其有能有所之相而言;而诸识之真,便是指其无能无所之实相:虽然诸识都有无明与能所之妄(业相、转相),但其中仍都含有一个无能无所、湛然长寂的真相,为其本体。

  【大慧,略说有三种识,广说有八相。何等为三?谓真识、现识,及分别事识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广说有八相”:“八相”,其实就是八种识。唐译作:“识广说有八。”

  “真识”:就是如来藏识。

  “现识”:就是阿赖耶识。

  “分别事识”:“分别”通常是指第六意识的作用,但在此则包含第七末那,因第七识内能攀缘第八阿赖耶识,执为我,外攀缘第六意识,执为我所,因此亦能分别人、我,故摄在分别事识中,总名为七转识。

  【诠论】

  问:这一节经文中说有三种识,而前一节中说有三种相,且这三种识与相的内容又几乎差不多,到底有什么差别?

  答:不同。前面所说的三种相,是诸识中每一识都含有的三种相状、现象、或性能,若以一个英文字来说,即是诸识之三种Qualities(性质)。这是在本经中三相的意义。再明白一点说:这里的三种识,每一识都含有前面所说的三种性能(“相”):真识含有真相、业相、转相的性能;现识及分别事识也都有这三种相;不但这三种识有,连广说的八种识,每一识都有这三种性能:眼识有转相、业相、真相;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、末那识,也都有这三相。这是本经中“相”与“识”的关系。

  至于在《起信论》中,赖耶的三细相与三识也是不同,不过与本经所说的并不一样。依《起信论》言,三细相是真如体上,由一念妄动,所生起的三种现象,称为“相”,(全是阿赖耶本体上的事,与本经不同,详如前。)这时,三细只有“相”现起,还未得“识”之名,亦仍未有“识”之用,因此可说“相”是初期的发展,等后期定型后,才称为“识”,变成识之后,每个识方有“独立的个体与功能”,而“可以独立作业了”。再以“业相”为例:当还在业相的阶段,尚无“业识”之名,更无“业识”之体用,故只称为“相”,不名为“识”。其他二者可类推。

  【大慧,譬如明镜,持诸色像,“现识”处现,亦复如是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持诸色像”:“持”,是摄持、显现之义。

  “现识”:是指第八识三细中的“现相”,也就是阿赖耶的相分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譬如明镜”能摄“持”显现种种“诸色像,现识”所在之“处”能显“现”诸色像,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处佛为何以明镜比喻现识?有两层意义:一、明镜显物时,是一时顿现,并没有先后的分别;二、明镜只要对境便能显,它本身并没有取择,所谓汉来汉现,胡来胡现。现识也是这样,它现起外在诸物、山河大地、有情无情,是一时顿现的,不分前后,而且它本身亦无取舍憎爱。有所取舍分别的则是第六意识。

  【大慧,现识及分别事识,此二坏不坏,相展转因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现识”:简言之,即第八识,阿赖耶识。

  “分别事识”:即前七识。

  “此二坏不坏”:“此二”指现识及分别事识两者。“坏”、依本质来看,即是改变、转变之义;从识体上所现之影像来看,即是谢灭之义。“不坏”,就是不改变、不转变、不谢灭之义。

  “相展转因”:“相”是互相,“因”,为生起之因。这句是指第八识(现识)与前七识(分别事识)展转互相为生起之因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现识(阿赖耶识,亦即第八识)及分别事识(前七识)”这两者皆有“坏”与“不坏”的现象,而此二者,一坏、一不坏、因而互“相展转”,互为生起、改变之“因”。

  附及,由第八识生起前七识,名为“展”;“展”是开展之义,由一成八,故称“展”。由前七识反熏第八识时,名为“转”,“转”是反转,回头反熏之义。

  【诠论】

  前面说过,前七识本为第八识受无明熏而生起的,如此,可说第八识为前七识生起之亲因。前七识生起之后,紧接着便开始作业(“造业”):攀缘摄取尘境,前七识攀缘摄取到的外尘影像,便反过来供给第八识(称为“反熏”),第八识便将这新得的资料(“业”)储藏起来(所以阿赖耶又称“藏识”,就是这个道理,因为它储藏众生所造的一切业,令不散失,而最后受报的,也是阿赖耶,因为只有它保存众生所造的业,前七识只是采办,可说是“中介者”(gent),它一办完一件事,将资料供应给第八识后,便马上灭去,等下次根尘相对时——有生意来了——它再生起,去采办(摄取))当前七识把采集到的资料交给第八识时,前七识自己便随即灭去,这时便称前七识“坏”,因为前七识是依境缘而起,刹那生灭的。当前七识把新的资料交给第八识贮藏起来的时候,在前七识中,这些新资料便不复存在,这时便称这新资料(外尘影像)在前七识中“坏”,但因已转到第八识中,所以在第八识中这些资料便得“不坏”。当第八识得到前七识采集到的新资料,且予以储存时,这时,这些新资料的加入,便引起第八识中业力的整合,或整体上的变动、改变,由于这改变,于是便称第八识“坏”(虽然原来新增的“业”并“不坏”)。接下来,若再有根境相接时,前七识又再从“新的”第八识体中生起,再去采集。此时这个七转识又与前一个七转识不同,因为七转识是由八识体中生起的,八识的内容已经“坏”过(调整过),因此这个依据八识而起的七转识,也是“新”的。这个新的七识,与旧的七识相比,内容已不同,因为业力已经增加、或改变了,所以它再去攀缘执取外境时的态度与方式也不同,这个不同,就称为七识“坏”。但这个“坏”,只是与前一刹那的七识相比,有所不同,才称为“坏”;若不比较,则它本身是个崭新的东西,因此便称“不坏“;换言之,它生起时,因有比较,故称“坏”,再下一个刹那,它住时,便称“不坏”。这个“不坏“的新七识,又去采集尘境,又再供给新业,让第八识贮存,然后自己又灭去(“坏”);又再次造成第八识的改变(“坏”),改变后的新八识住时,又称“不坏”,再从其不坏的新识体上生出新的七识(“坏”)……。如是,循环展转,互为生因,无有尽时,于是,众生的业力便越积越多,业障也越来越深,最后便积重难返了!当然,若遇好因缘,逢善知识教授,前七识所采集的业,便是善业、清净业,这时便可以清净业的资料而改变藏识的内容(“反熏无明”),而渐渐使无明减少,心渐明,终于能自见己心,趣向解脱、菩提。

  简而言之,前七识与第八识“此二坏不坏,相展转因”的意思是:首先,()前七识由八识体上生起,摄取六尘、供给第八识贮藏、前七识灭(“坏”)()第八识贮藏七识所采集之新业,引起八识内容之改变而产生“新的”第八识,因而令旧的第八识灭(“坏”),新的第八识住(“不坏”)()根尘再相接,新的藏识体上生起新的七识(“坏”——与前一个“旧”七识相比较而言)、新的七识住(“不坏”)、然后摄尘、接着反资第八识、最后七识灭(“坏”)()八识贮新业、改变(“坏”)……。

  【大慧,不思议熏及不思议变,是现识因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思议熏”:“不思议”之“思”是思想,“议”是议论,指语言。“不思议”即不可思议,亦即非以思想、语言议论所能触及。“熏”,为熏炙、熏染、熏习之义、指诸识受无明之染,犹如以香熏衣:衣上虽不见香,然而香味却浓郁可闻,决定无疑。若以其它味道之物熏衣,亦一样。如是,诸识受无明熏后,诸识中虽不见无明在其上,但无明之味已在其上,毫无疑问。又如人亲近恶友,其人身上虽不见恶友之形,然其言行思想已有彼恶友之分,亦毫无疑问,以其已受恶友熏染故。受善友熏,亦复如是。又,俗之所谓“熏陶”者,盖本于此,“不思议熏”,为指真如受无明熏,而成现识(阿赖耶)言,以真如实不可熏而受熏,故此熏实非言思所及,故称此种熏为“不思议熏”。复次,“思议”可说是凡夫的境界,而不思议可说是佛菩萨的境界,以凡夫著言说戏论故,而佛菩萨已入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之真际。

  “不思议变”:指真如受无明熏后,变成现识。以真如本体实永恒不变,虽不变,然亦能随染、净缘之熏炙而现有变,以此变乃真如不变中之变,非言思所及,故称为“不思议变”。《胜鬘经》说:“不染而染,染而不染,难可了知。”就是指这不思议的熏变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真如受无明的“不”可“思议”的“熏”染,“及”真如本体实恒久究竟不变,而现有变,这种“不”可“思议”的不变之“变”,“是现识”(阿赖耶)生起之“因”。

  【大慧,取种种尘,及无始妄想熏,是分别事识因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取种种尘”:是指前七识(分别事识)摄取种种尘境。这里的“尘”,不只是外尘,亦有现识所现之境界——其实,若依究竟之义来看,分别事识所攀缘的,都是自心中物,都是赖耶心体(现识)上所现的一切相——因此第一义才说:实无外境,皆是自心所现!

  “无始妄想熏”:“妄想”,就是无明。无明的熏习,自无始来,念念不断,故称“无始妄想熏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摄“取”内外“种种尘”境,“及无始”以来不断地受无明“妄想”之“熏”染,这两种“是分别事识”(前七识)生起之“因”。

  【大慧,若覆彼真识,种种不实诸虚妄灭,则一切根识灭,是名相灭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覆”:覆盖。

  “真识”:即如来藏。

  “种种不实诸虚妄”:即现识所现之种种不实境界及虚妄习气。

  “相灭”:指阿赖耶(现识)的“相生灭”灭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若覆”盖如来藏(“真识”)之上的现识所现之“种种不实”境界及“诸虚妄”妄想习气,由修断而“灭”,“则一切”六“根”八“识”和合生灭之相亦“灭”,这称为现识(阿赖耶)的“相”生“灭”。

  【大慧,相续灭者,相续所因灭,则相续灭;所从灭及所缘灭,则相续灭。大慧,所以者何?是其所依故。依者,谓无始妄想熏;缘者,谓自心见等识境妄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相续灭者”:“相续”,即流注,亦即诸识之微细生住灭相。“灭”,是修断。

  “所因”:所依之因,即无始根本无明习气,亦即无始戏论习气,此为诸识微细流注生灭所依之因。

  “所从灭及所缘灭”:“所从”,亦即上之“所依”。“从”,即依从之义,故“所从”即诸识流注生灭所依之因,即根本无明。“所缘”,为诸识流注生灭之缘。因与缘若皆灭,则流注生灭便灭。

  “是其所依故”:“其”是指诸识之流注生灭。

  “依者,谓无始妄想熏”:“依”,即诸识流注所依之因。“无始妄想”,为无始根本无明。“熏”即熏习。

  “缘者,谓自心见等识境妄想”:“缘”,即诸识流注之缘。“自心见”,即自心所见;“自心见等识境妄想”,唐译作:“自心所见分别境界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诸识“相续”之微细流注生灭相,有两种方法可以修断使之“灭”:一、诸识“相续”流注“所”依之无明“因”若“灭”,“则”诸识“相续”流注之生灭即“灭”;二、或者,诸识流注生灭“所”依“从”之因“灭,及”流注之“所缘”亦“灭”,如此,“则”诸识“相续”之流注生住灭相便“灭。大慧,”这是为什么呢?(为何因灭,或因缘灭,流注生灭便灭呢?)因为这些都“是”诸识生灭“所依”之因的原“故”。所谓诸识流注生灭所“依”之因,是指“无始”的根本无明“妄想”之“熏”习;所谓诸识流注生灭生起之“缘者”,是指“自心”所“见”种种虚妄分别境界。

  【诠论】

  《起信论》上有一段话,正好是对这两节经文最好的诠释:“生灭相者,有二种。云何为二?一者粗,与心相应故;二者细,与心不相应故……此二种生灭依无明熏习而有,所谓依因、依缘:依因者,不觉义故;依缘者,妄作境界义故。若因灭,则缘灭:因灭故,不相应心灭;缘灭故,相应心灭。”《起信论》所说的“相应心”(粗相)即是本经中所称的转识,“不相应心”(细相)即是藏识。又,《起信论》上说:如果“依法力熏习,如实修行,满足方便”,便能“破和合识相,灭相续心相”而“显现法身”。经中的“相灭”,便是破和合识相;“流注灭”,便是灭相续心相。因为断妄归真是修行最重要的项目,故此段经文值得特别留意。

  【大慧,譬如泥团、微尘,非异非不异。金、庄严具,亦复如是。

  大慧,若泥团、微尘异者,非彼所成,而实彼成,是故不异——若不异者,则泥团、微尘应无分别!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泥团、微尘”:即泥团与微尘。

  “非异非不异”:亦即:非一非异。“不异”即是一,一即是同。

  “金、庄严具”:即金子与用金子所打造的装饰品。

  “非彼所成”:则泥团应非微尘(“彼”)所构成。

  “而实彼成”:而泥团实为微尘所构成。

  “是故不异”:是故泥团与微尘两者性实不相异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譬如泥团”与“微尘”,两者非一非异。“金”子与用金子打造的装饰品(“庄严具”),也是一样:非一非异。“大慧,若泥团”与“微尘”相“异”的话,则泥团不应是微尘“所”构“成”的,然“而”泥团“实”在是微尘(“彼”)所构“成”的,因此,两者性实“不”相“异”。然而,如果说泥团与微尘两者完全没有相异之处的话,“则泥团”与“微尘应无分别”(而为同一样东西,不应有两样东西。)

  【诠论】

  这一段是比喻转识、藏识与真相三者,非一非异,来表示真相不灭的道理。上一节,佛指出如何修道而灭妄,然而佛怕不明白的人以为真心也因藏识灭而灭,所以特别提出这个比喻,表明真心心体不灭,只是妄心之相灭。

  这里,微尘比喻真相(如来藏),因为尘性是不会改变的。泥团比喻藏识;尘(如来藏)之所以成为泥团(八识),是因为有水份(无明)的原故,这水就隐含在其中。有水,真相之尘则变成泥,水干(无明灭)则泥团散,复为尘(本性现),而尘不灭。相同的,无明灭时,藏识之泥团散,而微尘(如来藏)真相宛然无有改异。金饰也是一样,金子比喻真相,由于有匠人之工及火等因缘,而得把金子打造成金饰之器。匠工、火等因缘,比喻无明及种种境界,所成的“金庄严具”比喻藏识、转识。虽然成了种种庄严具,但只是金子的形相改变,金子还是原来的金子,金性并没有改变。同样的,若再把这些金庄严具熔成一块金子,消失的只是那些庄严的形相,金子之性还是丝毫不动。因此,不管你怎么变:金变为金器,金器再变为金;乃是尘加水为泥团,或泥团去水,复散为尘,也是一样,变来变去,金性与尘性总是在那里,总是不变,这用来比喻:不管你修道断惑归真、或者起惑造业堕于三涂,于圣于凡,或染或净,那真如本性永远是一样,永远不变,永远在那里,故说:“在圣不增、在凡不减”,就是这道理。虽然真如之性,凡圣无异,这是真如的“不变”义,以了不变,则不落断见。但真如还是有“随缘”义,以有随缘义,故随缘成物、成器,以了随缘,故不堕常见。而凡夫以不了此,故妄自起惑,妄依染境,而忘失本性,枉入诸趣,枉受大苦。故欲修道证真,必须了此真性不失、不灭、不改之理,方能与至理相应。

  【如是,大慧,转识、藏识、真相若异者,藏识非因;若不异者,转识灭,藏识亦应灭,而自真相实不灭。是故,大慧,非自真相识灭,但业相灭。若自真相识灭者,藏识则灭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转识”:即七转识,亦即前七识。

  “藏识”:即阿赖耶识。以阿赖耶有贮藏众生一切生死业果之功能,令不散失,故称藏识。又,以唯识家言,阿赖耶具我爱执藏义,故称藏识。

  “真相”:即如来藏自性情净心。

  “藏识非因”:谓“藏识”便“非”七转识生起之“因”。

  “而自真相实不灭”:“而”如来藏“自”体之“真相实不灭”。

  “非自真相识灭”:谓并非如来藏自体之真相灭。

  “业相”:指藏识及转识二者。

  【义贯】

  (就像微尘与泥团非一非异,金与金饰非一非异,)同样的道理,大慧,“转识”(前七识)、“藏识”(第八阿赖耶识)与“真相”(如来藏)三者亦是非一非异:此三者“若”是完全不一样的三种东西的话,(彼此完全相“异”,)则阿赖耶(“藏识”)应“非”前七识生起之“因”。(因为完全不一样的东西,绝不会有因与果的关系,如瓜与李不同,瓜不能生李,猫与狗不同,猫不能生狗。但七转识的确是由藏识生起,而藏识也的确由如来藏因无明风动而起,所以不能说这三者是完全相异的三样东西,因此此三者非异。)但如果说这三者是一而非三,(也就是说:是同一个),那也不对。因为这样一来,则当根境不相对时,七“转识灭”,这时,“藏识亦应”跟着“灭”。(因为它们是同一个。而实不然:藏识之体实不随七转识灭而灭,所以不可说藏识与转识是同一个。)“而”且如来藏“自”性清净之“真相”亦“实不灭”。“是故,大慧”,修道断惑时,并“非”如来藏“自”性清净心之“真相识灭”,而只是依无明及虚妄境界而现之“业相”(藏识、转识)“灭”而已。如果如来藏“自”性清净之“真相”真的“灭”的话,则“藏识”(阿赖耶)之本体应“灭”。(因为藏识是依真如而有。而藏识之本体实不断不灭,因为藏识之本体是真如。正如前面的比喻:泥团与金饰之相可坏,而微尘之性与金性实不坏,是同一个道理。)

  【诠论】

  《起信论》上说:“依如来藏有生灭心,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,非一非异,名阿赖耶识。”所以修道破惑时,灭的只是阿赖耶的生灭部分,亦即,但其相灭;而阿赖耶的不生灭部分,亦即如来藏性,则不灭。此即《楞严》所云:“生灭灭已,寂灭现前”,就是此义。“寂灭”者,不生不灭也,不生不灭者,即是如来藏性。因此,妄可灭,而真终不灭;相有改,而性终不迁。这是《楞伽》一经的管钥。因为一切修道、破惑、证真之入门与究竟尽在于斯:欲入如来无上道门者,非此不得入;欲得究竟证悟者,非达于此,不得谓究竟。故此理实为修学无上正法之最精要处。

  【大慧,藏识灭者,不异外道断见论议。】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若说“藏识”(第八识)之本体也会“灭”尽的话,这种说法就与“外道”的邪执“断见”之“论议”没什么两样,(而非如来的无上正真之理,菩萨于此应知鉴别。)

  【诠论】

  此句以上是如来显示真理,从这以下,是开始破邪。因为真虽显,而邪若不破,则足以乱真,乃至于碍正理之修行,因此显真须辅以破妄。又,凡夫之所以不悟、不入正理者,以有邪见,以此邪见故障正理,所以必须破邪,正真方能全显。此经因是顿教,所以先显正理,次破邪;若是渐教,则先破邪,后次第显正,此为顿渐之不同。

  前面说,修行证真之时,只是业相灭,藏识之体并不灭,因为藏识是以真如为本体,所以到了佛果位时,阿赖耶只转其名,不转其实。所以六祖大师说:“大圆镜智性清净,平等性智心无病,妙观察智见非功,成所作智同圆镜。五八六七果因转,但用名言无实性,若于转处不留情,繁兴永处那伽定。”此句经文说:如果藏识之体真的灭,则表示真如也跟着灭,因为藏识之体就是真如;如果那样的话,一切因缘业果应断,怎么会有成佛这件事?修道修到后来,虽然烦恼断了,但一切也都断灭,这种是外道的断灭恶见,断一切善根佛种,令众生永处轮回,罪过极大,死后以其恶重故,当堕地狱。是故彼非佛无上正真之理。正与邪之差,只是一毫之间,却谬之千里。再者,邪执共有三种;一、凡夫依钝惑,而执五蕴身心,计为常乐我净,亦称凡夫四倒。二、外道依利惑,而于五蕴身心上,分别计执为我,离蕴即蕴、或断或常、加上去来今三世、成六十二见。三、小乘虽破我执,而起法见,不知真常之性,而于一真法性妄计无常、苦、空、不净,称为声闻四倒。总之,以上凡外邪小,总名为邪,以不应正理故,修学正理者,应当远离。

  【大慧,彼诸外道作如是论,谓:“摄受境界灭,识流注亦灭。”若识流注灭者,无始流注应断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摄受境界灭”:“摄受”,就是摄取,“摄受境界”是指摄取外种种境界相的识。外道以为若此识一灭、则诸识的流注生灭也跟着断,不知他们所灭的,只是粗的相生灭而已,也就是《起信论》所说的“相应心”,至于微细的流注,也就是《起信论》的“不相应心”,则仍无法断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那些“外道作”这样的言“论”,说:“(如果)摄取外尘境界的诸识灭了的话,诸识的流注生灭也跟着断灭了。”如果真如其所说,诸“识”的“流注”实有断“灭”的话,那么,“无始”世来的“流注”早该“断”尽无遗了。(而实不然,无始生灭,凡圣业果相续不断不失,故有众生造业受报、轮流五趣,及修道证果、成佛之事,业果不失,故知其言虚妄:诸识之流注实不断尽。)

  【诠论】

  从这以下是佛剖示为何外道执断灭见的原因。外道之所以执断灭见,最主要的原因在于:他们多执流注生灭不是由真如而起,以智慧浅薄故,见妄不见真,只见表相之妄,不见骨里之真,因而迷于表相,而妄说只要表面的根境和合所起的识断灭,便一切皆悉断尽,连流注也断。因此其所修便落于邪定,压伏六识不起现行,便执说已达一切断灭,而谓之为涅槃。实则,其所达境界,只是将六识强压,制之不行而已,严格而言,即连六识亦尚未断,只是伏之不起而已,因为一遇境缘,六识心便会再起,所以会有失定、失通之事;若实灭尽,则不应如是,而外道心迷不了,执以为究竟,实乃愚痴,自害害人。

  再者,内教所称的“灭”,只是阿赖耶染分的相灭,而藏体真净之分,实在不灭,换言之,只是心相灭,非心体灭;只是愚痴无明灭,本觉真智则不灭。所以,修道若无正知见,则整个方向都搞错了,枉费辛勤,还造了恶业,可不慎乎!再者,法相宗说阿赖耶有三种相:一、我受执藏相,这要到第七地满心才断尽;二、善恶业果相,这要到金刚后心才永尽;三、现种执持相,此相则尽未来际,任持功德,无有遗失。这就是净分流注不断的意思。

  【大慧,外道说流注生因,非眼、识、色、明集会而生;更有异因。

  大慧,彼因者,说言:若胜妙、若士夫、若自在、若时、若微尘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流注生因”:即“流注”生灭“生”起之“因”。

  “非眼、识、色、明集会而生”:“眼”,是眼根。“识”,了别之识。“色”,外色。“明”,光明,如日光,灯光等,方能见。“集会”,即和合。此谓:外道所说的流注生起之因,不是由因缘和合而生,而是有其它原因。

  “更有异因”:“异”,不同,指不同于佛所说的因缘和合,或四缘和合而生眼识。

  “彼因者”:他们所说的原因。

  “若胜妙”:“若”,是例如。因为外道所执诸法生起之因很多,佛在此只提出几个,所以说:譬如、例如。“胜妙”,就是胜性,也可说是玄妙之性,为生梵天之天主。

  “士夫”:即是神我的别名。神我,即现代所称的灵魂。

  “自在”:即欲界第六天之天主,大自在天。

  “若时”:“时”是时间,外道有计时间为一切万物生起之因的。如震旦之生辰八字决定人之祸福、穷通之因,以及种种择日,都在此列。

  “若微尘”:外道有计微尘为一切法生起之因者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外道”所“说”的诸识“流注生”起之“因”,并“非”如如来所说的由“眼”根、能了别之“识”、外“色”、及光“明”四缘齐“集会”合“而生”起;而是说“更有”别的不同的生“因”。

  “大慧,”他们所说的诸识流注生起之“因”有很多种,例如梵天“胜妙”之性、或如“士夫”(神我)、或如大“自在”天、或如“时”间、或如“微尘”等。

  【诠论】

  这一节是佛指出外道邪计的诸识流注之生因。总而言之,佛与外道所说的生因之别,在于佛言一切法实无有作者,乃因缘和合而生,而外道则邪计有一作者,如自在天等,自在天为能作,万物为其所作,以一切法是自在天所作,故一切善恶、罪福,便成非由业果来决定,而是:一切罪福皆由自在天决定(如某教所言:神之恩典,亦如是)。既然一切罪福非由众生自造之善恶来决定,而是由自在天之恩典来决定,那么就不用造善、修道了。由于这种谬见,因此令一切因缘业果悉断,故成断灭见,令众生永处轮回不得出离。计自在天为能作,与其他计时节、微尘等为能作亦如是,破坏因缘业果,令众生生愚昧见,逐妄不求真,远离智慧,不得解脱。譬如本国之风水,亦是此类外道见之一,以其令人心迷,贪着世法,不修善因,反去往外追逐,找寻好风水,以求福运,此有若蒸沙作饭,违背道理,非智者所为。若风水便可决定人之福祸,则一切善恶业果便坏;业果若坏,便坏一切佛法,这是佛子所不应为的。学佛之人,应远离一切邪执,方是随顺佛语。

  【复次,大慧,有七种性自性:所谓集性自性、性自性、相性自性,大种性自性、因性自性、缘性自性、成性自性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七种性自性”:此为诸佛所证之真理;诸佛证知一切法皆含此七种自性。

  “集性自性”:这是最初当藏性集合了“体”与“用”于一体,且体用冥然未分之际,此时之自性,便名集性自性。此为一切法之总体相。

  “性自性”:上面集性自性是集合体用于一体,冥然未分,自此以下,便有体用之分:“性自性”为体,以下五种是用。“性自性”为以如体之“性”为“自性”,此种以如“性”为其“自性”者,便是一切法的“性自性”。

  “相性自性”:既有体用之分,便显其性,其性既显,便有其相,所以一切法皆含有现“相”之“性”质,而以这种现“相”的“性”质为“自性”者,便称为一切法的“相性自性”;这是一切法依如体之性所起的第一个用,亦即:显相。

  “大种性自性”:一切形相皆依四大种而显,故一切法皆含有以四“大种”之“性”为其“自性”者,此即为一切法之“大种性自性”。

  “因性自性”:既有性、相、大种等自性后,便可为一切法而作其亲因,生起其它法;这个以能为一切法作亲“因”的“性”质为其“自性”的,便是一切法的“因性自性”。

  “缘性自性”:既有能为一切法作因之性,亦必有能为一切法作“缘”之“性”,以此“缘性”而为其“自性”,便是一切法之“缘性自性”。

  “成性自性”:一切法既具足体(性自性)与用(相性、大种性、因性、缘性)等自性,则便具足能“成”就一切法之“性”;以此能“成”之“性”为其“自性”,便是一切法之“成性自性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再者,“大慧,”一切法皆具“有七种性自性”,此为诸佛所证者:一、以“集”合体用于一体、冥然不分之“性”质为其“自性”者(“集性自性”);二、以如体之“性”为其“自性”者(“性自性”);三、因体现“相”之“性”为其“自性”者(“相性自性”);四、具四“大种性”质之“自性”(“大种性自性”);五、能为一切法作亲“因”的“性”质之“自性”(“因性自性”);六、能为一切法作“缘”的“性”质之“自性”(“缘性自性”);七、性、相、体、用、因、缘等种种性质皆具足“成”就之“性”的“自性”(“成性自性”)

  【诠论】

  此七种性自性,有人解说是指凡夫染法而言,有的反驳说应是指圣人之净法,因为下文说:“此是三世如来性自性第一义心。”且经文又说:“凡夫无性自性”,因此说这七种性自性是指圣而非凡。其实本经是以如来自证的离言第一义为依归的,实不分凡与圣,如果真的要分别,应是总摄凡与圣;然而以本经之宗趣言之,凡与圣只是名上的不同,而其理体是一,若于此如来所立言教,而起诤执,即有失顿教忘言之义。六祖之言曰:“此宗本无诤,诤即失道义”,便是此理。

  再者,因一切法皆具有此七种性自性,因此,小至一根、一毛、一尘,当其现时,这七种性自性都一时顿现,一切凡、圣、依、正之法都是如此。以诸佛证知一切性法,皆含此七种,于真于俗,于凡于圣,亘古常然,所谓:“若佛出世,佛不出世,诸法实相,不增不减。”是故诸佛不落于断,亦不落于常,唯随顺法性,故能随缘而起无边大用,大悲化世,令入极智;虽起用化世,而亦湛然常寂。外道以不证知七种性自性,故唯著皮相,落于邪执邪见。如来愍彼为邪见所执而不知自出,故说出其所自证之一切法性如此,以破其愚迷。这就是如来说这七种性自性的用意。

  【复次,大慧,有七种第一义:所谓心境界、慧境界、智境界、见境界、超二见境界、超子地境界、如来自到境界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七种第一义”:“第一义”是诸佛如来依第一义之觉心所证之智慧境界,共有七种。而且,如来又以此七种第一义之智慧,证知前面所说一切法共有之七种性自性。因此,这七种第一义,可说是理,前七种性自性,可说是事,这便是以理涉事,有体有用。这七种第一义智慧境界,有通与别两种,前六种是菩萨与佛共通的,而最后一种,如来自到境界,则是佛所特有的,不与菩萨共。

  “心境界”:菩萨自初发心以来,由于久远修习第一义,故能证入真如之本心本性,所修恒与真如本心相应,此境界称为“心境界”。这约当三贤位。(三贤: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。亦即十信后之地前菩萨。)

  “慧境界”:三贤菩萨以得真如之心,依此真如之心久远修习,故发慧,此境界名“慧境界”,约等于菩萨的初地、二地及三地。

  “智境界”:慧开则智明,故此境界称“智境界”。笼统而言,智与慧是一样的,但细分,则智之层次高于慧:慧可破惑,智则证真。又,有时慧指菩萨境界,智指如来境界,亦即:菩萨有慧,如来有智。但在此只表示智比慧的层次要高而已。“智境界”约等于四地、五地、六地。

  “见境界”:智明则能见。“见”是指见真与见俗,以真俗俱见,故能真俗等观、明见无碍。此境界约等于第七远行地,远行地以真俗等观,故能超然远引,直趋菩提,故称“远行”。

  “超二见境界”:以有智能见,见已则能超二边邪见,永断邪网,入于圣智不动。此境界称“超二见境界”,约等于第八地,故第八地名不动地,以其不为凡夫烦恼及外道、二乘之邪见所动,故称不动。

  “超子地境界”:“子”是佛子,亦即菩萨。菩萨十地皆是佛子所行境界,故通称子地。“超子地”则指等觉后心,因等觉已超出十地之外,故称“超子地”。

  “如来自到境界”:这是唯佛如来所自证的境界,不与其他十圣共。唐译作:“如来自证圣智所行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再者,“大慧,有七种”诸佛如来依“第一义”心真如所建立之智慧境界:一、三贤位菩萨与真如“心”相应修行之“境界”;二、菩萨最初三地,由得真如之心而发“慧”之“境界”;三、四五六地菩萨因慧开而“智”明之“境界”;四、第七地菩萨,由智照了,“见”真俗平等,超然远引之“境界”;五、第八地菩萨“超”越凡夫、邪小“二见”而不动之“境界”;六、等觉后心,“超”越“子地”(十地)之“境界”;七、诸佛“如来自”觉圣智所独“到”之“境界”。

  【大慧,此是过去、未来、现在诸如来应供等正觉,性自性第一义心。以性自性第一义心,成就如来世间、出世间、出世间上上法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应供”:为佛十号之一。(佛十号为:如来、应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间解、无上士、调御丈夫、天人师、佛世尊。)佛称“应供”,因为佛具足十号、十力、四无所畏、四无碍智、十八不共法,种种无上稀有功德,为一切世间之最上福田,故为一切天人所“应供”养,以供养如来,得无上之善功德故。

  “等正觉”:梵语三藐三佛陀。“等”是平等、普遍之义,故又译为“正遍知”。如来之觉称“正”、称“等”者,以外道虽亦有觉,但不正,三乘行人之觉虽正,但不“等”,不能普遍、遍到于三世十方,无所不到,故唯有佛称“等正觉”。

  “性自性第一义心”:“性自性”即前面的七种性自性,“第一义”即七种第一义。这两种在此合称,且称为“心”,涵义甚深微妙:两种合称,即是将体与用、理与事合一:乃是以七种第一义为体(),七种性自性为用(),亦即体用、理事合一,即体即用,即事即理,非一非异。又此二者合称为“心”之更重要的意义为:此“心”指真如本心,亦即,此理事、体用者,无非真如一心,故称“性自性第一义心”。如是则摄一切体用归于一心。

  “成就”:即建立之义。以如来有此甚深微妙之性自性第一义心,故能有种种建立、种种成就、饶益世出世间。

  “世间、出世间、出世间上上法”:这是指如来以有性自性第一义,故能作种种自利、利他之行,成就世间、出世间种种事业。“世间”,指三贤。“出世间”,指十圣。“出世间上上法”,指如来自证境界。又,亦可说,如来以有此性自性第一义心,故于众生无有分别,平等大悲,不论智愚、圣凡、利钝,皆有所饶益,故因其机而以五戒十善化凡夫,四谛十二因缘化二乘,以六度四摄化渐根菩萨,而以最上法化顿根菩萨。所以,“世间”即是五戒、十善;“出世间”即四谛、十二因缘、六度四摄;“出世间上上法”即无上顿门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这“是过去、未来、现在”三世“诸”佛“如来、应供、等正觉”所自证得的最甚深微妙“性自性第一义心”。诸佛如来“以”此“性自性第一义心”,而得“成就如来”所建立的“世间”法(三贤)、“出世间”法(十圣),及“出世间上上法”(如来自到境界)

  【诠论】

  简言之,一切贤圣、世间出世间之法,之所以得以成就、建立,皆是依如来之性自性第一义心。

  【圣慧眼,入自共相建立,如所建立,不与外道论恶见共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圣慧眼”:“圣”,指佛,唯佛称大圣,故称“圣”。“圣慧眼”即佛所证之慧眼,“慧”之用为知,“眼”之用为见,故“圣慧眼”即佛之知、见。佛之知见,则非凡夫三乘所能知、能见,以非其境界故。

  “入自共相建立”:“自共相”,是自相与共相。“自相”是一切法中,每一法自体所特有的体性,叫自相。“共相”是一切法,法法共通的体性,叫共相。在此仅简单解释,于后将详细举例说明。“入自共相建立”,即如来以自所证得之圣慧眼,从体起用,而入一切法之自相、共相,乃能作种种建立施设,饶益成就诸众生。

  “不与外道论恶见共”:“共”即是同。意谓:佛以佛之知见而入于一切法之自相共相,所建立之种种教法,为佛所独有,不与外道所谈论之邪恶知见相同,亦即正邪有别也,故须明之,方不为所惑,方知正途之义也。“论”,即论说。

  【义贯】

  佛以其所自证之佛知佛见(“圣慧眼”)为体,而从体起用,“入”于一切法自体特有的“自”相,与法法共通的“共相”,而作种种“建立”,施设种种妙法。“如”确是佛“所建立”之法,则定“不与”一切“外道”所“论”说之“恶”知“见”有所“共”同之处。

  【诠论】

  如前所言,“圣慧眼”即是佛之知见,亦即是承上经文所说之佛所独证的“性自性第一义心”:第一义即是“圣慧”,佛知,因七种第一义皆是圣人所证之智慧境界。性自性即是“圣眼”,佛眼,佛见;因七种性自性皆为诸法种种差别之相,佛皆了了见,故性自性为佛见。

  再者,“自共相”,有两种,一种是世谛的自共相,一种是真谛的自共相:

  一、世谛的自共相——自相、共相是相对而言,有自相方有共相:因为先觉有自体,然后方觉有他体,觉自他之体非一之后,便觉自体相与他体相的差异,觉自他体相差异之后,便发觉某些体相是自体所特有的,而他体所没有的,这便叫“自相”;简言之,即为不与他人或他物同者,便称“自相”。自体与他体所共有的,便叫“共相”。如以人为例:张三、李四为二人,有各自不同之身心、名字、根性、业力等等,这是“自相”;是二人同为男人,是“共相”;同为中国人,也是共相。又,中国人是“自相”,日本人亦是“自相”,种族、文化、风俗不同故。而同为亚洲人,则是“共相”;同是人,也是“共相”。男人与女人不同,是“自相”;男人女人皆是人,是“共相”。人与禽兽不同,是自相;人与禽兽皆为众生,是共相。这是世间法的自共相。

  二、真谛的自共相——“自相”则根根尘尘皆有其独特的体相,此根非他根,此尘非彼尘,法法有异、有别,叫自相。法法虽各自体、性不同,圣与凡,依与正亦皆有别异之相,然此一切诸法,皆为真如自性随缘所起妙用,本无差别,故法法皆同,唯是一真,此为圣凡、依正、染净、世出世法所共,故称“共相”。佛以了此共相,通达诸法自相,故能同体大悲、无缘大慈,多所饶益救济。

  【大慧,云何外道论恶见共?所谓自境界妄想见,不觉识自心所现,分齐不通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自境界妄想见”:这是指外道修行亦发邪慧,而其所发之邪慧,实为于“自”心所现之种种“境界”上,“妄想”分别,而“见”此等境界为有为无。简言之,即是其所修得之邪慧,乃为自心所现之境界,不得言有,不得言无,而其不了唯心,因而执著此等境界,而起虚妄分别。

  “不觉识自心所现”:谓外道“不觉”知其所得之邪慧境界,皆是其八“识自心”体上,依缘“所现”起之妄相。

  “分齐不通”:“分齐”,是不统一、不一致、前后矛盾之义。这是指外道因有如上之过,所以其所论说常前后矛盾,而“不”能“通”达于真理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什么是与“外道”所“论”说的“恶见”一样?就是:修行人若于“自”心所现之“境界”上,起种种“妄想”分别,而“见”此等境界为有为无,或为高为低等,而“不”自“觉”知此等境界唯是八“识”之“自心”体上,依缘“所现”之境界(本无自性,亦非有无),若修行人有如是过,则其所论说便会与外道之恶见一样,常常前后自相矛盾(“分齐”)而于正理扞格,“不”能“通”达。(这叫做“与外道论恶见共”。)

  【大慧,愚痴凡夫性,无性自性第一义,作二见论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无性自性第一义”:说凡夫性中没有性自性第一义,不是真没有,而是迷而不自知,如是则有如同没有。譬如浪子怀宝而不自知,因而为人作种种苦役,乃至沦为乞丐。并非他没有财宝,只是不自知,故不能受用,等于没有。性自性第一义亦一样,原是圣凡平等,圣人以悟而觉知,故能起大用,凡夫以迷而不知故不能令其产生无边之用。然虽无圣人之大用,亦有凡夫之小用,然亦因迷,故并此小用亦不觉知,故说:“日用而不知”,便是此理。

  “作二见论”:即是因无性自性第一义,故于真如法上,起种种妄想,而“作”断常、有无等“二”边之“见”的言“论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、愚痴”的“凡夫”之“性”中,因没有(“无”)体悟“性自性第一义”,故于一真法界起种种虚妄分别,而“作”有无、断常等“二”边之“见”的言“论”。

  【复次,大慧,妄想三有苦灭,无知爱业缘灭,自心所现幻境随见,今当说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妄想三有苦”:“妄想”是无明,即由“妄想”所生之“三有”之“苦”果。“三有”,即三界,为欲有、色有、无色有。

  “无知、爱业缘灭”:“无知”,即是无明,此为根本无明,或称发业无明。“爱业”即是润业无明。“缘”是因缘。无知是惑,爱业是业,以有起惑与造业的因缘,故有上一句所说的三有的苦果。先说果,后说因,令人由果推因:欲求果灭,必须灭因,而灭因之法则是下一句所说的“自心所现幻境随见”。

  “自心所现幻境随见”:此为倒装句,应是:“随见自心所现幻境”。意思是:“随”着知“见”这一切三有因缘业果,都是“自心所现”之“幻境”,本无所有,接着自然便一切境界顿然寂灭。

  【义贯】

  再者,“大慧,”若欲令自心无明“妄想”所生之“三有”的“苦”果息“灭”,必求无明(“无知”)及“爱业”二种因“缘”息“灭”;而“随”着知“见”这一切三有因缘业果,皆是“自心所现”的如“幻境”界,此时,这一切幻境便会顿时跟着寂灭。这一切,我现在就要解说。

  【大慧,若有沙门、婆罗门,欲令无种、有种因果现,及事时住,缘阴、界、入生住,或言生已灭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沙门、婆罗门”:“沙门”是出家修道之人,是梵语,中文意义为勤息,即勤修众善止息诸恶。“婆罗门”是在家修道之人,中文义为净行。这是说起邪见之人,不外在家出家二众。在家出家二众若起邪见,则不异于外道恶见论者。

  “若”:如,例如。

  “欲令无种、有种因果现”:“无种、有种”,就是有无二见。因外道邪计有无二法能为一切法之生因,以其为能生,故称“种”。“无种”,就是计虚空或自然为生因,这是断见论者。“有种”,就是计微尘、胜性、自在天等为因,这是常见论者。总之“无种、有种”便是无因及邪因,然邪因虽亦有因,以其因不正,故还同拨无因果。“现”,是显现、生起之义。“因果现”是以有无二者为能生起诸法之因,因此而有所生诸法之果现起。换言之,亦即:“一切因果,皆是有无之种所生。

  “及事、时住,缘阴、界、入生住”:这是指堕常见者,彼等说诸法以有种为因生起之后,便依内身、外境而永住。“事”,即是境,亦即外境。“时”是时间,或长时、永远之义,以时间不断故。“缘”,依、由于。“阴、界、入”,即五阴(五蕴)、十二入、十八界。“生住”,即永生常住之义。

  “或言生已灭”:外道或有的说,一切诸法生起之后,刹那之间便灭去,这是执断灭论者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例如有出家或在家的修道人,勉强妄说,要“令”、“有”、“无”二法为能生万物之“种”,而谓以此为能生之“因”,乃有所生诸法之“果现”起。并谓诸法如是生起之后,便依“事”境,或依“时”间而永“住”不灭,或“缘阴、界、入”而“生”,生已,常“住”不变(这是落常见论者)。或说一切诸法,依无种为因而生,“生已”,刹那即“灭”(这是落断见论者。)

  【诠论】

  总之,执有无二论、断常二见者,皆是由于不了常住真心,因而迷于自心所现,因此才有种种妄想言说戏论。

  【大慧,彼若相续:若事、若生、若有;若涅槃、若道、若业、若果、若谛、破坏断灭论。所以者何?以此现前不可得,及见始非分故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若相续”:“相续”指因果相续。因一切因果法,不论世间或出世间,皆以相续而有,若无相续,则因果断,如是则无因果。所以“相续”即代表一切因果法。在此,“相续”为总说外道所破坏之法,亦即坏因果,以下是别说。“若”为发语词。

  “若事、若生、若有”:这三项是代表世间的因果法。“事”,是业,即是惑业。“生”,是五阴生,以有惑业,故有五阴生。“有”是诸有,即三有、或二十五有,以有五阴生,故有诸有生起。以上是世间因缘生灭法。外道以执无因邪因,故世间之因果法皆悉破坏。

  “若涅槃、若道、若业、若果、若谛”:这是出世间的因果法。“涅槃”,即灭,是四谛中的灭谛。以众生觉诸有轮回生死苦,故欲求涅槃,以灭此苦。“道”,即道谛,因求涅槃,故修圣道。“业”,即是集谛,为苦生起之因;以修圣道故可断集。“果”,即三界苦果,亦即苦谛。以断集故,因断则果灭,如是则三界之苦果寂灭。“谛”,即圣谛,或一切佛所说之真理。凡此,皆因外道执有执无而落于断灭。

  “破坏断灭论”:即外道于佛所说之涅槃、业、果、四谛、八道等因执有、执无而成破坏、断灭之邪论。

  “以此现前不可得”:“以”,因也。“此”,指这一切世出世间的真理。“不可得”,指外道以执有无之恶见,令人于一切真理,现前无法证得。此句唐译作:“不得现法故。”

  “及见始非分”:“始”,原始,即根本之义,指一切法之根本。“见”,为知见、证知之义。“非分”,非其分,即非执恶见者之分,亦即:他们没分,无能力证知彻见一切法的根本,因为其所执恶见障正知见的原故。承上句,既然于一切法现前的因果都不能了知,哪里谈得到穷溯深究过去无量劫来的一切法的根本?这都是妄执恶见所造成的结果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彼”执外道二见论者,破坏了一切“相续”的因果法:例如世间的惑业(“事”)、或五阴“生”,或诸“有”等法,皆悉破坏;又如出世间的四圣谛法,如灭谛(“涅槃”)、如“道”谛、如众“业”集起之集谛、如明三界苦“果”之苦谛,等等种种佛所说之真“谛”圣法,外道皆作“破坏断灭”之“论”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们所执邪见,障于圣道,令他们自己及他人于“此”等圣谛之因果法“现前不可”证“得”。不但如此,而且令自他无能力(“非分”)了悟彻“见”一切法的原“始”根本。

  【大慧,譬如破瓶,不作瓶事;亦如焦种,不作芽事。如是大慧,若阴界入性,已灭、今灭、当灭,自心妄想见,无因故,彼无次第生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破瓶不作瓶事”:“事”,是功用、作用之义。谓已经破了的瓶子,不能再有瓶子的作用,故不能再当瓶子用,更进一步说:已不可说是有个瓶子了。这比喻外道的无因,就好像破瓶,破瓶虽有个瓶子的样子,但实在等于没有瓶子一样。同样的,外道以“无”为一切法的生因,虽然表面上亦是有个因的样子,但这“因”实不能生出什么来,因这个“因”是无,而无怎能生有?因此这个无因等于破瓶一样,不但不能生世间法,更不能生出世间涅槃果,因为无因则无果,这是一定的。

  “焦种不作芽事”:“种”是种子,“不作芽事”是不能生芽。谓烧焦的种子,不能再发芽。焦种比喻外道之邪因,如执自在天、神我、胜性等为万物生因。这些因,表面上看去也是有个因,但这些“因”因为不正,犹如焦种,已经败坏,也根本不能生起什么法来,不但不能作世间法之生因,也不能作出世法、得涅槃之因,因为其种已坏故。故若依此修行,唯有徒劳,如种植焦种欲求果实。

  “已灭、今灭、当灭”:这是指外道所执断灭论,谓阴界入之性三世不相续,过去生者,过去已灭,不相续到现在,故过去之阴界入不为现在阴界入之因,而现在之阴界入非为过去阴界入之果,以不相续故。相同的,阴界入现在生者,亦现在灭,不相续到未来,而成为未来阴界入之因,而未来之阴界入亦非现在阴界入之果;未来生的阴界入也是在当时即灭,所以一切都不相续。这是标准的断灭论者。外道之所以倡如是言,三世阴界入不相续,不互为因果,是因为他们邪执三世之阴界入别有生因,如有、无、自在天等,故不待三世因果相续而生一切法。

  “彼无次第生”:“次第生”为先因后果、次第生起。此谓外道因执无因,故他们无法证得一切诸法先因后果、次第生起之相,更何况能证得其所志求之涅槃!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譬如”已“破”的“瓶”子,就不能再有瓶子的功用,(只有一个瓶子的样子而已,外道的无因论也是这样,只有个“因”的样子,但并不能生出什么来。)又“如”烧“焦”的“种”子,无法再发芽抽枝,(外道的邪因也是一样,无法当作任何一法的生因)。就是这样,“大慧,若”如彼外道所执之断灭见说:五“阴”、十八“界”、十二“入”之“性”,过去生者,过去“已灭”;现在生者,“今灭”:未来生者,“当灭”,三世之阴界入不相续而互为因果。如是,则其所求之涅槃,只是“自心妄想”所“见”,并无其实,以其“无因故”不应有任何果,更不会有涅槃果。所以他们绝“无”法证知一切法先因后果“次第生”起之相。

  【大慧,若复说无种、有种、识三缘合生者,龟应生毛,沙应出油;汝宗则坏,违决定义。有种、无种说有如是过,所作事业悉空无义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无种、有种、识三缘合生”:“识”,是指外道之神我。谓亦有外道执有、无、及神我三种缘和合而能生阴界入等一切法。前面只破斥外道所执之有无二见,现在更进一步破斥三种邪说集合起来的妄见。又,外道所执之神我,实乃恒常不变,既然恒常不变,则不应能与他物合,亦不能生它物,若能合、能生,则有违其所立神我恒常不变之宗旨;因为既恒常不变,则一切法应自无始来,皆无有改易才对,所以,他们既要神我恒常不变,又要它成为万有中千变万化、生生灭灭刹那不息的本因,那是自相矛盾的:不变的东西不会生出会变化的东西,同性质的东西才能产生同性的东西——其实,总而言之,神我既不变,则一切皆应固定,无有变化。这是外道神我论最大矛盾、不通的地方。

  “龟应生毛、沙应出油”:承上言,若说只要三种缘和合便能生出他物,(不管这三物本身是否有能生的性质与能力,例如外道所执之有、无与神我三缘,本无能生之性能,他们却说能生一切法),而且所生之物还可与此三缘完全不同性质;如果这样的话,那么只要乌龟与其他随便两样东西相合,便应能生出龟毛。龟毛比喻为此三缘所生之物,且与此三缘原来的性质完全不同;龟毛同时亦用以比喻不可能之事。同样的道理,依外道所言,只要随便两样东西,与沙相和合,沙中便应能生出油来。简言之,龟生毛与沙出油,比喻神我及有无三者和合不可能生出一切法。

  “汝宗则坏”:“汝”是你们,指外道。“宗”为宗旨。义为:如果这样的话,你们所立的宗旨便不破自坏,站不住脚,或不能成立。

  “违决定义”:这有两个意思:一、是指外道自己违背自己所立之“神我决定恒常不变”的理论。“义”,为理论,或道理。二、违背圣人所证的决定之因缘正理。这便是因明学上所称的决定相违。换言之,便是:一定是错的。

  “所作事业,悉空无义”:义即:如果你们所立的宗旨都站不住脚,则若依此去修行,“所作”的种种修行之“事业”,都落“空”了,且毫“无”意“义”,徒自辛劳而已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又如有些外道还说(“若复说”):一切法是由有、无、神识(神我)(“无种、有种、识”)“三”种因“缘”和“合”而“生”的。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,则乌“龟”与其它二物合,“应”能“生毛”,“沙”与其它不相干的二物合,“应”能“出油”。这样,你们自己的“宗”旨便不攻自“坏”了,因为你们已“违”反了自己所“决定”的立论基础,说神我恒常不变,同时也违背了佛所证的决定最高之真理。“有种、无种说”既然“有如是”诸“过”,若依此修行,则“所作”的种种修行之“事业”,“悉”皆落“空”,且毫“无”意“义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这一节,充分显示外道所倡之理,真是妄想分别。因为既见他宗有种能生之说已被攻破,无种亦不得立,神我也站不住脚,于是便有一派学者异想天开说,那么这三个合起来,应该能生了吧!真是妄想颠倒。这都是因为外道不见真的关系,才会这样颠倒梦想,攀缘造作。

  【大慧,彼诸外道说有三缘合生者,所作方便因果自相,过去未来现在、有种无种相,从本已来成事相承,觉想地转,自见过习气,作如是说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所作方便因果自相”:上面只说外道妄立三缘和合而能生一切法之理论,那只是其基本理论,而还未说到其如何应用,此下便是谈到外道依此理论所起的应用,而创立了更多的邪说,作为其修行之教法、修因,及依教起修所能得之果。“所作”,便是依三和合缘能生之理论,所立之种种法相。“方便”,即是外道之教法。“因果”,便是外道依其所自立之言教,而作修因,及其所得之果。“自相”,谓外道计执以上种种“所作因果、方便”皆有实“自”体“相”,亦即,执其为实有也。

  “过去未来现在,有种无种相”:此谓外道计“有”与“无”二种贯通三世。

  “从本已来,成事相承”:“本”,为外道之祖师迦毘罗仙。七世传到黑自在,造《金七十论》。“成事”是成立基本理论。“相承”,为代代师师相承。

  “觉想地转”:此为外道二十五冥谛之基础立论,其论为:“八万劫前称为冥初,(有点类似道家之浑沌初开,或宋儒之太极。之所以八万劫者,因为外道之天眼通最多只能见到八万劫,八万劫之前,便看不清楚,一片浑沌,所以名之为冥初,真是其理囿于其所见,有以致之。)因此他们说冥初时无有一物,然后从冥生“觉”,从“觉”生我心(“想”),从心生“地”,如是次第“转”生二十五谛,故称“觉想地转”。

  “自见过习气”:谓外道之所以有此等种种谬说,完全是依于我见(“自见”)的过咎之习气。这是总说外道邪说生起之根本原因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由于那些“外道说”确“有三缘”和“合”能“生”万物的道理,于是便依此理论而创“作”出种种言教“方便”,以为其本身及弟子修道之修“因”,并妄谓依此而修能得种种“果”,且计这些方便、因果皆有实“自”体“相”。他们还说:“有种、无种”二“相”是贯通“过去、未来、现在”三世的。凡此种种谬见,是“从”外道的“本”源,其祖师迦毘罗仙“以来”,便已“成”立其基本理论,后代代师师“相承”,皆有所增益,最后成立了所谓二十五冥谛之理论,所谓从冥生“觉”、从觉生心“想”、从想生“地”等等,如是展“转”而次第出生二十五谛。外道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种邪说自惑惑人,依如来所见,推究其根本原因,皆为其依于我见(“自见”)“过”恶之“习气”熏习而“作如是”论“说”。

  【如是,大慧,愚痴凡夫,恶见所噬,邪曲迷醉无智,妄称一切智说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噬”:咬。

  “一切智”:唯佛称“一切智人”,外道愚痴无知,为邪说所惑,称六师为一切智人,而其说为一切智说。

  【义贯】

  就这样,“大慧,”外道“愚痴凡夫”,为“恶见所”吞“噬”,为“邪曲”之言说戏论所“迷”、所“醉”,自“无智”慧,而“妄称”其邪论为已达究竟“一切智”之言“说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以上皆是佛依次破斥无因邪见,表示这种种邪见正是令凡夫落于三有的苦因,也就是无明爱业因缘。佛的意思在于令修行人了知邪因,才能不堕于邪见,且更进一步了悟这一切邪知邪见,皆是唯心所现之幻境,如是则三有苦因顿灭,而顿证觉果。所以下面佛便开示如幻法门,令了一切法唯心如幻,是为修唯心之妙观。

  【大慧,若复诸余沙门、婆罗门,见离自性:浮云、火轮、揵闼婆城、无生、幻、焰、水月、及梦,内外心现,妄想无始虚伪,不离自心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若复诸余沙门、婆罗门”:“余”,其他的、别的,指不同于前面所说者。前面所说皆是著恶见之在家出家二众,从这里开始是讲依正见起修者。

  “见离自性”:“见”,即是观,依正知见,起正观察。“离”,即无。“离自性”,即无自性。此谓,观一切法皆无自性。

  “浮云、火轮、揵闼婆城、无生、幻、焰、水月、及梦”:这些全是比喻诸法无自性,如空中“浮云”、如旋“火轮”(“旋火轮”为旋转火炬而成轮之幻象,其实并无有“轮”,而见有轮象,只是由于旋转因缘而起此幻象,比喻诸法无实,以因缘而幻化现有。)如“揵闼婆城”(海市蜃楼)、一切其实“无”有“生”起、如“幻”、如“水”中“月”,“及”如“梦”所见。

  “内外心现”:谓作如是观时,知“内”心“外”境一切诸法皆为自“心”所“现”,本无自性,非有非无。

  “妄想无始虚伪”:皆由“无始”以来“妄想”所生之“虚伪”习气。此句为倒装句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”至于有些其他的在家出家二众,不堕邪见,依于正知见,而起正观察,则观“见”一切法皆无“自性”:以见一切法皆如空中之“浮云”(随风变幻生灭、如旋转“火”炬所成之“轮”相、如海市蜃楼(“揵闼婆城”),一切悉“无”有“生”起、如“幻”境、如阳“焰”、如“水”中“月”、“及”如“梦”中所见。作如是观时,知“内”心“外”境一切诸法皆为自“心”所“现”,本无自性,悉由“无始”以来“妄想”所生之“虚伪”习气而起,一切境界,皆“不离自心。”)

  【妄想、因缘灭尽,离妄想说所说,观所观,受用、建立身之藏识,于识境界、摄受、及摄受者不相应:无所有境界,离生住灭,自心起随入分别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妄想、因缘灭尽”:“妄想”是指内心,“因缘”是指外境。由于作如上之观,则内心之妄想分别,以及外境之幻象,都灭尽无遗。

  “离妄想说所说”:“说”是能说,亦即是妄想。“所说”,即所说之名义。以内心、外境都灭尽无遗,故已无能说所说,一切悉离于言说。

  “观所观”:“观”为能观之智,“所观”为所观之内外诸法。不但离于能说所说,亦且离于能观所观。离于能说所说,则为不可以言语道,即不可议;离于能观所观,则为不可以智知,即不可思;如是即是不可思议,因而预于不思议境界,亦即得离于六识。

  “受用、建立身之藏识”:此为倒装句,应为:“建立受用、身之藏识”。“受用”为资生之依报,“身”为正报。正报、依报皆是藏识之所建立,故云“建立身之藏识”。此谓,行者至此,亦可离于建立依报、正报的藏识。至此连八识亦离。

  “于识境界、摄受、及摄受者不相应”:“识境界”,为八“识”田中所现起之六尘“境界”。“摄受”,为摄受六尘之六根。“摄受者”,指六识。换言之,此三者即为六尘、六根、及六识。“不相应”:“相应”为二物相对待而起,称为相应,例如能与所为相应者。现在,因已达境空心寂,离于心意识之境界,内心外境既皆已空寂,则心与境便无法成对待,心境便不相应,六根、六尘、六识三者皆不相应,既不相应,则相续生灭断。

  “无所有境界,离生住灭”:六根、六尘、六识三者既不相应,便一切法不生,则达于外境空“无所有”之“境界”,且内心寂灭“离”于“生住灭”之幻相。

  “自心起随入分别”:如是,既然内外一切幻相灭尽、寂静,于是“自心”中本觉之正智便得现“起”,故能“随入”一切境界,以正智观察“分别”,渐入佛智。

  【义贯】

  (行者作是观已,于是)内心之“妄想”,及外境“因缘”都“灭尽”无遗。如是便能“离”于内心“妄想”所生之能“说”之心及“所说”之名义,并离于能“观”之智与“所观”之诸法;亦得离于“建立”依、正二报(“受用”、“身”)“之藏识”。如是观察已,则“于”八“识”田中所现起之六尘境“界”、“摄受”六尘之六根,及六识(“摄受者”),三者皆“不相应”;如此,则能达于一切外境空“无所有”之“境界”,及内心寂静“离”于一切“生住灭”幻相之境界;如是,由幻相灭故,便得于“自心”中“起”本觉如实智,“随入”一切境界,以正智观察“分别”,(念念不舍,无有间断,如是观察,名为正观——以上为加行位菩萨之修行。)

  【大慧,彼菩萨不久当得生死涅平等,大悲巧方便,无开发方便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彼菩萨”:即上面所说加行位之菩萨。

  “不久当得生死涅槃平等”:以前面加行位时,依于正智观察,念念不舍,无有间断,而入于无间道。既入于无间道中,“不久”定当可以见道,而入于初地,即欢喜地。“当得生死涅槃平等”:这是入于欢喜地的行相。因为入地以后,便初获圣性,具证二空;因证二空,显现真如,即达法界一真平等之相,因此,照了“生死”与“涅槃”皆是一真所现,故皆“平等”。这是入地后的自证自利之行。

  “大悲巧方便”:以能自利,故起“大悲”利他之行,以所证智,依体起用,随诸有情心之所乐,而现种种善“巧方便”,诱接群生。“巧”为善巧之义,以其智能起微妙之用,故称巧。

  “无开发方便”:“无开发”即无功用,或无作意。谓菩萨虽运大悲心,起善巧方便,大作佛事,广益群生,然此种种施为,毕竟都无作意,心无所著,所谓依无住本而立一切法,即是“无开发方便”,此方便即是大方便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彼”加行位之“菩萨”,于无间道中,念念依于正智观察,契而不舍,加功用行,“不久”即“当”可入于初欢喜地,证“得生死”与“涅槃”本来“平等”,法界一真之相,以此而自得大利,然后便得以此如智,运“大悲”心,起无量善“巧方便”,诱接群生。菩萨虽如是种种施作,多所饶益,然皆心无所著,了无作意,是为“无开发”之无上“方便”。

  【大慧,彼于一切众生界,皆悉如幻,不勤因缘:远离内外境界,心外无所见;次第随入无相处,次第随入从地至地三昧境界。解三界如幻,分别观察,当得如幻三昧,度自心现、无所有,得住般若波罗蜜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勤因缘”:依不了义言,一切法皆因缘和合而生;依了义言,则因缘本身亦空,故诸法实非从因缘生,非离因缘生,乃如幻而起,故称“不勤因缘”。“勤”者,劳作也,指因缘亦无能作,亦无所作,故诸法以究竟言之,亦非因缘所作,是故,虽有诸法现起,然诸因缘实亦“不”辛“勤”而有所造作,盖一切法本自空寂,故实无辛勤造作之相,因此实不须劳动因缘。简言之,“不勤因缘”即非因缘所作。故魏译作:“无因缘起”。

  “远离内外境界”:“远离”即不缘之义,亦即不攀缘。

  “随入”:随顺而入。

  “三昧”:定也。

  “度自心现”:“度”是灭度,谓灭度自心所现一切影相。

  “无所有”:一切影相既灭,即一切无生,而得无生法忍。此是第八地之行相。此句魏译作:“入自心寂静境界。”

  “得住般若波罗蜜”:“住”为安住不动。以第八地证无生忍,故得安住于般若波罗蜜而不动。故第八地称不动地。唐译作:“成就智慧,证无生法。”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彼”菩萨观“一切众生界,皆悉如幻”而起,如实非以诸因缘有所造作而起,“不勤因缘”(不离因缘,不即因缘,如幻如化)。如是观已,了如幻故,“远离内外”一切如幻“境界”,照了于自“心”之“外”实“无所见”之境,一切全在自心之中幻现(此为修唯心观)。以不见内外境界,故能依“次第随”顺法性“入”于“无相处”。如是行无相道,渐次转深,后“次第随”顺法性“入”于“从地至地”之“三昧境界”,从而“解”了“三界如幻”;如是以智“分别观察”,不久“当得如幻三昧”,而得灭“度自心”所“现”之一切影像,达于一切法“无所有”之第八地无生境界,而“得”安“住”于“般若波罗蜜”。

  【舍离彼生所作方便,金刚喻三摩提,随入如来身,随入如如化,神通自在,慈悲方便,具足庄严,等入一切佛刹、外道入处,离心意意识,是菩萨渐次转身得如来身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舍离彼生所作方便”:在八地前仍有生相,既有生相,便有所作方便:入于八地后便渐渐“舍离”有“生”相及有“所作”之“方便”,而入于无生、无作之上方便。

  “金刚喻三摩提”:这是等觉菩萨金刚后心所得的定之名。谓等觉菩萨用佛智断最后微细无明,此无明至为难断,而金刚为至坚至利之物,能断一切,故以金刚喻名此定。“三摩提”,中文义为等持,即定慧等持之义。等觉菩萨得金刚喻定,便顿断俱生之二障种子。

  “随入如来身”:即随顺真如而证自身清净法身。

  “随入如如化”:“如如”,为内心如、外境如,内心外境皆如,故称如如。又,如如亦即本觉,此谓“随”顺而“入”于“如如”本觉,更依本觉智而起种种变“化”身。

  “等入一切佛刹、外道入处”:“等”,为平等。“佛刹”为佛界,“外道入处”为魔界。谓以平等大悲而入于一切佛界与外道所入之魔界。

  “离心意意识”:谓此菩萨虽有如是无量大悲施设,然诸有所作,皆离于心意意识,神应莫测。

  “转身得如来身”:即转变其较粗之身,得如来清净法身及诸妙色身。

  【义贯】

  (菩萨入第八地后,)“舍离彼”有“生”有“所作”之“方便”,而得无生无作之方便,至等觉后心,得“金刚喻三摩提”,顿断最后一分俱生无明,“随”顺如性证”“入如来”清净法“身”,并以始觉智“随”顺“入”于“如如”本觉,乃依真如起诸变“化”身,现大“神通”,“自在”无碍,“大“慈”大“悲”,无量“方便”,皆悉“具足”,以为“庄严”。并以平“等”大悲,“入”于“一切佛”界“刹”土,及“外道”所“入”之“处”,所谓魔界,等化无二。然此等施作,皆出无为,“离心意意识。是菩萨渐次转”变其“身”,证“得如来”清净法“身”,及上妙色身。

  【大慧,是故欲得如来随入身者,当远离阴界入心因缘所作方便,生住灭妄想虚伪,唯心直进,观察无始虚伪过,妄想习气因,三有思惟无所有,佛地无生,到自觉圣趣,自心自在,到无开发行,如随众色摩尼,随入众生微细之心,而以化身随心量度,诸地渐次,相续建立。是故,大慧,自悉檀善,应当修学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如来随入身”:即是佛身,以佛身自在,能随意入于一切,故名。

  “当远离阴界入心因缘所作方便”:“阴界入”是外境,“心”是内心,“所作”即所成,“所作方便”即所成之法。谓应“当远离”由“阴界入”等外境,及内“心因缘”和合所成之法。简言之,即是离于缘生之境。

  “生住灭妄想虚伪”:谓亦应远离自心所现之“生住灭妄想”分别“虚伪”戏论。前句为离境,此句为离心。

  “唯心直进”:谓以唯心观,一路直趋,不涉余途。

  “无始虚伪过,妄想习气因”:谓一切外境皆由“无始”以来,二障“虚伪”之过,而内心之生住灭相,则由第八识中之“妄想习气”为“因”而成。

  “三有思惟无所有”:“三有”是境,“思惟”是心,“无所有”是空。谓如是则达心境二空。

  “佛地无生”:以达二空,故契入无生无灭之佛地。

  “到自觉圣趣”:证到了自觉圣智所趣之地。

  “自心自在”:“自心”为如来藏自性清净心。“自在”,因已证入如来藏性,故三惑俱尽,二死永断,故得自在无碍。

  “到无开发行”:“无开发”即无功用。“到”,达、证之义。

  “如随众色摩尼”:“摩尼”为如意宝珠,能随物现色;以比喻诸佛菩萨心无所住,而能随缘感应示现。

  “随入众生微细之心”:“心”为心行。众生之心行,其欲愿有无量之差别,而唯有证如来智者,能了知其微细难察者。

  “随心量度”:谓随众生心量之大小,根机之深浅,而为说无量度门,以度化之。

  “自悉檀善”:“自悉檀”为自心自性本具之悉檀,此自心悉檀乃为最上善之法,故赞曰“善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是故欲得”诸佛“如来随”意自在“入”于一切之法性“身者,当远离”五“阴”、十八“界”、十二“入”,及“心因缘”和合所成之外法(“所作方便”),并当远离依藏识所现“生住灭”相而“妄想”分别“虚伪”之心,而以“唯心”观,一路“直进”,不涉他途,“观察”一切外境之生,但由“无始”世来二障“虚伪”之“过”,且观内心所现妄像,系以第八识中之“妄想习气”为“因”而起;如是则达“三有”之境与“思惟”之心皆空“无所有”,而达于心境二空,顿契“佛地”一切寂静“无生”无灭之境界,“到”达如来自证之“自觉圣趣”境界,得如来藏“自”性清净“心”,于是三惑二死永断,“自在”无碍,“到无开发”功用之“行”,便能“如随众”外“色”而现像之“摩尼”宝珠,此以“随”顺如性而“入”于“众生微细”难知“之心”行,“而以化身随”彼“心量”根机之大小深浅,开示无量度门,以“度”化之,令彼众生亦于菩萨“诸地渐次”进阶成熟,“相续建立”成就诸法。“是故,大慧,自”心自性本具之“悉檀”法,乃为最上“善”之法,汝等“应当修学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问:“楞伽一经岂不是顿悟法门,不由次第的吗?为何此处佛所说,又有次第之修行?”

  答:“法本无次第,由人之根器有利钝,故修有迟速顿渐。此处佛所说者,并非只是渐修,而是顿渐兼摄,其实顿与渐只是快与慢而已,而其中所发生的境界,一样都是要经历的,只是到达与经过每一境界所需的时间,及停留的久暂之差别,而有顿渐之分。例如在台湾搭火车,从台北到高雄,搭慢车与搭直达快车,速度上大不相同,所需之时间也不一样,但慢车所经过的每一站,快车都一样要经过,只是它很快就经过,且不停留,所以很快就到达目的地。快车比喻顿根,慢车比喻渐根,同样的车站、路线比喻修行之三贤十圣、五十二阶位,顿渐都要经过。这个就是佛所说‘相续’成就之义,并非从信位,凭空就到八地,那样就不相续,不相续就变成断灭,那就落到外道的窠臼中去,那是佛所最要诫止的,所以佛在开示修行方法之前,先破斥邪见,免堕断灭,就是这道理。再举例言之,有些很特出的学生,他们可以跳级,从一年级跳到三年级,或从一年级跳到五年级,乃至十岁左右就上大学,甚至研究所,也有不少。这并不是说他们所跳过的级次,他们都不用修,或没修过,而是:那些他们都已经会了,所以才能跳级,如果不让他们跳级,不但浪费他们时间,他们没事做,还会造成问题。相同的,顿根之人,由信位或三贤位,一悟而到地上的境界,并非那中间渐根人所断之惑,所证之真,他们都不必修了,而是:在他们那一悟之间,心开悟解,便顿断、顿证。所以,只是修的所需时间长短不一样,其经历之境界,及到达以后的境界能力,也是一样的。譬如渐根人与顿根人到达八地所需的时间虽不同,然而到达以后,八地菩萨所具的能力,所已断的几分惑、所证的几分真,则都一样,并无差别。所以,有些虚妄之人,以为自己‘一悟而至佛地’,那就问问他:佛地所须具备的能力,所断的惑、所证的真,他有没有?如果他有,就许他是一悟到了佛地;若没有,便是‘但有言说,都无实义’,这是必须知道的,尤其是在这末法时期,没有真修实证,很容易就落入了这种虚妄言说而僭(jiàn)贤僭圣,这是非常危险的过咎。行者须知分辨。总而言之,顿悟是有的,一路顿超是有的,一悟即至佛地也是有的,只是其所超过的那些阶次,其中所修的,所断的惑,所证的真,他在一念间便都具足了,这才叫真顿悟,否则便不是。复次,再简单地复述一次:顿与渐只是时间上的不同,其所必须经历的阶段、境界是完全一样的。所以,佛在此所开示的法,非顿非渐,可顿可渐,就看你是什么样根机的人:你是渐根人,你去做,做得慢,那就是渐;你若是顿根人,你去做,做得快,那就是顿,如是而已。因此佛在此开示的妙法,实是顿渐必修的不二法门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:“世尊所说心意意识,五法自性相、一切诸佛菩萨所行,自心见等、所缘境界不和合,显示一切说,成真实相,一切佛语心,为楞伽国摩罗耶山、海中住处诸大菩萨,说如来所叹,海浪藏识境界法身。”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五法自性相”:“五法”为相、名、妄想、正智、如如。这五法,佛迄今为止,尚未明白开示,然在前面所说种种心意意识的行相中,已包含此“五法自性”之“相”。

  “自心见等、所缘境界不和合”:此谓佛菩萨证知“自心”所“见”之相,与心“所缘”之内外“境界”实“不”相“和合”。若不和合,则无能无所、无摄所摄、取所取、作所作,如是则一切妄相皆灭。又,凡夫见一切有因缘和合,故有生;诸佛菩萨见实不和合,故证无生。又,和合者为妄识,不和合者为真心。诸佛菩萨以证入不和合之真心,故到寂灭大城。

  “显示一切说”:谓如此即显示一切佛所说妙法之精要。

  “成真实相”:为“成”立正“真”之“实相”。

  “一切佛语心”:“心”为心要。此谓,为一切诸佛所说法门之心要。

  “如来所叹海浪藏识境界法身”:“叹”,为赞叹与叹惜。“海浪”,指八识“海”中所起之七识“浪”。“藏识”为第八识。“藏识境界”,为“藏识”体上所现之能所等种种“境界”。此谓:八识“海”中所起之七识“浪”、及“藏识”体上所现之种种“境界”,即是“法身”。亦即:全妄皆真。“众生即佛、烦恼即菩提”亦是此义。如来为何于此法而兴叹?一、赞叹此法甚深微妙,不可思议,具大智慧法藏,悟之即得无上解脱;二、叹惜此法深妙,众生难以了知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:“世尊”若我解佛所说义者,则刚才如来“所说”之“心意意识”种种行相,实即为“(相、名、妄想、正智、如如)五法自性”之“相”,为“一切诸佛菩萨所”自“行”之境界;此即是已经证知“自心”所“见”之诸相、与心“所缘”之内外“境界”实“不”相“和合”。此无上妙理亦即“显示一切”佛所“说”妙法之精要,而“成”就建立正“真”之“实相”,为“一切佛语”之“心”要。唯愿如来复“为”此“楞伽国摩罗耶山、海中住处诸大菩萨”,演“说如来所”称“叹”之“海浪藏识境界”即是“法身”之无上妙法。”

  【诠论】

  此节为大慧菩萨恭聆圣法后,所作心得报告及赞语,并再加请问。

  【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言:“四因缘故眼识转。何等为四?谓自心现摄受不觉、无始虚伪过色习气、计著识性自性、欲见种种色相。大慧,是名四种因缘,水流处藏识转、识浪生。”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四因缘故眼识转”:“转”,是生之义,谓眼识之生,是依四种缘。

  “自心现摄受不觉”:“摄受”,即是根,因为根能摄受诸尘,故名摄受。“自心现摄受”,因为诸根之生起,乃是依自心所现而有,故称“自心现摄受”。此诸根之现起,虽是由心现起,然却是因不觉才现起,故称“自心现摄受不觉”。全句义谓:眼识生起之第一缘为由有“自心”所“现”能“摄受”诸色尘的眼根,依“不觉”而生起。此句亦可把它视作倒装句,其次序为:“不觉自心现摄受”,或许较易了解。故唐译此句作:“所谓不觉自心现而执取故”。“摄受”,即是执取之义。

  “无始虚伪过色习气”:“色习气”,即执取色尘这无明贪爱习气。“无始虚伪过”:谓执取色尘之习气,乃是无始世来无明虚妄熏习之过。“伪”即是妄。上面已有不觉心现之能取之眼根,既有能取,便会有所取之色尘,所以色为第二缘。此句唐译作:“无始时来取著于色虚妄习气。”

  “计著识性自性”:“识”是了别、分别之义。上面已有根、尘二缘、此二缘相接时,便生识,由识了别分别,种种计著此尘之相,这种“计著”色尘的相状之“性”,是“了别识”的“自性”,所以称“计著”为“识性”之“自性”。换言之,计著乃为识性之本性。“自性”即本性之义。此句唐译作:“识本性如是故”;魏译作:“识自性体如是, 故。”

  “欲见种种色相”:这一缘才是最重要的。即使有如上三缘具足,缺此一缘,还是无法见相。所谓欲见则见,心生法生,即是此理。

  “水流处藏识转、识浪生”:“水流”指以上四缘和合,成为瀑“水”,其激“流”之“处”,便令“藏识”之体,受熏而“转”变,因而于藏海中激发种种“识浪生”起。

  【诠论一】

  此四缘,简言之即是根缘、色缘、识缘、欲见缘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言”:“由有“四”种“因缘”,“故”令“眼识”生起。是哪四缘呢?就是:一、由有“自心”所“现”能“摄受”执取诸尘之根,而却“不觉”知此等诸根实乃自心所现。二、由有“无始”世来“虚”妄诈“伪”不实取著“色”尘的“习气”之“过“咎”。三、由有能“计著”色相的了别“识”之“性”其本性(“自性”)如此。四、心中“欲见种种色相”之无明欲望。

  “大慧”这就“是”眼识生起的“四种因缘”。因有这四种因缘会合,便成为瀑“水”之“流”,其流生“处”,便令“藏识”之体受熏染而“转”变,因而于藏海中激发滔天的眼“识”之巨“浪生”起。”

  【诠论二】

  附及,此处佛所说的四缘,与《唯识学》上的所说的四缘、九缘大略相同。唯识的四缘是:因缘、等无间缘、所缘缘、增上缘。九缘是:()空、()明、()根、()境、()作意、()分别依、()染净依、()根本依、()种子缘。若依九缘来看,则此处的第一缘,“自心现摄受不觉”为根缘;第二缘,“无始虚伪过色习气”,为境缘;第三缘,“计著识性自性”,为种子缘;第四缘,“欲见种种色相”,为作意缘。四缘、九缘是开合而已。再者,此经中佛所说的四缘,与《唯识学》上所说诸缘,最大的不同,就在于本经之四缘,都是依唯心而说,都不是单纯的名词,如“根缘”、“境缘”等,而皆是依唯心而立名,如“自心现……”、“无始虚伪……习气”等。这是本经之特色,如是则明了显示:其实一切缘也都是唯心所现!如是则一切根、境、识等皆达唯心妙旨。

  【“大慧,如眼识,一切诸根、微尘、毛孔俱生,随次境界生,亦复如是:譬如明镜现众色像;大慧,犹如猛风吹大海水,外境界风,飘荡心海,识浪不断。”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诸根”:指六根。

  “微尘”:指器世界,亦即依报。

  “毛孔”:代表众生之根身,亦即众生世间,是为正报。

  “俱生,随次境界生”:“俱生”,就是一时俱生,也就是顿生,无分前后,如镜现像,一时俱现。“随次境界生”,为“随次”第、依“境界”因缘而“生”,亦即是渐生,如风吹海水,前波起、后浪随,依次渐生。此谓诸识之生起,有一时顿起的,也有依次渐生的两种。

  “譬如明镜现众色像”:这是比喻识之生起,有顿生的,如镜对形,妍媸好丑,一时顿现。

  “犹如猛风吹大海水,外境界风飘荡心海,识浪不断”:这是比喻有些识之生起,是依境界因缘会合的先后,次第而起,如境界风鼓动藏海,令识浪一个接一个不断生起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”譬“如眼识”之生起,是依如上所说之四种因缘,其他诸识之生起,亦复如是。世间“一切”法,如众生之正报“诸根”、以及依报、小至“微尘”乃至正报中小如“毛孔“等这一切法的生起,有一时“俱生“的,也有“随次”第依“境界”因缘和合之先后,而渐次“生”起的,也是这个道理(“亦复如是”):“譬如明镜”于对境显“现众色像”时,便是一切一时顿现;“大慧,”又譬“如猛风吹大海水”,使波浪于海中一波接一波地次第生起一样,“外”在“境界”之“风,飘荡”藏识之“心海”,令七“识”之“浪”,“不断”地次第生起,也是这样。

  【因所作相,异不异,合业生相,深入计著,不能了知色等自性,故五识身转。大慧,即彼五识身俱,因差别、分段相知,当知是意识因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因所作相”:“因”,是以藏识为因,由其“所作”业之“相”,而生七转识。

  “异不异”:即非一非异,是指藏识与转识非一非异:“非一”,因七转识实与藏识不同;“非异”,因转识与藏识为同一真如体上所现起。

  “合业生相,深入计著”:“合”,是和合,“业”是藏识三细中的业相,“生相”是藏识三细中的现相。这句是说:本来藏识与七转识,非一非异,凡夫就已经分不清楚了,再加上藏识的业相与现相相合,则更加弄不清楚,因此更加执妄为真,而“深入计著”七识为实有,不知乃唯心所现。

  “不能了知色等自性”:即“不能了知色等”六尘,实为自心体上所现起之相,其“自性”本空。

  “故五识身转”:“身”,是聚集,或多数之意。“转”,是生。由于不能了知六尘自心所现,执以为实,更加于此自心所现之六尘相上,种种分别计著,故有前五识生起。

  “即彼五识身俱,因差别、分段相知”:“俱”是同时。“差别”,即了别。“分段”,即分析。“相”指五尘之相。“知”,为觉知。谓:就在几乎是前五识生起的同时,由于了别、分析五尘之现状,因而产生觉知,这个觉知,就是第六识生起之因。〔因为前五识,在初念缘外境时,只有现量,后随念分别,由于起第二念再缘此境时,内与分别意识同缘,所以有比量分别计度。这分别计度,就成了第六意识的相状。所以,前五识是第六识生起之因。〕

  【义贯】

  以藏识为“因”由其“所作”业之“相,而生七转识,此七转识与藏识乃非一非异(“异不异”),如此,七识更与藏识之“业”相及现相(“生相”)相和“合”,故令凡夫愈迷妄识,而以七识为真,转更于七识中“深入计著”七识之相为我我所,而“不能了知”自身所现之“色等”六尘之“自性”本空,即执为实有,“故”反击心海,起五识波浪,而有前“五识”生。“大慧,”就在那前“五识”现起的同时,便“因”了别、分析五尘之“相”,而产生觉“知”,“当知”这个觉知便“是”第六“意识”生起之“因”。

  【彼身转,彼不作是念:‘我展转相因,自心现妄想计著转。’而彼各各坏相俱转:分别境界,分段差别,谓彼转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彼身转”:“彼身”,是彼诸识身,“身”是多数义。此指前七识。“转”,为生起。

  “彼不作是念”:谓彼诸识生起时,乃由不觉心现而起,故“不作是念”。又,彼等诸识因无自性,故不能作是念。所谓不能作是念,即是不能觉知,或不能如是自觉。(退一步说,诸识若能如是自觉,则无诸识生起矣!以诸识皆是依无明不觉心现故。)

  “我展转相因,自心现妄想计著转”:这是诸识所不能作之念(亦即,所不能自觉知者)。“我”,是我等,指诸识自身。谓:“我”等诸识,是由于“展转”互“相”为“因”,且于“自心”所“现”之种种境界上,“妄想”分别“计著”而生起。诸识是没有这样自觉力的。

  “而彼各各坏相俱转”:“彼”,是指七识。“坏相”,是破坏了真如寂静不生、清净无染之相。“俱”,是同时,谓七识同时转起。此谓,因为诸识无如是之自觉力(觉知一切皆唯自心所现,本无可缘、可取的外境界相),因而妄想执取,而起诸识浪,故破“坏”了心海平静无波、寂静不生之“相”,于是七识一时俱起。

  “分别境界,分段差别,谓彼转”:“分别境界”指前五识生起之因。“分段差别”,是指第六意识生起之因。谓七转识生起后,又更于自心所现之境界加以分别,而生起前五识,接着第二念又再于此等境界上更加微细地判别,而生出第六意识,这就是彼等诸识生起的现象。“这等于是一个影子生另外一个影子,影中生影,展转不息。”

  【义贯】

  “彼”七识生起之时,不能有如是自觉力,而这样想(“作是念”):“‘我”等诸识实是由于“展转”互“相”为“因”,且于“自心”所“现”之境界上,种种“妄想”分别“计著”,因而生起。’由于彼等七识不能如是觉知,因“而彼”七识便“各各”都破“坏”了心海平静无波、寂静无生之“相”,而起滔天大浪,七识一时俱起。七识起后,又更“分别”自心所现之六尘“境界”,而生前五识,此时又更加于每一境界上,求其每一小段(“分段”)之微细“差别”,因而生起第六意识。这就是七识相因转生的情形。”

  【如修行者入禅三昧,微细习气转而不觉知,而作是念:“识灭然后入禅正受。”实不识灭而入正受:以习气种子不灭,故不灭;以境界转,摄受不具,故灭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修行者”:指二乘行人。

  “入禅三昧”:指二乘所入之灭受想定。

  “微细习气转而不觉知”:谓二乘行人于灭尽定中,其第八识中仍有微细之种子习气转变,然此种习气转变极其微细,非二乘行人所得之定慧力所能觉知。

  “识灭然后入禅正受”:“正受”,即是三昧,亦即前所说之灭尽定。三昧以一切受不受,故称正受。此句谓,二乘行人这么想:认为他已灭了八识,然后才能得入灭受想定。

  “实不识灭而入正受”:其实他并未灭了八识而后入灭尽定。

  “以习气种子不灭,故不灭”:由于第八识中的习气种子仍未灭,所以他实未灭八识。

  “以境界转,摄受不具,故灭”:那么,他为何会以为自己已灭了八识了呢?那只是因为当六尘境界生起时,他压伏六识,令不去执取分别诸尘,因而六识不起现行,如是而已,只因六识不起现行,心中寂静,暂时没有六识粗浪生起,他就以为已灭了八识,所以他说他灭了八识。

  【义贯】

  譬“如”二乘的“修行者,入”于灭受想“三昧”,此时,他第八识中仍有“微细”之种子“习气转”变,“而”此行人,以其定慧之力“不”能“觉知”此微细之转变,反“而”这样想:“我因为已灭了八识,所以才能入灭尽定。”其“实”,他并没有先“灭”了八“识,而”后“入”灭尽定:因为他第八识中的“习气”之“种子”仍未“灭”,此习气于对境时还会再生现行,“故”其八识实“不灭”;而二乘之所谓灭识者,只因于六尘“境界”生起时,他压伏六识不去执取六尘,因而六识不起现行,“故”其称之为识“灭”。

  【“大慧,如是微细藏识究竟边际,除诸如来及住地菩萨,诸声闻、缘觉、外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之力,一切不能测量决了。”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住地菩萨”:“住地”,即入地。

  “决了”:决定了知。意谓,只能臆测,比量知之,不能现量知见。

  【义贯】

  此节之大义为:“大慧,如是”行相“微细”之“藏识”,其“究竟”之“边际”,一切内涵,“除”了“诸”佛“如来及”入“地菩萨”之外,其余一切“声闻、缘觉”及“外道修行所得”之“三昧、智慧之力”都“不能”揣“测”度“量”,“决”定“了”知。

  【诠论】

  这两节的重点在于说,藏识的习气边际,唯有佛与地上菩萨方能决定了知,非二乘外道之定慧力所能知。然而二乘得少为足,外道堕于邪见,不知八识是生死根本,而只压伏了六识,制令不生,就以为灭了八识,认为那就是涅槃,故自以为已证涅槃,得道果。故《楞伽科解》云:唯有诸佛菩萨,如实了知一切虚妄境界,明见自心微细之流注生灭,其本体即是不动真常,故能超生死而证涅槃。

  【余地相智慧巧便分别,决断句义;最胜无边善根成熟,离自心现妄想虚伪。宴坐山林,下中上修,能见自心妄想流注,无量刹土诸佛灌顶,得自在力,神通三昧,诸善知识,佛子眷属。彼心意意识,自心所现自性境界,虚妄之想,生死、有海、业、爱、无知,如是等因,悉已超度。是故,大慧,诸修行者应当亲近最胜知识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余地相”:“余”是别的。“地”是登地。谓与凡小不同的其“余”已有登“地”之“相”的大菩萨,从初地至于等觉,皆是修如实行者。

  “智慧巧便分别”:谓修如实行之地上菩萨,以其“智慧”力善“巧”方“便”,“分别”诸地行相。

  “决断句义”:“决”是决了无惑。“断”是断定无疑。“句”有通与别二义:()通议,指如来所说一般法句、教法;()别义,指诸佛所共说之无上顿法之百八句。此谓菩萨于此一切法句及百八句之义理,决了无惑,断定无疑。

  “最胜无边善根成熟”:“最胜”,为最殊胜。“无边”即无量。此谓此菩萨于无量佛所,修集无边、最殊胜的善根,皆成熟之。

  “离自心现妄想虚伪”:谓菩萨因福慧具足,善根成熟,故能渐“离”于“自”八识“心”中所“现”之无始“妄想”无明细流,“虚伪”之习气。

  “宴坐山林”:“宴坐”即静坐;“宴”,安也。以静坐必须身心安静,故称为宴坐。“山林”,为寂静处,修道之所。山林寂静之处,为修观有力之助缘。(从此以下,为正示以如实智修行,断障证真,进而得力起用。)

  “下中上修”:因为菩萨诸地都各具有入、住、满心三个阶段,故“下中上”即是菩萨修行之次第,渐渐转胜。

  “能见自心妄想流注”:“能见”,即是入地以后所得之现量真智。此真智能令菩萨知真本有,达妄本空,圆照无碍,所以此能见之理量真智,实为根本修因。“流注”,即八识中种子与现行之习气。

  “灌顶”:即得授佛职位,如王子得前王灌顶,而得王位。这是因菩萨修习智慧,已能彻见八识中之种子习气,当体即是寂静、智慧,故得诸佛灌顶而为补处。

  “彼心意意识”:谓“彼”菩萨于自八识之“心意意识”所行境界,无不照了。此言菩萨了心本寂。

  “自心所现自性境界”:谓此菩萨又于“自”藏识“心”中“所现”的本无“自”体“性”之六尘“境界”,亦悉照了无遗。上句说菩萨了心本寂,此句又更进一步说,亦了境无性,唯心所现。

  “虚妄之想”:为依八识心及自心现之六尘境界,所起之种种“虚妄”分别“之想”。此句承上二句言:菩萨不但了心本空寂,亦了尘境无性,唯心妄现,更了依此等妄心与妄境所起的种种虚妄分别之想,悉皆无性。

  〔此三句,分别言之,即“心意意识”是指藏识与七转识;“自心所现自性境界”指前五识;“虚妄之想”指第六意识。〕

  “生死”:指二种生死,即分段生死与变异生死。因此菩萨将速证佛果,故能超越此二种生死。

  “有海”:“有”,是三有。三有之中,生死相续,无有尽期,犹如大海,不见彼岸边畔,难以度越,故称“有海”。

  “业”:善恶等业。

  “爱”:即润业无明,以此无明,能令众生造作诸业,故称润业。

  “无知”:即无明,为润生无明,亦即根本无明,以此无明为一切生死之根本,故称润生、根本。

  “超度”:超越灭度。由于菩萨顿见自心,情忘惑尽,故能超度以上之种种生死之因。

  【义贯】

  其“余”已有登“地”之“相”的大菩萨,修如实行,以“智慧”力、善“巧”方“便”,“分别”诸地相,“决”了“断”定诸佛所说一切法“句”及百八句之“义”理,无有疑惑。此菩萨复于无量佛所,修集“最”殊“胜”、无量“无边”之“善根”,皆令“成熟”;以福慧具足,故能“离”于“自”八识“心”中所“现”无明“妄想”细流之“虚伪”习气。如是菩萨为如实修行故,“宴坐”于“山林”寂静之处,于地地中,依“下中上”之次第,如实圆“修”,渐次转胜。此菩萨是时便“能”以入地后之现量真智,照“见”其“自”藏识“心”中,无始之“妄想”的种子与现行之习气“流注”不断。彼时,由彻见自心之种子习气当体寂灭,故得十方“无量刹土”之“诸佛”如来,为之“灌顶”,授佛职位,“得自在”智慧之“力”,及种种“神通三昧”,且由“诸善知识”及诸“佛子”为其“眷属”,围绕四周。“彼”菩萨于自“心意意识”所行境界,与唯是“自心所现”空无“自性”的六尘“境界”,以及依八识心及自心现之六尘境界,所起的种种“虚妄”分别“之想”,皆起如实照了。是故彼菩萨能于二种“生死”、三“有”之大“海”、善恶等“业”、欲“爱”、及根本无明,“如是等”苦“因”,都“已”能“超”越灭“度”。“是故,大慧,诸修行者,应当亲近最”殊“胜”之善“知识”,而得彼教授,以便起如是最殊胜之修行。

  【诠论】

  最后一句言:“诸修行者,应当亲近最胜知识。”这是挺重要的。马鸣菩萨说:“诸佛法者,有因有缘,因缘具足乃得成办。”修行人,内以本觉熏发为正因,外以师友劝发为助缘,乃得成就一切出世之事业。然而值此末法时期,若不得最胜知识指引,即须求祈诸佛菩萨慈悲摄受、护念加持,而以最胜之教典为“最胜知识”——切莫狎近世俗典籍,外道之说,如所谓哲学者等,徒滋纷纭、乱所修学;亦莫杂学!——且以自宿昔所修善根,佐以大悲愿力,如是精勤,一心“唯心直进”,久之,当有可观之进境。

  【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

  譬如巨海浪,斯由猛风起,洪波鼓冥壑,无有断绝时。

  藏识海常住,境界风所动,种种诸识浪,腾跃而转生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洪波鼓冥壑”:“洪”,大也。鼓动。“冥壑”海沟也。“冥”,亦作溟,海之义;或海之色黑者谓溟。“壑”,为沟,或虚之义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,而说偈言:譬如巨海”中所起之波“浪”,这是“由猛风”激荡海面而“起”,于是“洪”大的“波”涛“鼓”动着无边的“冥”海之沟“壑”,而没有“断绝”的“时”候。相同的,“藏识”之“海”其本体永远“常住”无有变异,然为六尘“境界”之“风所”鼓“动”,因而“种种诸识”之波“浪”,便“腾跃而”展“转生”起,也是一样的。

  【青赤种种色,珂、乳及石蜜,淡味、众华果。日月与光明,

  非异非不异;海水起波浪,七识亦如是,心俱和合生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青赤种种色”:青与赤是色尘,会引起眼识。

  “珂、乳、及石蜜”:“珂”是贝或玉。“乳”,是檀乳(按:檀乳是檀香木所出之乳汁,或檀香熬煎出来的汁。)“石蜜”,即白砂糖或冰糖。珂贝是一种乐器,能造成声尘,引起耳识。檀乳是香尘,可引发鼻识。“石蜜”于下句中解说。

  “淡味、众华果”:“石蜜”的甜味与其它物之“淡味”是味尘,可引发舌识。“淡味”是淡而无味。虽说淡味是没什么味道,但还是一种味尘,只是尝起来不可口就是了。“华”与“果”,触摸起来之觉受,可引起身识。〔“意识因为是再去攀缘、分别前五识落谢的五尘影子,故无外尘,因此不别举例。”〕

  “日月与光明,非异非不异”:此二句谓:日月本身与日月所发出的光明,两者非一非异。为何非一?因为日月与光明实有别,非为一物,所以非一。为何非异?因为离于日月则无光明,若无光明则非日月;又光明因日月而有,日月因其光明而显,故非异。

  “海水起波浪,七识亦如是,心俱和合生”:谓又如海水起诸波浪,心海中起七识浪,也是一样,由于有前面所说的青赤等五尘境界,所以才会引发七转识之波,鼓动心海,次第转生前六识浪。“俱”是与境俱起,亦有摄受、执取、结合等义。谓,六尘现时,心若去攀取,则会有一切和合之法生起。虽然真心是不和合的,但因妄心执取外尘,妄心便与外尘虚妄和合而生种种和合识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青”与“赤”等“种种色”尘,能引生眼识,“珂”贝之声能引起耳识,檀“乳”之香能引发鼻识,“石蜜”(冰糖)的甜味及其它物品的“淡”然之“味”,能引发舌识,而各种“华”与“果”之触,能起身识。(此五种识是在藏体中生起,同样的,光明为从日月体中生起,而)“日月与”其所发出的“光明”,不可说为同一物,亦不可说截然为二,(实非一非异)。又如“海水起”诸“波浪”,心海中起“七识”浪“亦如是”:六尘境界现时,“心”与之“俱”起去攀缘执取,如是方有一切“和合”之法产“生”。

  【譬如海水变,种种波浪转,七识亦如是,心俱和合生。

  谓彼藏识处,种种诸识转,谓以彼意识,思惟诸相义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海水变”:“变”即是动。

  “谓以彼意识,思惟诸相义”:此谓种种识于藏识中转生时,因以第六意识去思惟分别五尘诸相之义,故得诸识之相实不一样;这是指诸识与藏识之相非一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譬如海水变”动时,就有“种种波浪转”生,藏海中之“七识”之生起“亦如是”,境风生时,七识“心”与境“俱”起而执取此等境,则有一切“和合”之法“生”起。如是即是所“谓”的:在“彼藏识”所在之“处”,由于境生,而有“种种诸识转”起的情形;也是所“谓”的“以彼”第六“意识”,去“思惟”分别五尘“诸相”之“义”,而生第六识的情形。(因而显示七识与藏识之相各各不同的情形。)

  【不坏相有八,无相亦无相。譬如海波浪,是则无差别,诸识心如是,异亦不可得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坏相有八”:此谓八识虽各有其别异之相,然此各各别异之诸识相中,亦皆各含有“不坏”之真“相”。故,八识之真相,实皆不坏也。

  “无相亦无相”:然以究竟言之,八识之相,连真相在内,都是无相、无体,但唯心妄想。此处说“无相亦无相”,则类似“是空亦空”、“无生亦无生”。因世人闻“无相”,辄以为无相是一种相状,只是有别于“有相”的一种相。为破此执“无相之相”的迷,故说“无相亦无相”。盖佛说“无相”本为破“有相”执,有相执破了之后,若还存个无相,或反执此无相为有法,便大失无相之义旨,故说“亦无相”以破无相之执。大凡,有相易去,无相难除,故真修者于此须留意。简言之,“无相”为去执妄之情,以达真;“亦无相”为破执真之见,俾使真妄皆忘、情见俱离,如是尔焰方净,豁豁如虚空,胸中不存半点墨,无有少法可立,方是如来说无相之本旨。

  “譬如海波浪,是则无差别”:此承上谓,虽然藏体本无相,而诸识现有相,而此等有相,实亦无相,只是托缘妄现,因此诸识与藏体同一无相,并无差别。譬如“海”水与“波浪”,两者实无差别,波浪只是由境风之缘,一时现起的现象,海水之质并未变。又,波浪为从海水起,故波浪之质与海水之质是不会两样的;同样的,七识是从藏体起,因此七识与藏体之质也一定不会两样,而藏体无相,故七识也应是无相,本同一真,只因境缘而有妄相乍现。所以说两者是究竟“无差别”的。

  “诸识心如是,异亦不可得”:不但第六识与第七识无别异,即使前七识与第八识心体也是一样,同为一体,无有别异。“诸识”在此指前七识,“心”指阿赖耶,亦即藏识本体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八”种识之中,各个皆有“不坏”之真“相”,而此真相以及八识之妄相,复皆是“无相”,然此无相亦不可得(“亦无相”)。“譬如海”水与海水所生之“波浪”,二者虽见有差别,其本质“则”并“无差别”。前七识与阿赖耶识也是如此,其本体之本质实都一样,你若要说它们有别“异亦不可得”。

  【心名采集业,意名广采集,诸识识所识,现等境说五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心名采集业”:“心”指第八识。阿赖耶识能“采集”善恶诸“业”,为总报主。“采集”,执取、积集。

  “意名广采集”:“意”为第七末那识,因末那内外两边攀缘,内执第八识为我,外执前六识为我所,以其内外攀缘,故称“广采集”。

  “诸识识所识”:“诸识”,指前五识。第二个“识”字,为指第六意识。“所识”,是所分别、所了别。此句谓前五识(“诸识”)所缘取之五尘影像,为第六意“识”之“所”了别。这是颂第六识生起之因。

  “现等境说五”:“现”,是现前,“等”是同等、同一,没有别异,亦即现量之义。因现量与比、非二量比较起来,可说是与现前之境几乎是一样的,没有加上私情的附会与扭曲,所以称现量为“等”。此句谓:攀缘“现”前现量之五尘“境”,便是前“五”识生起之因。

  【义贯】

  第八识“心”之得“名”,为其能“采”取积“集”善恶诸“业”。第七末那“意”识之得“名”,为其于内之藏识,外之前六识两边,“广”为攀缘“采”取积“集”,而执为我我所。前五“诸识”所缘取之五尘影子,则成为第六意“识”“所识”别之对象。攀缘“现”前与现量“等”同之五尘“境”,则“说”是前“五”识生起之因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:

  青赤诸色像,众生发诸识,如浪种种法,云何唯愿说。】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”:如佛前面所说,“青、赤”及珂、乳、石蜜等“诸”外在“色像”尘境,能使“众生发”起“诸识”,如此则心与境皆有实体;又说“如”风鼓“浪”而生“种种法”,如是则风与浪亦皆是实有,“云何”世尊接着又说无相亦无相,此理为何?“唯愿”如来为我解“说”。

  【尔时世尊以偈答曰:

  青赤诸杂色,波浪悉无有;采集业说心,开悟诸凡夫。】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以偈答曰”:我所说外在的“青赤”等“诸杂色”,与作为比喻的海水中的“波浪”一样,皆“悉无有”实性,实皆唯心所现;虽然外境之性实非有,而我却又说“采集”前七识所造之“业”者,“说”名为“心”,而究其实,原无一法可以采集,这是为了“开悟诸凡夫”,令净自心,莫作诸恶,(以免虚妄造作诸业,而堕入虚妄因缘之法,不能拔出,如海起波浪,不能自止,虽然海浪只是妄相,其性唯水,但以凡夫无智,不能见真,故令离妄。)

  【彼业悉无有,自心所摄离,所摄无所摄,与彼波浪同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自心所摄离”:“摄”,即摄取,指能采集之心。“所摄”即所采集之业。“离”,是相离、分离、不和合、无之义。此谓,其实“自心”与其所“摄”取之业,实相分“离”、不和合,是故,心虽现有采集,而心中实无诸业,以诸业本空,唯心妄现故。因此,自心既离于所摄取之业,而心中无有所摄,便无能摄,故此句实即是言:自心实无能摄之性;因无能摄之性,方能离于所摄。

  “所摄无所摄”:上一句言心实无能摄,此句再说连所摄之性亦无。因所摄者,与水之波浪一样,托缘妄现。故此句谓:心“所摄”取之业,实“无所摄”之性。

  【义贯】

  事实上所说的那些“业”本“悉”一“无”所“有”,是故“自心”与其“所摄”取采集之业,实相分“离”,不相和合,因此所谓心“所摄”取之业,实“无所摄”之性,这正“与彼”海中所起之“波浪”相“同”,由境风吹拂而起,唯有妄相,实无自性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四句偈魏译作:“彼业悉皆无,自心离可取,可取及能取,与彼波浪同。”唐译作:“而彼本无起,自心所取离,能取及所取,与彼波浪同。”可作参考。

  【受用建立身,是众生现识,于彼现诸业,譬如水波浪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受用建立身”:“受用”,为依报,因器世间的一切,为众生之业感所现,为众生所受用,故称依报为受用。“身”,为正报。此句为倒装句,应为:“建立受用身”。此句须与下句合解。

  “是众生现识”:“现”,为显现。“识”,为本识。此句与上句合言为:建立、成就众生之依报与正报者,为众生本识之所现。此句唐译作:“众生识所现。”

  “于彼现诸业”:“彼”,指本识。“诸业”,指依、正等业。盖依正皆为众生之业报,是故此处称之为诸业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建立”为众生所“受用”之依报,及正报之“身”者,皆“是众生”自心本“识”所“现”之相,本无自体,是故,“于彼”本识上所“现”之依正“诸业”,亦无自体可得,“譬如”依“水”而起之“波浪”,水与波,非一非异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复说偈言:

  大海波浪性,鼓跃可分别;藏与业如是,何故不觉知?

  【注释】

  “鼓跃”:鼓动跃进。

  “藏与业如是”:“藏”,为第八识。“业”,为转识,前七识;因为是第八识之业用,故称前七识为“业”。“如是”,是指第八识与前七识之间的关系,亦与水与波之间的关系一样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菩萨复说偈言”:“大海”中之“波浪”的“性”质,是依水而“鼓跃”前进,此则人人“可”以肉眼“分别”见之。第八“藏”识“与”前七“业”识之间的关系,亦是“如是”分明,以“何”缘“故”,凡夫于海之波涛可分明见之,而于心业却毫“不”能“觉知”?

  【尔时世尊以偈答曰:

  凡夫无智慧,藏识如巨海,业相犹波浪,依彼譬类通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依彼譬类通”:“彼”是指海水与波浪,及藏识与业识二者。“譬”,为譬喻。“类”,是类比。“通”,是令彼凡夫因而通晓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以偈答曰”:因为“凡夫无智慧”,所以不能明见觉知藏识心与诸业识。第八“藏识如巨海”之深广、常住,前七转识“业相”则“犹”如巨海中之“波浪”,依境风而乍现,然而这只是“依彼”二者之性相相近,而作的“譬”喻、“类”比,欲令彼凡夫因而“通”解晓了,并非无形的心业真的如有形之海浪,可以肉眼见之;无相之心业唯有智眼方能得见。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复说偈言:

  日出光等照,下中上众生。如来照世间,为愚说真实,已分部诸法,何故不说实?

  【注释】

  “日出光等照”:“光”,是阳光。“等照”,平等照射一切众生,不分等级高下。

  “下中上众生”:为上智、中庸、下愚三等众生。

  “为愚说真实”:“愚”,为愚夫。“真实”,为究竟,即法身之境界。义谓:亦应为愚者开演究竟之法身境界,令其开悟。

  “已分部诸法”:义谓:佛已分别于诸部中,开演诸识之妄的权法。

  “何故不说实”:何故至今仍不对愚者亦演示赖耶之真的究竟实法?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菩萨复说偈道”:“日出”之后,其“光”平“等照”射“下中上”一切“众生”,无有分别;“如来”之智光“照”射一切“世间”亦如是。因此,如来亦应“为愚”痴凡夫演“说”究竟“真实”之法身境界,令其开悟。而且,佛既早“已分”别于诸“部”中开演种种“诸”识之妄的权“法”,“何故”至今仍“不”对愚者亦演“说”究竟真“实”之法,以令其了妄即真?

  【尔时世尊以偈答曰:若说真实者,彼心无真实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真实”:即真实之理。

  “彼心无真实”:“彼”,指愚钝众生。以愚劣众生,惑业障重,心中全是虚妄之相,毫无真实之理与智,故说:“彼心无真实”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世尊以偈答曰”:我“若”对愚痴凡夫“说”出究竟“真实”之理,奈何“彼”愚痴凡夫“心”中,全为无明烦恼、虚妄之相覆盖,毫“无真实”之理、智,因此与真理不相应,是故我不对愚夫开演究竟真实之法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节两句点出如来于愚夫为何不示究竟之法的道理,这也是诸佛菩萨及诸祖师非机不说,非器不传的原因;非不慈悲也,以若非机而说,即是非说,于说者有过,而于听者常有害也,是故诸佛如来之法,皆应众生心而现,待机而说,令其得利也。

  【譬如海波浪,镜中像及梦,一切俱时现,心境界亦然;境界不具故,

  次第业转生。识者识所识,意者意谓然,五则以显现,无有定次第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一切俱时现”:“俱时”,即同时。此谓:如海浪、镜像、及梦境一样,众生之心与外境亦常如是一时俱现。

  “心境界亦然”:“心境界”,为众生心与心外境界。“亦然”,即亦常如是一时而现。

  “境界不具故,次第业转生”:上两句是说一切因缘具足时,则内心外境便一时俱现。这两句是说:然而有时境界因缘不能一时具足,此时外境便次第引起业用,而逐渐令诸识展转生起。

  “识者识所识”:以下四句偈为阐示前七识生起之次第,及其得名之原因。“识者”,是指第六意识。“识所识”,上一个“识”是动词,了别之义。“所识”,是第六识所了别者,指前五识。全句之义为:所谓第六意识者,是因为它了别其所了别的前五识,故称第六意识。(因第六识简称识,“识”即了别之义。又,第六识最大的功能及特性,即在识别,故称为“识”。)

  “意者意谓然”:“意者”,是指第七末那识,末那识又称为“意”,或“意识”,故常为了与第六意识两者容易分别起见,而称“第七末那意识”。“意谓然”的“意”为心之义。“谓”,是以为。“然”,是如此。全句义为:所谓第七末那意识者,是众生心中执第八识之见分及相分为自内我法,且自以为然,定断不错,执著不舍,故称第七末那为意。

  “五则以显现,无有定次第”:“五”是前五识。“显现”,是显示现量境界。此二句言:前五识则是直接显示现量之境界,且随境生之前后转生,无有一定之次第。

  【义贯】

  (彼愚夫心中所现之不真实相,)“譬如海”水中之“波浪”,或如“镜中”之“像及梦”中之事等,“一切俱”同“时”而“现”,众生之“心”与心外之“境亦然”,常如是一时而现。然而有时“境界”因缘“不”能一时“具”足之“故”,则种种境界“次第”牵心引发“业”用,而令诸识因而渐次展“转生”起。所谓第六意“识者”,为“识”别其“所识”别之前五识,故名为识;所谓第七末那“意”识“者”,为执第八识之见、相二分为自内法,且内心之中(“意”)自以为“然”,自以为此为真实之我,如此执我,其意坚定不舍,故名为意。前“五”识“则以”直接“显”示“现”量之境,且各随着诸境缘生起之次第,依次转生,彼此之间“无有”一“定”之“次第”。

  【譬如工画师,及与画弟子,布彩图众形,我说亦如是:

  彩色本无文,非笔亦非素,为悦众生故,绮错绘众像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工画师”:“工”,巧也。工画师喻佛。

  “画弟子”:画师之弟子,喻菩萨。

  “布彩图众形”:分布色彩,图绘种种形像。

  “我说亦如是”:我所说之法亦如是。

  “彩色本无文”:彩色颜料之中本无图文可见可得,然以众生心攀缘故,见有和合,见种种色彩和合而生图文之想,而实彩色性离,离心意识。此喻佛所说法之文字性离,文字之中本无所有,亦无有道,亦无非道,然以众生心攀缘,见文字性非空,见文字中有道,见文字有实自性,见文字与道和合,而实不合。故说“彩色本无文”。

  “非笔亦非素”:“笔”为彩笔,“素”为绢素、画布也。此谓种种图文亦非在于彩笔之中,亦非在画布之中有图像可得。

  “为悦众生故,绮错绘众像”:“绮”,斜也,不顺经纬纵横之相也。错者,错综也,谓错综真俗也。如来一切言说施设,皆为方便示导,欲令即文离文,即言离言;文字图像,有如指月之指,月不在指,然若无如来之指,则众生无由见月。道亦如是,道不在文字言说,然若如来不说,则众生无由见道、悟道、入道。是故如来种种方便言说,首在随众生之根欲,令其欢喜信受,然后渐渐化导,入于正道,此乃如来之不舍大悲也,故言:“为悦众生故”。“绮错绘众像”为绮斜纵横于有与无之间,错综于真与俗之际,而绘成众像。“众像”,比喻如来所建立之一切法。

  【义贯】

  诸佛如来及诸大菩萨“譬如工”巧的“画师”,以“及”“画”师的“弟子”(如来为画师,菩萨为画师弟子)一起共同分“布彩”色,绘“图”种种(“众”)“形”像。“我”所“说”之法“亦如是”:“彩色”颜料之中“本无”图“文”,亦“非”于彩“笔”之中有图像可得,“亦非”于绢“素”之中有图像可得,然“为”愉“悦众生故”,令其欢喜、渐入正道,故如来“绮”斜纵横于有无之间,“错”综于真俗之际,而“绘”成“众”多妙法之形“像”。

  【言说别施行,真实离名字,分别应初业,修行示真实;真实自悟处,觉想所觉离,

  此为佛子说,愚者广分别。种种皆如幻,虽现无真实;如是种种说,随事别施设。

  所说非所应,于彼为非说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言说别施行”:“别”,特别。“施行”,施设之举。“行”者,举也。

  “真实离名字”:“名字”唐译作“文字”。此句谓真实究竟之理为离于文字言说,是故行者应不著文字言说,循名取实。

  “分别应初业”:“分别”,为广分别。“初业”,为初发心修行道业之人。此谓:为初发心人,应广分别诸法,令其易了,易可得入。

  “修行示真实”:“修行”,为真实修行之人,或久远修行之人。对如是行人则示以究竟真实之道,以其机已熟故,堪能悟入,堪当大法。譬如大雨,小树小草则溺毙,唯大树能当之,由受润泽,益发繁茂兴盛。

  “真实自悟处”:真实之理,乃修行者自悟之境界,《华严经》中所谓:“不由他教”,亦是此经所谓:“自觉圣趣”。

  “觉想所觉离”:“觉想”,为能觉想。“所觉”,为所觉想。义即:此真实之处乃能觉所觉、能想所想,悉皆远离。能觉,指能觉之心,或能觉之人;所觉,指所觉之理、或所觉之法。能想、所想也是如此:能觉所觉,能想所想之心、理、人、法,悉皆远离,方是无上正真之道。

  “种种皆如幻”:“种种”,指众生之心与世间之境,以及如来所说之法门。以外境依心而现,而心如幻,故心与境皆悉如幻;而如来之法门为应众生心而现,众生心既如幻,故应之而现之法门亦复如幻,是故言:“种种皆如幻”。

  “所说非所应,于彼为非说”:谓若所说之法,为非所应之机,则于听者反成非说。“非说”者,不得当之说也。

  【义贯】

  至于种种“言说”为特“别施”设而举“行”,而正“真实”在之境,实“离”于“名”言文“字”。广“分别”说者乃为肆“应初”发心修行道“业”之人而设,至若久远“修行”,机熟之人,则为显“示”正“真”之“实”相。而正“真实”相之境,乃修行者“自悟”自证之“处”,非他人真能示之,亦非言说所能及。此真实之处乃能“觉”能“想”、“所觉”所想,悉皆远“离”,不著一切处之境界,如“此”正真实相,但“为”大根能顿入而解真实之“佛子”而“说”,若应“愚者”则须“广”以言教,种种“分别”诸相。然则“种种”心,境与法门“皆”悉“如幻”,“虽”有相显“现”,然皆“无真实”之性。如来“如是种种”之言“说”,皆为“随事”应机而分“别施设”建立。若“所说”之法,“非所应”之机,则“于彼”听者反成“为非”当之“说”,是以不得不用权说也。(如对小乘心量之人,为说真实之法,则非所宜。)

  【彼彼诸病人,良医随处方;如来为众生,随心应量说;

  妄想非境界,声闻亦非分;哀愍者所说,自觉之境界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彼彼诸病人”:“彼彼”,为“彼”之复数,重复其词以显其复数,犹言“彼等”。“病人”,指众生,九法界之众生皆病,唯诸佛究竟无病。

  “良医随处方”:“良医”,指如来,以如来能治众生一切身心之病。“随处方”,为随众生之病而开与处方。

  “随心应量说”:谓如来随众生心之差别,且应其所知之量而为之说法。

  “妄想非境界,声闻亦非分”:谓如来以自觉圣智,应众生之根机器量,而建立种种法门,分别成就一切众生,如是悲心,如是方便,如是智力,绝非外道为自心妄想所迷者之境界,亦非声闻乘能了之分,以其悲心与智力皆不足故;而发大乘心,久远修行之菩萨,乃能得其少分。

  “哀愍者所说,自觉之境界”:此为哀愍一切世间之如来,所说其自证自觉之境界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彼”等众生有如“诸病人”,而如来犹如“良医随”其病症而开予种种“处方”。如是,“如来为”一切“众生”,“随”其“心”之差别,“应”其器“量”之大小而为“说”法。此以大悲为本,大智慧为用,随机应量建立施设之境界,“非”为自心“妄想”所迷之凡外“境界”,小乘“声闻亦非”其“分”。此为“哀愍”一切世间“者”之“所说”,如来自证“自觉之境界”。

  【复次大慧,若菩萨摩诃萨,欲知自心现量,摄受及摄受者妄想境界,当离群聚、习俗、睡眠,初、中、后夜,常自觉悟,修行方便;当离恶见经论、言说,及诸声闻缘觉乘相,当通达自心现妄想之相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若菩萨摩诃萨欲知自心现量,摄受及摄受者妄想境界”:前言真实者唯佛之境界,凡外邪小非分,大乘根熟菩萨得其少分,故能进而修习,入佛境界。“自心现量”者,即自心藏海所现之境。“量”者,凡能称量、见、闻、觉、知之一切法相,皆名为量。“摄受及摄受者”,即能摄受及所摄受者,亦即能取与所取,能取者为心,所取者为境。全句言:若菩萨摩诃萨欲了知自心藏海所现之一切境量中之能取所取,皆为自心藏海识浪妄想所现之境界。此句唐译作:“菩萨摩诃萨若欲了知能取所取分别境界,皆是自心之所现者。”

  “当离群聚、习俗、睡眠”:“群聚、习俗”者,愦闹也。儒者所言:“群居终日,言不及义”者,此也。是故三五成群,率多杂语。习俗者,如年节、婚丧、喜庆、乃至生日等,如是愦闹之处皆为掉散之源,令心动荡不静,种种虚妄相现,遮障真智本明;故修真实行者,必先当远离如是外虚妄境;离外虚妄,方能渐了自心内虚妄相;如是内外妄相既了,即得见真,故如来首以此劝修。又,当离睡眠者,以睡眠为昏沉之至,盖睡眠时,除一息外,犹如死人,其心之不明,至于极点,毫无自主力,完全随业水飘荡,平添诸业,是故修真实行者必须离于凡夫五欲中之睡眠,方能渐得一心澄明,时时觉悟,无有忘失。

  “初、中、后夜”:即初夜分、中夜分、后夜分。印度习俗分一日为六时,即昼三时,夜三时。

  “修行方便”:所谓“方便”者,即是法门。以一切门皆为出入方便而设,故称法门为方便,以其为学法者之门径也。又,此所谓方便者,即本经佛所教授之尽舍一切凡外邪小之法,唯心直进,念念不舍是也。

  “当离恶见经论言说,及诸声闻缘觉乘相”:“恶见”,指外道之邪恶之见。“恶见经论”为外道宣扬恶见之论典;“言说”,为宣扬此等恶见之人所作之言说议论。外道之恶见不外有、无、断、常四者。此四者,坏菩提正觉之因,故名为恶。于上面,佛初劝“离群聚、习俗、睡眠”,为劝离凡夫所行境界;此复劝“离恶见经论、言说”,为劝离于外道所行境界。接着又劝离于“诸声闻缘觉乘相”,为劝离于小乘人所行境界。至此,凡夫、外道、小乘之境界皆一一劝离。所谓离诸声闻缘觉乘相者,为不以其所修所证者为目的也,一心以大乘为意,离于凡、外者,亦复如是。

  “当通达自心现妄想之相”:亦即,若如是依佛言修行,当能通达自心所现妄想之相。“通达”,即觉悟、彻见、了达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,大慧,若菩萨摩诃萨欲”了“知自心”藏海所“现”境“量”中之能“摄受”之心“及”所“摄受”之法,此等皆纯是自心藏海中识浪“妄想”所现之“境界”,本无实体,唯一真精。菩萨摩诃萨若欲了如是虚妄而显真实者,首“当离”于凡夫“群聚、习俗”愦闹之境界,以除掉散,如是方得离于外在一切虚妄境界。亦当离于“睡眠”,以除昏沉,及内在一切虚妄境界;“初、中、后夜”日夜精勤,“常自”明“觉”彻“悟”以现量智,“修”如实“行”之“方便”善巧,观察了悟藏识。其次,更“当离”于外道邪“恶见”解之“经论”及其种种“言说”,以避免徒滋纷扰,而得离于邪见,不为邪见之所污染:“及”离于“诸声闻缘觉乘”所行之“相”,如是即得不落于小乘境界;如是离凡、离邪、离小之种种虚妄境界,修行方便,即“当”入于大乘,而“通”彻了“达自心”藏海所“现妄想之相”(即前所言藏识海浪相),原无实体,唯一真精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段经文中说:“若菩萨摩诃萨欲知自心现量,摄受及摄受者,当离群聚、习俗、睡眠、初、中、后夜,常自觉悟,修行方便。”此与《圆觉经》所言相近:“善男子,彼新学菩萨及末世众生,欲求如来净圆觉心,应当正念远离诸幻,先依如来奢摩他行,坚持禁戒,安处徒众,宴坐静室,恒作是念……。”达摩祖师对二祖慧可大师最初的教示也是如此:“外息诸缘,内心无喘,心如墙壁,可以入道。”冀真修者,皆当如是乎!

  【复次大慧,菩萨摩诃萨建立智慧相住已,于上圣智三相当勤修学。何等为圣智三相当勤修学?所谓无所有相,一切诸佛自愿处相,自觉圣智究竟之相。修行得此已,能舍跛驴心智慧相,得最胜子第八之地,则于彼上三相修生。大慧,无所有相者,谓声闻缘觉及外道相,彼修习生。大慧,自愿处相者,谓诸先佛自愿处,修生。大慧,自觉圣智究竟相者,一切法相无所计著,得如幻三昧身,诸佛地处进趣行生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建立智慧相住已”:这是指前面所说的“当离群聚”以至“常自觉悟”等修行之相。此为智者所住,入道修证之初相,以住此相,便能建立、成就智慧,故称此初相为“建立智慧相。”“住”,是安住,于其中身心自在、不动,故称安住,亦是住持之义。此句唐译作:“住智慧心所住相已。”魏译作:“建立住持智慧心相”。

  “上圣智三相”:“上”,是最上、殊胜之义。亦含更上一层之意。义指:若于建立智慧的初修行相能安住之后,便更进一步修习殊胜最上的圣智三相。“圣智”,圣人所证之智,有三种相,或三种层次。

  “无所有相”:唐译作:“无影像相”。

  “一切诸佛自愿处相”:魏译作:“一切诸佛自愿住持相”,唐译作:“一切诸佛愿持相”。

  “自觉圣智究竟之相”:魏译作:“内身圣智自觉知相”,唐译作:“自证圣智所趣相”。

  “跛驴心智慧相”:驴是笨、愚痴之义,“跛驴”,即又笨又蹩脚,这里是指二乘,以二乘之智陋劣,故以驴喻之,又驴不堪远行,故称之跛驴。

  “得最胜子第八之地”:“得”,证得;唐译作“入”。“最胜子”,即佛子。“第八之地”,即菩萨第八、不动地。

  “则于彼上三相修生”:则能于上面所说的圣智三相因修行而得生起。

  “无所有相者,谓声闻缘觉及外道相,彼修习生”:“无所有相”是指离于凡外邪小,染净情器之相。“彼修习生”,谓此智之相因修习而得生起。以空假中三观释之,这可说是空观。

  “诸先佛自愿处,修生”:“诸先佛”,过去十方诸佛。“自愿”,谓过去十方诸佛,因中修行时皆各有本愿,以成熟有情,严净佛土。菩萨依之修行假观,便能生起此智力。此句魏译作:“谓诸佛本自作愿住持诸法。”

  “自觉圣智究竟相者,一切法相无所计著”:这是自证的中道智相。由于离于空假,所以一切法相皆不计著,以皆无所著,故引生中道之智。此为三观之中观。

  “得如幻三昧身”:“得”是成就,以一切无著,故能观诸法如幻,而成三昧,“如幻三昧身”是报身。

  “诸佛地处进趣行生”:谓此自觉圣智及如幻三昧身,皆由于菩萨在诸佛自证之境界上,精进趣向修行,而得生起。这三圣智相都说“生”,是指长养而得成就,为勉励行人修习之义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复次,大慧,菩萨摩诃萨”于上所说的最初的“建立智慧”所修之“相”中,安“住”不退后,应“当”更进一步,精“勤修学”最“上”殊胜的“圣智三相”。什么是菩萨应“当勤修学”的“圣智三相”?就是“无所有相、一切诸佛自愿处相、自觉圣智究竟之相”。若菩萨“修行得此”三圣智相“已”(之后)便“能舍”弃二乘陋劣的“跛驴心智慧相”,而证“得”菩萨(“最胜子”)的“第八”不动“之地”,如是进趋不舍,“则”能“于彼”最“上”的“三”圣智“相”,由更进一步“修”行而得究竟“生”起。

  “大慧,无所有相”是指无诸“声闻、缘觉及外道”之“相”,(以见其相空故),“彼”正智是因“修习”一切法空、无所有,而得“生”起者。“大慧,自愿处相”是指过去诸“佛”,于因地中修行时,“自”所发之本“愿”,菩萨于此“处”,因“修”行亦得“生”起与佛无二之度世弘愿。“大慧,自觉圣智究竟相”是因为修习以中道正智观察,而于“一切”空与有等“法相”皆“无所”妄“计”执“著”,因为不著一切法相,而“得”成就“如幻三昧”上妙之“身”,更于“诸佛地”之“处”精“进趣”向修“行”而得究竟“生”起此自觉圣智究竟之相。

  【大慧,是名圣智三相,若成就此圣智三相者,能到自觉圣智究竟境界。是故大慧,圣智三相当勤修学。】

  【诠论】

  在此,如来再一次劝修,因若成就此三相,则能到如来地故。又,前面如来曾劝修说:“自悉檀善,当勤修学”。此章则劝修圣智三相,二者有何差别?因为前面说明诸识生灭因缘,其主旨为显示真相不灭之理,故只要依自智,修唯心观,加功用行,便能至于菩萨地智,渐阶果觉。所以佛说:“自悉檀善”。此章则教于生灭诸识之中,实证真识之体,以成果上法身,故须依圣智以为己智,而进趣极证。这两者,在能观上有异,而所证之体实同,若能一念相应,妙契玄源,则何有异哉?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知大菩萨众心之所念,名圣智事分别自性经,承一切佛威神之力而白佛言:“世尊,唯愿为说圣智事分别自性经,百八句分别所依;如来应供等正觉依此分别,说菩萨摩诃萨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,以分别说妄想自性故,则能善知周遍观察人法无我,净除妄想,照明诸地,超越一切声闻缘觉,及诸外道诸禅定乐,观察如来不可思议所行境界,毕定舍离五法自性,诸佛如来法身智慧,善自庄严,起幻境界,昇一切佛刹兜率天宫,乃至色究竟天宫,逮得如来常住法身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圣智事分别自性经”:“自性”,为三自性,即依他起自性,遍计自性、及圆成实自性。此三自性,开演起来,则有五法、三自性、八识、二无我;合之则只有三性,因为此三自性为圣智所知,且唯圣智所能分别,而用于度化众生之事(“事”,即度化众生之事),故称“圣智事分别自性”,“经”是法门之义,以经者为贯彻一切法门,故名法门为经。唐译作:“圣智事自性法门”。

  “百八句分别所依”:“百八句分别”为倒装,实为:“分别百八句”,“分别”为动词。此句之义为:圣智事分别自性经,是诸佛如来用来分别百八句的;也就是说:诸佛“依”圣智事分别自性经,来“分别”百八句。因为百八句最主要的,还是在分别三自性。

  “如来应供等正觉,依此分别,说菩萨摩诃萨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”:“此”,是指圣智事分别自性经。“说”,是开示,解说。“入”,即是堕入。“自相共相妄想自性”,即自相共相自性,及妄想自性。自共相即缘起自性;“自相”,是见诸法各有其不同的相状,如见五阴各自不同,称为自相。“共相”,是见众法和合成为一体,于此和合体,见有体相,名为共相,亦即《金刚经》所称的“一合相”,或称“和合一相”,如见五阴合成一身,即是见有“共相”。“妄想自性”,即菩萨依著诸法的自相、共相而起诸妄想,周遍计执,称为妄想自性。此整句是说:如来因依圣智事分别自性经,而能说菩萨摩诃萨堕入自共相自性,及妄想自性的错误之中,以致不能证知圆成实性,如此开示演说,令其了知、觉悟。

  “以分别说妄想自性故,则能善知周遍观察人法无我,净除妄想,照明诸地”:菩萨因蒙佛如是分别解说,而了知依他起性及遍计所执性本为妄想,实无自体性,即是圆成。“人法无我”,即是人无我与法无我。因了依他、遍计本即圆成,以依他、遍计无有自体,其体即是圆成故,故能断依他、遍计。由断遍计,则能观人无我;由断依他,故能证得法无我。“净除妄想,照明诸地”:以依他起及遍计所执二障皆修断,人法双忘,故能净除一切妄想,而照明菩萨诸地。“照明诸地”,指于菩萨诸地皆能了了知见,犹如以灯照耀,无不彻见。

  “超越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诸禅定乐”:以照明诸地,故能超越凡外邪小耽著禅定之乐。菩萨对于禅定是不味、不乱。

  “舍离五法自性”:“五法”,是相、名、妄想、正智、如如。“自性”,是指三自性。

  “起幻境界”:“幻”是如幻。

  “升一切佛刹兜率天宫”:“兜率天宫”为佛化身补处菩萨所住之处;菩萨以得如来法身庄严,故能起如是如幻境界,化千百亿身,而升入一切佛刹中之兜率天宫中,教化众生,大作佛事。

  “色究竟天宫”:梵名阿迦尼吒天。此天在色界之顶,与无色界相邻,因为色界之最高天,故名“色究竟天”。是为妙觉菩萨成报身佛之处。

  “逮得如来常住法身”:“逮”,及、至,也就是“一直到”的意思。谓菩萨如是于十方世界,起如幻境界,大作佛事,度化众生,一直到证得如来常住法身。

  【义贯】

  此时“大慧菩萨摩诃萨知大菩萨众心之所念”,其所念者,“名”为“圣智事分别”三“自性”法门(“经”)。于是大慧菩萨即“承一切佛威神之力”加持,“而白佛言:世尊”,但愿(“唯愿”)您“为”我及诸大众解“说圣智事分别自性经”,因为此法门为“分别”了知“百八句”之“所依”,且诸佛“如来应供等正觉依此”圣智事“分别”,而能为“菩萨摩诃萨”开示解“说”,种种堕“入”诸法“自相共相”自性及“妄想自性”的行相,令其觉了。诸菩萨“以”蒙佛如是“分别”解“说”:一切依他、遍计本为“妄想”,实无“自”体“性”,即是圆成;以此之“故”,菩萨“则能善知周遍观察人”无我,与“法无我”,因而“净除”一切“妄想”,“照”彻“明”了菩萨“诸地”,因而“超越一切声闻、缘觉及诸外道”所味着的“诸禅定乐”;以越凡外邪小境界,故能,“观察如来”种种“不可思议所行境界”;由观如来境界,而能“毕”竟决“定舍离”相、名、妄想、正智、如如等“五法”及依他、遍计、圆成三“自性”;由舍五法三性而达清净,故能得“诸佛如来法身智慧”,而“善自庄严”;以得法身,故能“起”一切如“幻”之“境界”,化千百亿身而“升”入“一切”诸“佛刹”土中之“兜率天宫”,教化成熟成就众生,“乃至”变化成报身而入“色究竟天宫”中,大作佛事,“逮”至证“得如来常住法身”。

  【佛告大慧:有一种外道作无所有妄想计著:觉知因尽,兔无角想,如兔无角,一切法亦复如是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一种外道”:“这是指执落于无见,说一切法究竟无空的外道。

  “作无所有妄想计著”:以一切法为无所有,起如是之妄想遍计执著。“作”,是起之义。

  “觉知因尽,兔无角想,如兔无角,一切法亦复如是”:“觉知因尽”,谓彼外道观察因缘法,觉知因缘有时而尽,或有处而尽,亦即某些因缘非遍于一切处,例如于兔类身上,便无生角的因缘,此时生角之“因”便“尽”了。“尽”,亦是无之义。此处之“觉知”,只是依六识心发觉而已,非正觉正知,以其依于妄识,妄想分别。“兔无角想”,以正智而言,“兔无角”这想法,可说是莫须有之想,亦是忽发奇想,因此是一种妄想“如兔无角”,譬如见兔无角,就说:“你看,兔没角!”接着又继续妄想:“为什么兔无角呢?既然其它许多动物都有生角的因缘!?为什么兔没有此因缘?可见因缘法有时而尽,有些地方没有因缘法,如兔就没有生角的因缘,可见因缘法是空无的!”“一切法亦复如是”,如果因缘法在兔角上是空无所有的,那么一切法也都是一样空无所有的!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:有一种”执无见的“外道”,“作”一切法为“无所有”之“妄想计著”。彼等由于“觉知因”缘有时而“尽”,便以为因缘法不是遍一切处的,而起“兔无角”这种莫须有的妄“想”执著,正“如”见“兔无”生“角”之因缘,便说因缘法无所有,(若有,兔何不生角?)彼外道于是说,既然兔角因缘为无所有,可知,“一切法亦复如是”空无所有。

  【大慧,复有余外道,见种、求那、极微陀罗骠,形处、横法各各差别,见已计著:无兔角横法,作牛有角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有余外道”:“余”,是别的。

  “种”:即大种,亦即四大种。以四大和合能生一切色法,故称为种。

  “求那”:功德,或功能。

  “极微陀罗骠”:“陀罗骠”,为极细之微尘。“极微”即是形容此微尘为极微细、极微细。

  “形处”:形像、处所。

  “横法”:为诸法之形量分位,亦即分布之法。

  “见已计著:无兔角横法,作牛有角想”:起如是见已,计著实无兔角这种形量分位,因不见兔有角是实,相反的却见牛有角,因而作牛实有角,牛角是实,且妄喻如四大种之功德是实一样,说兔无角也是实,而执一切为实有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复有”别的执有见的“外道”,因“见”四大“种”之功德(“求那”)为实能成就,乃至“极微”极微的微尘(“陀罗骠”)等一切法,皆令各有其“形”像“处”所,与形量分位(“横法”),且皆“各各”有所“差别”,如是等皆为实有其事;彼起如是“见已”,更又“计著”说:“无兔角”这种“横法”(形量分位),并计此说为实;彼因见兔无角是实,相反的却见牛有角,因而亦“作牛有角”亦是实之妄“想”计著。

  【诠论】

  此节魏译作:“见四大功德实有物,见各各有差别相实无兔角,虚妄执著妄想分别实有牛角。”唐译作:“见大种求那尘等诸物形量分位,各差别已执兔无角,于此而生牛有角想。”

  【大慧,彼堕二见,不解心量,自心境界,妄想增长。身、受用建立,妄想根量。大慧,一切法性亦复如是,离有无,不应作想。大慧,若复离有无而作兔无角想,是名邪想,彼因待观,故兔无角不应作想,乃至微尘分别自性悉不可得。大慧,圣境界离,不应作牛有角想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不解心量”:“心量”,唯心现量。以一切法皆是唯心现量,离于有无,而彼外道于自心所现之诸法上,妄想执著,分别有无,而执或有、或无为实。

  “自心境界,妄想增长”:因不解一切法唯心现量,而于自心所现之种种境界上,起种种妄想分别,并令此等妄想增长不已。此句唐译作:“但于自心增长分别。”

  “身”:为自身,指五蕴身心,此为正报。

  “受用”:为器世间,是为依报。因为有情所受用,故称受用。

  “建立”:即成就。

  “根量”:为心量,根是心之义。

  “身、受用建立,妄想根量”:此句谓:凡是有情世间、器世间、正报依报之建立成就,皆为藏海识浪,妄想之所成就。此句唐译作:“身及资生器世间等,一切皆为分别所现。”魏译作:“如身资生器世间等,惟是心分别。”

  “一切法性亦复如是,离有无,不应作想”:一切法与正报、依报等都是如此,为自心藏识之所变现,因此离于有无:不得言有,以为识所变现故;亦不得言无,以藏识实有此变现故。因此不应作有无等妄想。

  “彼因待观,故兔无角,不应作想”:此句谓:为何说兔角离于有无?因为“彼因待观”;待是互待。兔本无角,若光见兔不会起“兔无角”之想,因见牛有角,有牛角之对待而观,才说:为什么兔无角?而起兔无角之种种妄想分别。“故兔无角,不应作想”,此为倒装;义为:故不应作兔无角想。或亦可解为:故见兔无角时,不应起种种妄想。此与上句,唐译作:“应知兔角离于有无,诸法悉然,勿生分别。云何兔角离于有无?互因待故。”

  “乃至微尘分别自性,悉不可得”:此句谓:你若说兔角无,而牛角有,则若分析牛角,乃至微尘,以求牛角之自性,皆不可得,故不说牛角性为实有。

  “圣境界离,不应作牛有角想”:圣智之境界为远离如是二见,故不应于有所见之处作如“牛实有角”这样的妄想分别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,彼”外道之人,“堕”于有无“二”种邪“见”,这是由于他们“不”能知“解”一切万法唯“心”现“量”的至理,因此但于“自心”藏识所现种种“境界”上起诸“妄想”,且令“增长”不息。事实上,众生之色“身”(正报),与为众生所“受用”的器世间(依报)等种种诸法之“建立”成就,皆是藏海识浪“妄想”之心量(“根量”)。“大慧”,正报依报如是,“一切法性亦复如是”,皆为藏识之所变现,故本“离”于“有无”等议论,不得言有或无,因此“不应”复于其中“作”有无等“想”。“大慧,若复”已知一切法性本“离”于“有无而”仍“作兔无角”之妄“想,是名邪想”。为何说兔角离于有无?“彼因”有牛角互相对“待”而“观”,“故”显出“兔无角”,然实“不应作”此妄“想”分别。若言兔角实无,而牛角实有,则若分析牛角“乃至微尘”以“分别”推求牛角之“自性,悉不可得”。“大慧,圣”智之“境界”为远“离”于有无等妄想分别,因此,“不应”于有所见处“作牛有角”之妄“想”。

  【诠论】

  凡夫最大的毛病为见有执有,乃至因此而言一切法皆有;见无执无,乃至因此而以偏概全,言一切法皆无。这是因为妄想执著覆盖其心,以其所执著者而蒙蔽其他一切,因而导致以偏概全,执著不舍,落于偏见、边见,而不自知。而此毛病的最根本原因在于:不知一切法皆为自心藏海之所变现,故妄计有无。为什么呢?因为执无之人,由于不知藏识为根身器界总报之主,若了解这一切依正之报,皆是藏识所现之境界,而此境界的确是有,以因果不坏故,岂说是断灭呢?又,执常之人,也是由于不了唯心所现境界,如幻非实。若如是知者,怎会计一切法实有呢?此段唐译作:“大慧彼堕二见,不了唯心,但于自心增长分别。大慧,身及资生器世间等,一切皆唯分别所现。大慧,应知兔角离于有无,诸法悉然,勿生分别。云何兔角离于有无?互因待故,分析牛角,乃至微尘,求其体相,终不可得。”

  【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:世尊,得无妄想者,见不生想已,随比思量观察,不生妄想言无耶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得无”:岂非、是否。

  “妄想者”:指外道妄想分别者。

  “见不生想已”:见兔不生角而起妄想之后。

  “随比思量观察”:“随”,随即。“比”,比度。谓比度观察牛有角。

  “不生妄想,言无”:因比度观察牛有角,而后方立兔不生角之妄想,因此言兔角为无所有。

  【义贯】

  “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:世尊”,是否(“得无”)彼外道“妄想”分别之人,因“见”兔“不生”角而起诸妄“想已”,“随”即“比”度“思量观察”牛角之有,而后方立兔“不生”角之“妄想”,因而执“言”兔角“无”所有呢?

  【诠论】

  此处大慧菩萨的疑问为:外道落于无见者之病因,是否在于其对待互观?因佛在前面说:“彼因待故”,故有此疑。

  【佛告大慧:非观察不生妄想言无。所以者何?妄想者,因彼生故。依彼角生妄想,以依角生妄想,是故言:依因故,离异不异,故非观察不生妄想言无角。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非观察不生妄想言无”:彼外道非因观察对待牛角之有,而作兔角不生之妄想,因而立言:兔角空无所有。

  “所以者何”:何以故?为什么?

  “妄想者”:指“兔无角”这妄想。

  “因彼生故”:是由于他心中的妄想而生。“彼”,是指外道自心中的妄想。意即,并非由对待观察外法而生,而是心中自生妄想。

  “依彼角生妄想,以依角生妄想,是故言:依因故,离异不异”:依彼兔角之有无之分别而生妄想,以依兔角之有无而生妄想,是故我言,依妄想为因故,离于异与不异。“离异不异”,指角之有无与妄想两者,非异非不异;“兔角之有无”即是“妄想”,“妄想”即是“兔角之有无。”然又有所不同,因自心本有之妄想是因,兔无角是此无明妄想之果,因果不同,故又相异。而“兔无角”这一念头本身亦即是一种妄想,所以两者同为妄想又不异。此句唐译作:“以角分别为其所依,所依为因,离异不异。”

  【义贯】

  “佛告大慧”:彼执无见者,并“非”因“观察”比待牛角之有,而成兔角“不生”之“妄想”,因而立“言”兔角为“无”所有,而落于无见。为什么呢?所谓‘兔无角’之“妄想”,实在是“因彼”人自内心之妄想而“生故”,非由待观外法而生妄想:“依彼”兔“角”之有无而“生妄想”。由于“依”兔“角”之有无这一念头而“生妄想”,“是故”我“言”:“依”其内心之妄想为“因故”,起有无见,然兔角无与内心妄想这两者,实非一非异,“离”于“异”与“不异”,(因“内心妄想”是因,“兔无角”是果,因与果别,所以非一;“兔角无”是妄想,内心无明妄想也是妄想,所以非异。)“故非观察”牛角有,相待于兔角无,方成兔“不生”角之“妄想”而“言”兔“无角”。

  【大慧,若复妄想异角者,则不因角生;若不异者,则因彼故,乃至微尘分析推求,悉不可得。不异角故,彼亦非性。二俱无性者,何法、何故而言无耶?】

  【注释】

  “若复妄想异角者”:如果内心之无明妄想异于兔角无之念头的话。

  “则不因角生”:则妄想应有自性,不须因角而生。

  “若不异者,则因彼故”:若妄想不异于兔角者,则妄想却因兔角而生,故两者非不异。

  “乃至微尘分析推求,悉不可得”:乃至于在牛角所碎成之微尘中分析推求牛角之自性,悉不可得。

  “不异角故,彼亦非性”:以妄想不异于兔角故,两者既然不异,则兔角亦无自性。“非性”,即无性,无性者,无自性也。

  “二俱无性者,何法、何故而言无耶?”:既然两者皆无自性,那么有哪一法,以何缘故而说那一法是无呢?此句唐译作:“二俱非有?谁待于谁?”

  【义贯】

  “大慧”,如果内心之“妄想异”于兔“角”无之念的话,“则”妄想应有其自性,“不”须“因角”而“生”,所以非异;“若”妄想“不异”于兔角“者”,“则”如今妄想却“因彼”兔角而生,“故”非不异。“乃至”于在牛角所碎成之“微尘”中“分析推求”牛角之自性,“悉不可得”,更何况子虚乌有的兔角能有自性可得!?以妄想“不异”于兔“角故”,“彼”妄想“亦非”有自“性”。既然妄想与兔角“二”者“俱无”自“性”可得,则“何”等“法”,因“何”缘“故而言”其“无”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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